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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社团联盟宣讲稿
大家下午好。
今天站在这里,我深感明日甬商创业联盟使命的重大,深谢各位的认真聆听,并铭记甬商先辈们为我们付出的点点滴滴。159年前,慈溪费纶志,镇海李也亭、盛植管,向英国购买了中国第一艘轮船——“宝顺号”,并配备武装,为甬商商船漂洋过海,保驾护航。117年前,XX县区的鲍咸昌兄弟二人创办的商务印书馆,发展成我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贡献卓越的大型出版社。而82年前,中国保险公司的创始人宋汉章,更是让甬商“诚信为本,义中求利”的精神在时代的长河中传扬。这些先辈们的光辉无论是在波涛澎湃的东海之滨还是在宁静安逸的前童旧里,无论是在大雁南飞的寒冬还是台风肆虐的酷暑,宁波人经历这些时刻皆勇往直前,始终坚信先辈们的理想,忠贞不渝,使一代又一代的宁波人屹立在时代的潮头。历史这本教科书告诉我们,这是我们的成长之路,也是我们这些明日甬商人的必由之路。
大学4年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也是最精彩的时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校企的联系日益密切,大学四年后到底是就业还是创业,也在许多同学的心中打下了一个深深的问号。有的人为自己的生活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有的人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确定好了目标,也有的人已经在目标的指引下踏上了就业与创业的征途。但是,我们面临的就业局势,并没有我们想的那样乐观,我们已经处于毕业就业的危机之中,所以有很多人产生了悲观与迷茫的情绪。今天,我要告诉大家,我们面临的挑战真实存在,可能还会更加严重,所以,我们要拧成一股绳。我们宁波各大高校社团代表齐聚这里,就是我们选择了希望而不是对未来的悲观与迷茫,选择齐心协力而非各自为营。今天我们在这里宣告明日甬商创业联盟成立,就是要让我们各大社团人带头做起来,就是要让我们告别悲观与迷茫,告别唯唯诺诺,拆掉心中的篱笆墙,抛弃幼稚的内耗,举起我们甬商先辈的精神火炬,创造明日甬商的辉煌。因为上天赋予每一人平等,自由和充分追求幸福的机会。我们在重申甬商先辈们伟大精神的同时,我们懂得,伟大非天生,而是必须努力赢得。我们的历程绝不是走捷径或者退而求其次的历程。它不是弱者的道路,不属于好逸恶劳只图名利享受的人,这条路属于冒险者,实干家,创造者。从今天起,我们必须振作起来,扫除我们身上的灰尘,满怀信心,去书写明日甬商的辉煌。
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有工作在等待着我们明日甬商创业联盟去做,联盟的宗旨要求我们努力做,大胆想,通过组织各类活动,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营造更好的合作氛围,充分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从而使得各大社团能更好的服务于大学生。培养及锻炼各大社团管理层的交际能力和合作精神,为各大高校创业就业社团提供一个拓展人脉的平台。联盟的实效性要求我们帮助大学生就业,为甬商企业提供人才后备力量,为各高校学生社团提供交流的机会与平台,当然,我们一样可以向甬商前辈们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续写明日甬商的绚丽诗篇。这一切我们都能做到,也必将做到。当然有人怀疑我们的雄心壮志,他们说我们弱小的臂膀支持不了明日甬商的蓝图,因为他们从内心深处对我们的蓝图就是望而生畏的,他们没有看到,明日甬商的舵手们已经扬帆,正待起航。我相信我们是勇敢的水手,相信我们是明日甬商的英雄,相信我们是一支英雄的团队。
亲爱的伙伴们,我坚信,在我们的努力下,明日甬商创业联盟一定会越来越好,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宁波大学生创业梦的摇篮,成为未来甬商的发源地。谢谢大家。
第二篇:学院社团联盟会议、活动审批管理学院社团联盟活动审批办法
为保证二外学生社团校园活动有序开展,引导社团健康发展,本着“积极·健康·有序”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依据《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活动审批办法》。
第一条
社团联盟主席团负责社团联盟学生社团活动审批。社团联盟理事会在主席团领导下,对社联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条
社团联盟活动审批时间为每周二12:00—14:30。
第三条
社团联盟活动审批流程。按规定填写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理事会策划部和秘书处---→主席---→校团委---→其它相关部门。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为本社团活动第一责任人;社长应认真学习传达学校规定,参加社联培训,审核组织本社团活动,保证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第五条
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及申请表须经社团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并在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及日期;未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的活动申请表及策划书,理事会不予受理。
第六条
学生社团活动须于活动开始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理事会策划部提交正式活动策划书,活动策划书具体书写格式以理事会策划部发布的策划书样本为准。;经策划部审核通过后,于活动开始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理事会秘书处提交正式学生活动申请表,由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登记活动直接负责人及相关信息。
第七条
审核合格学生社团活动申请书及策划书,经主席审批通过并由理事会秘书处整理后,统一交校团委审批。
第八条
对于未通过审核的活动策划书及活动申请表,理事会秘书处和策划部将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活动申请人。
第九条
已通过学校审批,准许开展的活动,由理事会秘书处和策划部在5个工作日将活动场地申请表回执及策划书返还申请人;活动场地申请表回执及策划书作为开展校园活动及报销凭证,由申请人自行留存。
第十条
活动策划书须按社联标准格式书写,由理事会策划部审核。活动场地申请表按学校规定方式填写,由理事会秘书处审核。
第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应保证策划书及活动场地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并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开展活动。对于越级审批活动,提供虚假信息、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活动或未按申报内容违规使用场地的社团,将依照相应规定予以处罚(详见《社团联盟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经社团联盟及校团委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展:
一、与校内其它单位、其他高校学生社团或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活动。
二、有我校外籍教师或留学生,及其他外籍人员参与的活动。
三、群众性集会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等)。
四、非本校教职工主讲的讲座、报告等。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所有。
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会议管理办法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社团联盟各部门工作协调有序进行,特制《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会议管理办法》,本着“明确,简约,高效”的原则对社团联盟内部会议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会议类别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设立社团联盟全体大会、社联理事会各职能部门部长例会、社联理事会各职能部门例会及全体社团例会。
二、会议时间
(一)社团联盟全体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社团联盟常务理事例会时间为每周二(每月第一周除外)中午12:00,由社团联盟主席授权秘书处召集。
(三)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会例会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周二中午12:00,由社团联盟主席授权秘书处召集。
(四)社联理事会各职能部门部长例会时间为每周日晚19:30,由社团联盟主席授权秘书处召集。
(五)社联理事会各职能部门例会时间有秘书处统一安排,若因工作需要做出更改应及时向秘书处说明。
三、会议内容
(一)社团联盟全体大会
1、出席人员由社团联盟主席团、社团联盟理事会各职能部门代表、社团联盟直属校级社团代表组成;
2、选举产生社团联盟主席;
3、审议、修订社团联盟管理章程;
4、审议、决定新一届社联理事会成员组成;
5、审批社团联盟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新学年社团联盟发展方向及主要任务;
6、审议由理事会提交的其他议案。
(二)社团联盟其他例会
1、传达上级指示,分配本部门任务。
2、汇总本部门成员工作报告及建议,及时汇报。
3、讨论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4、其他会议内容。
四、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应准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须至少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请假并说明情况。
(二)秘书处负责记录会议考勤,会议出勤情况纳入个人或社团综合考评。对于无故旷会者,理事会有权依照《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奖惩办法》做出相应惩罚。
(三)与会人员应携带齐备会议相关资料,认真听会,做好会议记录。
(四)与会人员应本着“尊重,积极,真实”的原则踊跃发言,发言内容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五)会议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整为振动或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不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接打电话。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会,开会前向秘书处说明;离会前应先向会议主持人示意,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所有。
第三篇:社团纳新宣讲会通讯稿2013年秋季纳新宣讲会
2013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四点,西安欧亚学院创行团队在八号教学楼阶梯教室如期举办了一年一度的纳新宣讲会。
参加此次会议的嘉宾有西北地区项目经理邓添彩,校领导关宏洁老师,创行指导老师杨光老师,创行前任队长凌晨,副队长周硕,龙腾创业社社长,西安欧亚学院微博协会会长,阳光在线学社社长,无界棋艺社社长,疯狂英语俱乐部社长,创颖摄影协会社长。另外,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创行部分队员和大一新生。会议中,关宏洁老师和邓添彩经理分别致辞并讲解创行。邓经理幽默易懂的讲述方式更让在场得每一位同学感受到创行的“神秘色彩”。紧接着欧亚创行负责人豆少朋讲述了欧亚创行的故事,从开始的几人到现在的几十人,这其中的酸甜苦辣都在他的讲述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团队的杨果果以最官方专业的话语介绍了团队组织构架,让更对人了解创行的内部机制。队员李林分享了参赛的感受,将是了他加入创行的整个经历,以及备赛中的点点滴滴,感动,热情,风趣伴随着他的演讲。接下来,指导老师杨光讲述了他带领的创行,他心目中的这群“行者”的变化。“这是一段过程,更是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创行,关于团队,关于大学生的故事。不言而喻,老师看着创行的这群队员心里是非常欣慰的。最后进入互动环节,豆少朋和杨果果一一讲解了听众的提问,整个场面气氛活跃。
创行,是大学生,是企业领袖
创行并没有那麽神秘
如果你对社会中的问题有一颗敏感的心
并时常思考这些问题
那麽你就是一位创行者
撰稿人:程瑞
第四篇:XX市高中生社团联盟章程XX市高中生社团联盟章程
2011/6/10
(2007年4月4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学校间特定此条例。
第二条社团联盟是XX市社团联盟成员学校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和爱好自愿组成,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业余群众性学生组织。主席单位--主席苏州中学本部,副主席苏州中学园区校,苏州十中,苏州一中,理事单位苏州六中,苏州五中,苏州四中,苏州三中,苏州十四中,苏大附中,木渎中学,相城陆慕中学。
第三条学生社团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条社团联盟的活动经费来源为各个学校社团经费。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各个学校学校财务制度,其财务需接受各个学校的监督。
第二章联盟学校社团的成立
第五条各个社团联盟成员学校校学生会社团部是所有社团的核心管理机构。社团联盟主席单位为总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须经学生会社团部批准后方可成立。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六条社团联盟社团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下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暂定的名称和相应主题,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及指导老师;
第七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各个联盟成员学校社团部提交下列文件,每学期由各个学校社团负责人统一交给社团联盟主席单位注册。
1、正式的筹备申请书和填写好的社团成立申报表;
2、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第八条经各个社团联盟成员学校社团部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应召
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成立的社团学生会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并颁发证书。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社团不予成立:
1、校内有性质相同的社团不主张成立;
2、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和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3、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4、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5、参加社团的人数未超过十人的;
6、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第三章联盟学校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团联盟成员代表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和理事单位代表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社团联盟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联盟文秘处备案。
第十二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和理事单位;
2、修改社团章程,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各个联盟学校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可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5、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6、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和社团的终止程序。
第十四条联盟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任何决议,必经理事单位成员半数以上通过,主席单位3个通过而有效;
第四章联盟学校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十五条学生加入或退出社团本着自愿的原则,社团成员享有同等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社团章程,接受社团考核,进行定期注册;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成员应接受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五章联盟学校成员及其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十九条想要加入本联盟的学校,需向联盟的主席单位递交一份申请,注明该学校社团发展情况,由主席单位召开联盟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条原联盟成员学校如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不配合联盟活动,引起其它联盟成员单位不满,由主席单位召开联盟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将其开除。若是主席单位违反,则由副主席单位负责召开。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的备案事项(由本条例第十三条列出)需要变更的,应向各个学校社团部申请变更登记。由各个学校处理,并汇总至联盟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各个成员学校校学生会社团部申请注销登记:
1、未完成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成员大会决定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其它原因需终止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通过各个联盟成员学校社团部负责审核,及时向联盟汇总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自检查结束之日起十天内向本学校社团部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社团应在报批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二十六条各个联盟成员学校学生会社团部负责对学生社团行使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1、社团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2、协同业务指导单位对学生社团开展的除内部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进行审批;
3、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并听取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和活动情况汇报;
4、学生社团的财务检查。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各个联盟成员学校学生
会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活动
第二十八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向本校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校外活动场地由各社团自行联系,但最终必须经过各个学校社团部批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学生会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社团部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
第三十一条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学生会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校学生会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社团联盟每学年将组织各个成员学校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及社团积极分子若干予以表彰。优秀学生社团的评比条件如下:
1、负责人品行优良,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
3、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4、积极开展活动,内容丰富,有影响、有实效;
5、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三十四条充分发挥骨干社团作用,创建精品社团,校学生会将对评比产生的优秀社团在工作中以重点指导和支持。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不合格社团,校学生会有权责令其活动停止,进行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性质、章程不符;
2、财务管理混乱;
3、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4、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其它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取缔处理:
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章程的;
2、背弃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进行整顿后,仍不合乎要求的;
4、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5.出版非法刊物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解释权归社团联盟主席单位,由苏州中学草拟。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学院社团联盟奖惩办法学院社团联盟奖惩办法
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奖惩办法社团联盟主席及社联理事会有权对社联成员的行为做出奖惩。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的原则,依据《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奖惩办法》。
第一条
社团联盟学生社团活动奖惩认定由理事会策划部具体负责;社团联盟学生干部奖惩认定由理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学生社团活动及学生干部奖惩认定结果须上报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秘书处和策划部对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社团联盟主席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理事会及主席汇报,不得隐瞒。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及学生干部违规认定(简介)
一、未按规定出席社联会议,不认真完成社联任务;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止职务处分。对于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给予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向理事会提供虚假活动申报信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停止活动,或取消活动举办权处分。
三、违反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规定,越级审批活动;给予取消举办活动资格的处分
四、未经社团联盟宣传部批准,擅自使用或非法占有社联宣传物资;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取消社联公共宣传物资使用权。情节严重的直至停止活动的处分。
五、未经秘书处批准,违规使用社联办公室,给予警告处分;对于情节严重,故意损坏办公室公用物品,扰乱办公室正常使用者,由秘书处取消其办公室使用资格,追究社团负责人相应责任。
六、未经社团联盟及校团委批准,以社团名义私自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停止社团活动处分。对情节严重且经屡次劝告仍不知悔改者,给予强制解散,并追究社团第一责任人及活动直接责任人相应责任。
七、其它相关规定(略)
第四条
社团联盟学生社团及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一、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品学兼优,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干部;给予通报表扬,并向学校推荐参加校级及XX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二、对于在校内外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社团;给予重点经费支持,并向学校推荐参加校级及XX省优秀学生社团评选。
三、对于工作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给予重点培养,并推荐参加校级及XX省学生干部培训选拔。
四、经社联理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况及相应奖励办法。
第五条
根据社团违规情况,处罚措施大致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取消举办活动资格,有限期停止活动,限期整改,强制解散。
第六条
社联奖惩决定统一由秘书处发布。对于学生干部的处分决定,由秘书处向当事人送达书面通知,经当事人签收后视为正式生效。对于无法联系当事人或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处分通知的情况,于通知发出后的第4个工作日公示通告一周;公示一周后视为通知已送达当事人。
第七条
当事人或学生社团如果处罚决定有异议,应在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之内,向社联秘书处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已受理的申请,由社联秘书处召集常务理事共同商讨,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出复议结果。若社团不满意复议结果,可持理事会复议结果通知文件到校团委申诉。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所有。
第20页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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