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对症下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防止“带病提拔”在于责任 落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笔者认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就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分别履行好直接责任、监督责任。 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要充分发挥好组织任前把关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组织的考察把关要突出针对性、增强灵活性、提高有效性,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力争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准确;群众的监督很常重要,谁是清正廉洁的干部、谁是为民办实事的干部,群众的心里是比较清楚的。 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追责问责的严肃性。把严肃追责问责作为处理“带病提拔”问题的有力抓手,突出主体责任这个关键点,每次调整使用干部前,必须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提交书面说明,一旦出现“带病提拔”情况,上级部门可作为重要依据严肃追究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防止责任分散和推脱。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在选人用人上,对照好“三严三实”和好干部标准等要求,从源头上杜绝“带病提拔”现象,强化干部任用条例学习,积极探索为官之道,着力把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