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芍药山中学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物的安全,保证校内教学工作、教育工作、后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及家属们的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一、我校在校学生出入校门。1、在上课期间,我校的每一位在校生必须按校方规定正确佩戴“学生证”方能进校。2、学生证不得故意损坏、转借他人,或涂改;如学生证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向保卫科申请补办。在非上课期间,学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入校。3、严禁学生骑车、乘坐危旧农用车到校或回家。4、除放学期间外,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出校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学生,须持有由本班班主
2、任签发的“请假条”,交门卫验证后放行;派出人员由门卫登记时间及号码;5、行为不规范或衣冠不整的学生,应纠正或整理好后才能入校。二、我校教职工出入校门,要自觉遵守学校规定,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冠整洁。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入校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持学校或学校教师的书面通知;2、持本人的有效证件;3、直接向门卫讲清进校事由,并由门卫造册登记。四、居住在校内的家属其它常住人员及暂住人员出入校门,应持学校制发的“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若出入证损坏或遗失或过期的、应主动自觉到保卫科补办或转证。五、车辆出入校门;1、非本校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门。2、外单位车辆申请进校停车的,可在保证安全和不
3、妨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经门卫办理停车手续交纳服务费后按指定地点停放。六、物资出入校门l、严禁把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管制刀具、反动淫秽书画音像制品和国家明令违禁品带入校内。2、根据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的规定,禁止运入零售商品。3、学校的一切有形物资出校门要持有相应在物资管理门签署的“放行证”由门卫查验后才能放行。4、学校内教职工及居住人员的私有财物出入校门要货与主人同行,并向门卫说明情况,重要财物门卫要进行登记。七、其它人员进入校门:1、禁止小商贩、捡拾废旧物品者进入校内叫卖或捡拾。2、外来的服务人员;如水、电、气、家电维修、医疗、炊事或来校探视访问校内人员的,应由校内相关人员陪同向门卫说明情况。并由门卫登记造册。八、处罚:l、严禁任何人翻越校门和围墙,2、对违反本办法的,学校有权制止、教育、批评,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对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属芍药山中学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