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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保密协议(科技企业合作保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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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科技企业合作保密协议 本协议(“协议”)由(省份)(XX企业名称XX),办公及营业地址为(省份)省(区县)市(街道号)(以下简称“(企业简称)”)(XX企业名称XX),办公及营业地址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签订,于 _ (“生效日期”)生效。双方互为披露方及接收方,据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企业简称)是以口头、视觉、书面或其他有形形式呈现的特定信息、知识、技术或非技术数据、配方、图形、编图、原型、模型、样品、设备、工具、模具、模型、概念、想法、程序、软件、设施、方法、技术、图纸、计划、设计、功能规格、流程、财务数据、财务计划、产品或服务计划、商业计划、手册、制造方法和信息、客户信息及从保密信息中获得或导出的相关信息,包括从测试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从现场考察(企业简称)办公室、工程中心和/或工厂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以及包括后续研发和改善在内的其他信息(以下统称为“(企业简称)专有信息”)的所有者和持有者。 ________是以口头、视觉、书面或其他有形形式呈现的特定信息、知识、技术或非技术数据、配方、图形、编图、原型、模型、样品、设备、工具、模具、模型、概念、想法、程序、软件、设施、方法、技术、图纸、计划、设计、功能规格、流程、财务数据、财务计划、产品或服务计划、商业计划、手册、制造方法和信息、客户信息及从保密信息中获得或导出的相关信息,包括从测试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从现场考察________办公室、工程中心和/或工厂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以及包括后续研发和改善在内的其他信息(以下统称为“________专有信息”)的所有者和持有者。 接收方承认披露方的专有信息是由披露方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研发和/或获得的,并且是披露方必不可少的宝贵财产,接收方必须保守秘密且不得向其他人披露和提供披露方的专有信息。 双方共同期望保守(企业简称)专有信息及________XXX专有信息(包括后续研发及改善信息)的秘密,披露方对各自专有信息具有唯一独家拥有和使用权。 据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0 接收方只能为实现披露方利益之目的使用披露方专有信息,且应按原样提供专有信息。一方同意按照其处理其自有类似性质专有信息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保守传送披露方专有信息,防止向第三方披露披露方专有信息或防止第三方使用披露方的专有信息,且其谨慎程度不应低于合理的谨慎程度。事先未经披露方书面明确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披露方专有信息。接收方不得对披露方专有信息逆向工程、反汇编或编译。如果接收方的合同工、顾问和代理可向有必要了解专有信息并的或已经与接收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从而要求他们按照与本协议条款一致的方式保护专有信息,也可向这些人披露专有信息。接收方承诺其已与其管理人员和员工签订了协议,按照协议其管理人员和员工均有义务按照该协议条款规定保守披露方专有信息。包括(企业简称)专有信息在内的所有材料均属于(企业简称)的财产。包括______专有信息在内的所有材料均属于_______的财产。接收方对披露方已经按照该协议披露的信息或事项不具有产权。接收方除了上述授予的有限使用权外,披露方对其专有信息无任何其他明示性或暗示性授权或许可。 2.0尽管有上述规定,该协议仍不得限制或影响接收方使用或披露下述信息:在接收方没有违反该协议的情况下,已经公开的信息;接收方有文档证据,证明其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专有信息之前,已获知的信息。 3.0当按照政府或司法程序需要披露一方专有信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能及时介入相关程序,并按规定进行申辩。 4.0 一方专有信息的披露有效期间应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接收方在该协议项下应履行的责任自该协议失效之日起五(5)年后到期。但是,如果披露方告知接收方任何披露方专有信息属于披露方商业机密的话,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则将继续持续。 5.0 接收方同意,其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广告、营销、推广、新闻发布或任何其他与该协议相关的宣传活动。接收方还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披露方的商品名、商标、服务标识、设计标识、标志、符号、徽标或披露方的其他名称或标识或任何易混淆的类似变异标识。接收方还同意,未经披露方书面明确同意,其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明示或暗示:(1)接收方是披露方“合作伙伴”、“合伙人”或“客户”或任何表明双方之间存在此类关系的类似表述;或(2)接收方“与披露方相关”或“由披露方资助”。 6.0 该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要求该协议需依照任何其他司法辖区之法律解释的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均应视为无效。在不考虑其在该协议项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期限的前提下,接收方应根据适用的国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控制对披露方专有信息和由此产生的直接信息的访问、传输和使用。 7.0接收方承认并同意违反该协议义务将会给披露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接收方同意,当接收方违反或可能违反该协议时,除了且不取代披露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外,披露方还有权寻求其他法律形式,包括禁令救济和强制履行。 8.0 如果该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被具有相关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同意该协议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9.0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其在该协议项下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或让渡给任何人、公司或企业。 10.0 本协议构成双方的全部谅解,并取代先前与处理该协议项下规定信息相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谅解、协议、交流信息及陈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取代、修订或修改本协议。 11.0 该协议可签署一式多份,每份均应视为原件。任何一方进行的电子文件传输均应被视为原件。“电子传输”是指通过电子版方式传输信息或通过电子设备传输文件的准确的视觉影像。“电子传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传真机、电脑链接、数传机或其他通讯设备进行的传输。 12.0有关本协议终止或违约的声明在签订本协议的一方代表,或具有同等或更大签署权的另一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特此证明: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订本协议。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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