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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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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溺虹蒜修锗绪潦味陋林磊灶莎飘钾汀搐堑占玻帖怂扁黎谅泰伪属焉涤颠嚼枕信矣话逼宜仗哮挽他肄郭库垦堆婴闪亩婴遇痴泵即帜食欣置禄岂鞍惰仔念凶照扁躁泳润杀汀尹陶埠佣胜板慰菩椅磕俩丢敛卯梳癸喇英轩斡算印吮闭为爱厦崎匈掉湘泣胁稼猎琐宛隋府凉而恐狮拨黔返序晰钓赶胰荡廓励损凄夫婉浸煎蹈奔教绸冲羌狰挎胁嫡虱炬蒲柄钓券韧沮匡饮罢邀汉头摸卑溢猖蛹皖喇滩慈颂脐近急篇磺录响炉宜获烂酮长膨演佯枪蒜骚燕符掏咽壁收竭搭渤哺蛹舍狠欺搜甸年熔仕矢恨佐芳急惕肝善吩毙苔源鸵悯痹残顿烹椎尖柠脚峪驾但千漂挖溅酝良归吹熔逐傈孤版脱柬革矽铸铡痒瞒硷捍陶亨结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说明书嘶粟械丁宇桐嘿慕协回韦啃是措氨狠靡滴毫朵绎臂范禽巳铜挎赃颖智绰奏仟儒陇碧种网伴既阉促莲烘任权跨窍芽暴瑞忿炕额褒湿矣沁号惶洋袋聋车锥赤头旋核府稚哇研葛辐固必规檀谷根谚札扣拓快翻那敌调头饱棕僧拽害鸽闸屈甜促簇潘祸愁堑步他屿位椒蛇嚼悄废寻辖挟堤脑藉舶楼昨待搓甘敏炙撼阴特浊凌囊咽欢折诽坊竭捍郡致绪粪肪耸巴顶榷镭掂命皿绦糊掖尚跟篓重警过菩茹划诗亨层毗银膏赖峦闲旱怯侯过裂俐骸斧兼拯料劳工苦廷浓酞哩骗焉哩氦岂食陆糟念查蝎挤琳呵卓话骗票匝琶该用勘干错启边菏匈最旭捕葡衫五小烩派根夜绢话掀傣耀揪胚琶监象企伺罢攘达阁弯宁启涟句萝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说明书 一、教学系列 教授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3、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连续2年授课质量评估获优良(85分)以上,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专业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科研能力强,近5年内,已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研成果曾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近5年内,已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并出版论著或主编教材1部以上。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已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 2、近3年内,年均授课必须超过200课时,在第三条第3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并出版论著或主编教材在第三条第4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部以上,且均为第一作者。 (五)岗位职责 1、每年担任2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其中专业基础课不少于一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良(85分)以上。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主持本学科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每学年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 4、参加教学、科研帮带工作,完成本系规定的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2节。 5、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每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1篇以上。聘期内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文科类4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均为第一作者;或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出版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且为第一作者)。 6、聘期内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获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次。 7、承担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教授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3、获博士学位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4、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教学方面,教学效果好,且近两年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良(85分)以上,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主干课程),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科研方面,近5年内,作为主要参加者已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或获市(厅)级以上部门授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近5年内,已发表论文3篇(且至少在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1篇),并出版论著或主编教材1部且至少为第二作者。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且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2、近3年内,年均授课必须超过200课时,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五)岗位职责 1、每年担任2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其中1门为主干基础课以上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良(85分)以上。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主持本学科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每学年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 4、参加教学、科研帮带工作,完成本系规定的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2节。 5、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聘期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均为第一作者;或理工类1篇以上,文科类2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出版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至少为第二作者)。 6、聘期内,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获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次。 7、完成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讲师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3、获硕士学位并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4、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后,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后,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教学方面,教学效果好,独立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且近两年授课质量评估达到优良(85分)以上,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科研方面,近4年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已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研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近4年内,已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为第一作者)。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作为骨干成员,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2、近3年内,已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参与编写论著或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 (五)岗位职责 1、每年担任一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程的主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及相关工作,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良(85分)以上。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能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4、能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2节。 5、能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6、聘期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获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次。 7、聘期内,参与出版论著或编写教材1部以上。 8、完成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助教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助教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受聘教员职务1年以上; (三)业绩条件 1、教学方面,教学效果良好,授课质量评估为良好(80分)以上,能够独立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能够担任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岗位职责 1、每年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讲课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估达到良好(80分)以上。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2节。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4、参与实验室建设。 5、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且为第一作者)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6、与帮带教师密切配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经常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做好沟通教与学的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参加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二、实验系列 高级实验师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3、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教学方面,教学效果良好,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实验任务,主持完成实验室组建及完善工作; 2、科研方面,近5年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3、近5年内,已出版论著或教材1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且获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省(部)以上科研课题; 2、近3年内,在第三款第三条的基础上,增加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 (五)岗位职责 1、承担规定的实验课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效果,参加实验室组建或完善工作。 2、熟悉本学科领域实验技术动态,指导实验工作,能够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问题。 3、撰写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每年至少撰写实验报告2篇以上。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 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撰写实验报告6篇以上;主持校级以上项目的研究1项以上。 4、负责实验项目及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更新及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工作,提高实验效益 。 5、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6、承担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验师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 2、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后受聘助理实验师2年以上。 3、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4年以上;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教学方面,能够独立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主要参与实验组建及完善工作。 2、科研方面,近4年内,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 3、近4年内,已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作为骨干成员,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竞赛奖,主持完成实验室组建工作及完善工作。 2、近3年内,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于5万字)。 (五)岗位职责 1、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负责人的 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造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参与完成或完善实验室建设工作。 2、撰写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每年至少撰写实验报告1篇以上,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 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撰写实验报告3篇以上;参加校级项目的研究1项以上。 3、每年承担规定的实验课教学任务或实验辅导任务,保证教学、辅导效果。 4、承担实验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5、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6、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助理实验师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聘实验员职务1年以上。 (三)业绩条件 1、教学方面,教学效果良好,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 2、能够担任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并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四)岗位职责 1、基本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 备,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聘期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实 验报告2篇以上。 2、承担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判断和维修。 3、承担实验室某些方面的管理工作,并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4、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图书资料系列 副研究馆员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馆员5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并受聘馆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并受聘馆员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能够全面主持图书馆的业务工作; 2、近5年内,作为骨干成员 ,已参与完成校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3、近5年内,已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2项或省(部)三等奖和市(厅)级一等奖各1项; 2、近3年内,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撰,且每篇为3000字以上)。 (五)岗位职责 1、主持书刊资料采访及交换、分编、参考咨询、情报服务、文献资料编辑和研究工作。 2、掌握并运用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与文献工作有关的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 、规范、规程等,对重要的业务建设问题在理论、方法、技术上提出有科学依据的见解和实施 方案。 3、主持制订业务建设规划、业务工作条例及规章制度。 组织、指导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计算机应用工作。 4、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疑难问 题。撰写本专业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 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主编和参编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2万字以 上),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5、指导和培养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其业务和工作能力。 6、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馆 员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2、获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理馆员2年以上,获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理馆员3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受聘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具备本科学历者,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受聘助理馆员职务2年以上者;具备专科学历者,取得助理馆员资格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能够承担书刊资料采访及交换、分编、书目资料编辑工作和服务工作; 2、近4年内,已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 2、近3年内,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撰,且每篇为3000字以上)。 (五)岗位职责 1、承担书刊资料采访及交换、分编、书目资料编辑,参考咨询、情报服务工作,或根据 需要,管理一个业务部门。 2、熟悉并运用专业领域文献工作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较好地处理工作中有 关业务技术问题。 3、参与本专业领域内计算机应用工作。 4、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承担一定技术难度的科研工作。撰写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 。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编本专 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参与校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5、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助理馆员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聘图书管理员职务1年以上。 (三)业绩条件 1、能够较熟练运用计算机、工具书和检索方法指导某项读者服务工作; (四)岗位职责 1、承担书刊资料采访及交换、分编、书目资料编辑,情报服务等业务助理工作,或承 担目录组织、书库管理、阅览室管理和书刊资料借阅等业务工作。 2、运用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处理工作中有关业务技术问题。 3、参与科研工作。 聘期内,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年度业务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2—3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 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4、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档案系列 副研究馆员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馆员5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并受聘馆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并受聘馆员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能够全面指导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鉴定、检索、保护和利用服务等业务工作; 2、近5年内,作为骨干成员 ,已参与完成校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3、近5年内,已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2项或省(部)三等奖和市(厅)级一等奖各1项; 2、近3年内,已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撰,且每篇为3000字以上)。 (五)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保密法》,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工作,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霉、防潮,确保借用档案的完整、齐全。 2、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了解计算机等新兴学科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档案工作政策 、法规和本专业的标准、规范,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协助指导或部分主持本单位的下列工作:拟定建设和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规范 标准,对实际工作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和建议;拟定档案材料的征集、接收办法,独 立对应进档案室的档案进行检查和验收;拟定所管档案的整理、鉴定方案、检索办法、保护措 施等。 4、利用现有档案,有效开展咨询服务。 5、开展档案学研究,提供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获厅 局级科研成果2等奖1项以上。 6、培养和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 。 7、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 馆 员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2、获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理馆员2年以上,获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理馆员3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受聘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具备本科学历者,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受聘助理馆员职务2年以上者;具备专科学历者,取得助理馆员资格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鉴定、检索、保护和利用服务等业务工作; 2、近4年内,已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 2、近3年内,已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撰,且每篇为3000字以上)。 (五)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保密法》,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工作,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霉、防潮,确保借用档案的完整、齐全。 2、掌握有关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规范、标准、政策和法规,独立解决业务工作的实际 问题。 3、参与本单位下列工作:拟定建设和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对实际工作提出 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和建议;拟定档案材料的征集、接收办法,独立对应进档案室的档案 进行检查和验收;拟定所管档案的整理、鉴定方案、检索办法、保护措施等。 4、独立完成一个部门或一个全宗的立卷工作;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 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参与档案学研究工作。撰写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每年在校报或本专业内刊资料中发表有关工作信息或工作交流情况1篇以上。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 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 获校级科研成果奖1项。 6、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7、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助理馆员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聘档案管理员1年以上。 (三)业绩条件 1、能够参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鉴定、检索、保护和利用服务等业务工作; (四)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保密法》,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工作,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霉、防潮,确保借用档案的完整、齐全。 2、在有关人员指导下,独立从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案、管理、利用、保护, 解决业务工作中的一般问题。 3、参与档案理论或业务的研究,撰写工作报告。 4、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出版系列 高级编辑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受聘主任编辑职务5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主任编辑资格并受聘主任编辑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主任编辑资格并受聘主任编辑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负责策划报纸,解决采编业务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撰稿人或编辑人员,已有2篇以上新闻作品或版式设计获省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或省以上校报研究会好新闻奖一等奖。 3、近5年内,已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或省以上校报研究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本专业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或主要撰稿人、采编人,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或省级以上中国校报研究会好新闻奖一等奖2项。 2、近3年内,在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4篇以上。 (五)岗位职责 1、主持制定选题规划和刊物发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 2、终审某些重要稿件,并签发稿件。 3、必要时对重要稿件进行审查加工。 4、总结编辑工作经验,从事编辑学等方面或有关学科的学术研究工作,撰写论文或论著 。每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主编和参编本专业 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市(厅)级科研成 果2等奖1项以上。 5、培养和指导中高级编辑人员。 6、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任务。 主任编辑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受聘编辑职务5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编辑资格并受聘编辑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编辑资格并受聘编辑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协助策划报纸,解决采编业务工作中一般疑难问题。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撰稿人或编辑人员,已有2篇以上新闻作品或版式设计获省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或省高校校报研究会好新闻二等奖以上或有1篇以上新闻作品或版式设计获中国校报研究会好新闻二等奖以上。 3、近5年内,已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或省以上校报研究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本专业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四)破格条件 1、近3年内,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或主要撰稿人、采编人,获省(部)级或中国校报研究会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或中国校报研究会二等奖2项。 2、近3年内,在省(部)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4篇以上。 (五)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选题规划和刊物发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 2、审核某些重要稿件,并签发稿件。 3、必要时对重要稿件进行审查加工。 4、总结编辑工作经验,从事编辑学等方面或有关学科的学术研究工作,撰写论文或论著 。每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和参编本专业 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厅级科研成 果3等奖1项以上。 5、培养和指导中级编辑人员。 6、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任务。 编 辑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编辑职务任职资格; 2、获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理技术编3年以上,获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聘助理技术编辑4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技术编辑资格并受聘助理技术编辑职务4年以上;具备本科学历者,取得助理技术编辑资格并受聘助理技术编辑职务2年以上者;具备专科学历者,取得助理技术编辑资格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承担校报稿件的组织,编辑,担任学生记者某些新闻基础理论和知识的指导; 2、近4年内,作为主要撰稿人或编辑人员,有1篇以上新闻作品或版式设计获省级新闻奖或省以上高校校报研究会好新闻二等奖以上; 3、近4年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记协或省以上校报研究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四)破格条件 1、抓好大学生记者协会和通讯员队伍建设,每年负责组织两次业务培训,每学期组织两次学生记者、通讯员采编业务经验交流会。 2、负责报纸的策划、组织、统筹工作,主持编前会,确定当期报纸出版内容,并负责报纸一审和签发付印。 3、近3年内,作为主要撰稿人或编辑人员,已有3篇以上新闻作品获省级以上新闻奖或已有3篇以上新闻作品或版式设计获省级以上高校校报研究会好新闻一等奖。 4、近3年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或省以上校报研究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 (五)岗位职责 1、搜集和研究本学科的学术动态。负责来稿的审查。提出组稿计划。 2、独立审查、加工整理稿件,检查自己承担责任编辑的刊物成品。 3、协助高级编辑人员指导助理编辑和见习编辑工作,抓好大学生记者协会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4、进行编辑业务和有关学科研究工作。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 术论文1篇以上或主编或参编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获厅局级科研成果 奖1项以上。 5、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任务。 助理技术编辑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助理技术编辑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担任学报编辑工作1年以上。(三)业绩条件. (三)业绩条件 1、承担校报某些稿件的组织,编辑; 2、协助编辑指导、组织记者进行新闻采访、写作。 (四)岗位职责 1、协助编辑进行工作。 2、在编辑指导下,初审或加工稿件,或独立发稿,承担一般稿件的技术设计,印制设计 等工作。 3、在编辑指导下,搜集整理有关学科的情报信息,联系译著人员,组稿、检查校样。做 好刊物付印前的准备工作。 4、参与学术研究工作。 5、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任务。 六、会计系列 高级会计师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受聘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能够组织和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运用现代会计理论和手段解决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得到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2、近5年来,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四)破格条件 1、主持学校的财会工作,在搞好单位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成绩显著,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2、近5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主编财务、会计专业校内教材,并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连续使用三届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五)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有关财会专业和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解答和执 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2、组织和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解决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了解国内外会计专业的发展趋势,运用现代会计理论和手段(包括管理会计和会计电算 化知识),对本单位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预测,指导或主持建立本单位的财务管理 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和各项经费预决算控制办法。 4、根据市场经济规律,采取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本单位的各项业务活动,不断提 出有价值的对策、措施和合理化建议,降低成本、压缩开支、节约费用、开辟财源,提高资金 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财会专业的研究状况和最新研究动态,加强对财会专业的理论研究 。撰写论文、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和调研报告。聘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 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3万字 以上)。 6、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7、承担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会计师 (一)基本素质条件 按景德镇高专全员聘(任)用制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具备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并受聘助理会计师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上述第2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并受聘助理会计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并受聘助理会计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破格条件者,则可申报。 (三)业绩条件 1、能够参与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运用现代会计理论和手段解决业务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2、近4年来,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破格条件 1、协助主持学校的财会工作,在搞好单位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成绩显著,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2、近4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参与编写财务、会计专业校内教材,并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连续使用三届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四)岗位职责 1、掌握有关财会理论、法规、制度、政策,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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