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室防水堵漏工程合同 发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可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达如下条款,共同恪守: 第一条:地下室堵漏工程名称 第二条:地下室堵漏工程范围 第三条: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堵漏标准验收标准。 第四条: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五条:工程总价 地下室堵漏 第六条:开工时间:本工程于 年 月 日正式开工,约 个工作日竣工。本合同一旦签订就按国家合同(经济法)规定,在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准以任何借口违背撕毁合同,否则处以工程总价的50%违约金,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2、,并承担洽谈往返路费。 第七条:事故责任,在施工期间,一般不影响生产,采取不搭脚手架的方法进行施工,如需辅助工具甲方应予支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付款与结算方法:自本合同开工之日起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0 %作为材料费和施工人员生活费,待工程结束验收后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95 %,留工程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同意需增补的项目,可面议后随时附定,另作造价,补办结算手续,否则一律无效。 第十条:甲方配合乙方在施工区内应用防御工事,严禁闲人出入。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全部完成并结清帐目后便自行无效。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1、 2、 3、 4、 5、 地下室堵漏 6、 地下室堵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 月 日 -防水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