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市长在财税暨民生会讲话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市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是撤区设市重大体制调整变革之年,更是与等高对接、推进跨越发展的开启之年。一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积极抢抓行政区划调整重大机遇,高度重视财税及民生工作,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二五”财税和民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财税收入增长迅猛。2011年,面对国家房地产调控、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征管,各涉税部门积极参与,超额完成了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全年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0.47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18.39%,增长42.09%,其中地方收
2、入完成6.57亿元,增长31.9%。全市税收收入9.96亿元,其中国税4.53亿元、增长55.06%,地税4.87亿元,增长32.5%,均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主体税种全部实现增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散兵镇财政收入更是突破了2亿元。2011年全市累计支出21.51亿元,增长44.68%。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达到17.3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0%以上。财政政策的引导效应和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在支持云海镁业、中材水泥、中粮集团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促成中粮产业园、建华管桩、中建材石膏等重大项目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培育了新
3、的增长点。 (二)财税体制平稳过渡。区划调整后,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在摸清区域内税源情况的基础上,与市财税部门无缝对接,完成新的纳税户户籍划分和国库级次变更调整工作。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完成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调整,调整后各项工作运行平稳。在市直134个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对财政性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整顿,积极配合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共撤并专户113个。平稳有序地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到地税部门,自2012年1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管。国税部门顺利完成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今年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三)民生工程建设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民生工程作为社会
4、建设的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财政组织协调、部门牵头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狠抓项目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努力把每一项民生工程都建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33项民生工程共投入资金3.92亿元,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2.81亿元,共批复工程类项目建设点470个,当年要求完工420个,开工率和完工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提标扩面,做到应保尽保,享受低保人数超过2万人,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360。将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统一管理,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全面启动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倍
5、增计划,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在2011年度市市直部门的年终单项考核中,全市33个民生工程考核项目有8项名列第一、5项名列第二,市文广新局负责的综合文化站项目获得了省级表彰。 客观的说,2011年全市的财税和民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广大干部的心血,是大家辛勤工作,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产业的发展壮大还需要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撑和保障,民生领域对财政的资金需求和期望愈来愈高,“小财政”与“大民生”的矛盾相当突出,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积极应对,保证
6、税收持续增长,促进经济发展,让全市人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2012年工作安排 今年,我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发展的新定位和新要求,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为主线,深入推进“工业强市、生态立市、城乡统筹、项目带动”四大战略。全市财税和民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两个确保”,即确保完成财政收入25.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5.4亿元),确保40项民生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多措并举,促进财税快速增长。今年,全市国税收入目标为11.86亿元,地税收入目标为11.86亿元,财政部门收入目标为2.08亿元。市政府将严格执行财政收入增长目标考核办法,实行按月调度,定期通报。各级、各征管
7、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抓紧分解落实,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完成任务。一是狠抓财源建设。抓好财源建设是逐步扭转我市财政状况的一项根本性措施,要充分认识做好财源建设的重大意义,优化提高现有财源,扶持新型财源,夯实财源基础,优化收入结构,切实做大、做好财政“蛋糕”。采取质押担保财政贴息、协调贷款等办法加大对我市现有财源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效益评价机制和双向约束机制。启动金融机构财政性资金存款与贷款挂钩管理办法,严格金融服务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贷款投放力度。二是狠抓依法征管。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管理,坚决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要积极抓好当前税
8、收清查整顿的重点工作,对石灰石矿山企业税收进行清理整顿,对全市私房出租税收进行深入调研,并提出整改意见。全面加强非税征管,积极推行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严禁越权减免收费。三是狠抓税改研究。财税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基础性工作,重点关注即将推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征收房产税等试点工作,以及正在酝酿的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不断提高我市财税征收和管理水平。 (二)稳步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入推进财政重点改革。一是深化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初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相互衔接的政府“四大预算”体系,出台预算公开评
9、审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使财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并轨,今年9月底前,将教育和卫生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健全财政信息网络系统,完善国库支付流程,进一步清理财政性资金账户,撤销会计核算中心、教育经费分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核算中心结算账户,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统一运作。结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增强财务支出透明度,出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力争年内实现公务卡结算全覆盖。三是实施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把分散沉淀的国有资产转化成高效流动的国有资本,建立国有资源、资产
10、、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系,充分激活存量资产,不断挖掘资产潜能,实现国有资本裂变扩张、最大程度地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政府调控经济和投融资能力。 (三)精益求精,持续保障改善民生。要认真抓好省政府继续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和市新增的7项民生工程,按照“保二争一”的目标要求,努力在省、市考核中实现争先进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民生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职责分工,完善工作举措,切实做到“精心组织、精细管理”。一是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督查通报制,严格实行完工承诺制和工期倒排制,为实现我市民生工程规范实施提供制度保障。要健全协调
11、推进机制,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实施协调会和工程进度现场调度会,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民生工程一把手负责制,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创新和争先进位的积极性。对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省、市考评倒数或媒体负面曝光的单位和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督查机制,对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资金落实、工程进展等情况进行综合性、及时性和随机性的明察暗访。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实现民生工程监督常态化。三是增强
12、资源有效整合。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同类型项目的资金整合和政策叠加效应,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建设科学化、系统化水平。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农村民生工程和其他基础设施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形成集聚效应。围绕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目标,从就业提升、创业富民、民生普惠等多个方面,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四是巩固建后管养机制。坚持建管并举,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民生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管养责任,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管理好、运营好已建成的项目和设施,杜绝“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切实发挥民生工程的综合效益。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高民生工程的受益面和覆盖率。五是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把重点宣传和常态宣传、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在媒体开辟专栏,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曝光工作不力等,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民生工程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提升群众对民生工程的支持率和满意率。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