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局三争活动方案 为积极推进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在我县的实施,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三争”活动的通知(广办字20126号)关于“三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动“三争”活动的实施,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核心,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奋力创造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新业绩。 二、任务目标 (一)政策方面。结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小清河流域上下游协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制订县的生态补偿
2、机制试点考核办法,加大对乡镇一级的考核力度。 (责任科室:总量办、法规股、监察大队、监测站,完成时限:2012年底) (二)资金方面。争取国家、省、市在生态补偿及修复、污染治理、环保监督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资金向我县倾斜支持,资金争取数额在全市所占比例不低于去年。 (责任科室:总量办、财务股,完成时限:2012年底) 三、实施步骤 (一)政策研究、探索阶段(3月6月底)。 一是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加强沟通,及时跟踪掌握上级对“黄、蓝”经济区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走向和投资趋向。二是根据省、市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小流域治理规划和实际情况,探索我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3、(二)资金争取、政策落实阶段(7月1日12月底)。 一是密切关注我县环境保护规划、限期治理、减排工程计划中的环保项目和环保工程,及时组织上报,搞好论证包装,提高申报质量,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环保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加强调度,指导企业完善项目资金档案,及时验收,让资金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省、市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小流域治理规划和实际情况,推动我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积极开展。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三争”活动取得成效,县环保局按照关于大力开展“三争”活动的通知(广办字2012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三争”活动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汇总“三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三争”工作目标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量办,具体负责“三争”工作的牵头推进落实,并及时将进度情况报县推进办。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