1、审计局公务用车问题管理方案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购置、配备使用管理,根据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号)文件精神,对我局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清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我局成立局清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督导检查、情况和信息反馈。明确此次工作责任,确立局长对我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
2、众监督。 二、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工作。 (一)明确治理范围和内容。我局专项治理范围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市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专项治理内容为超编车、超标车、违反规定借换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车、公车私用等情况。 (二)全面登记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查,确保登记率100,不瞒报漏报。并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登记表经小组组长签字后于6月3日前上报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审查核实。审查核实我局车辆编制数、实有数,购车金额、时间、标准等,审查率100;同时要督促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我局购车审批制度,
3、日常管理制度(购车经费列入单位预算、单车配油制度等),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等三定制度,用车登记、回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制度,统计报告制度等。 三、把握政策,确保工作实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一是动员部署(截止5月30日);二是清理审查,自查情况与6月3日前报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核实纠正,对清查处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与12月15日前上报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违规车辆认定。 1、排量及价格有一项超标即认定为超标车辆,车辆价格按照裸车计算。 2、车辆标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办发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4、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1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认定违规车辆。对超编车的认定,原则上按原有编制标准;单位公务用车总量超过编制数的,按配置时间顺序认定。对超标车的认定,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前购置的车辆依据原有标准;会后购置的车辆,依据新配备标准。各单位不符合市里有关规定的,依据市里的规定执行。 (三)违规处理问题。 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进行。对超标车采用调剂、公开拍卖、经批准继续使用方式解决;对超编车和摊派款项购车,一律上缴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的,报本级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换回、退回;严禁借此机会更换车辆,产生新的浪费;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 在组织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清车工作准确、真实反映我局及下属单位车辆状况,全面完善车辆管理手续,并注重总结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