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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纲.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158275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1.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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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惠农政策”宣传栏 农村低保:对象分类及保障标准:一类对象标准为124元/人月,一年审核一次,两年续保一次;二类对象标准为100元/人月,一年续保一次;三类对象标准为78元/人月,半年续保一次;类对象标准为57元/人月,每季度续保一次。 农村五保: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甘肃省五保供养办法》,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标准是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6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400元。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赡养人书面申请后,上报村委会、乡政府造册分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老龄办审批发放。85-89岁每人每年补助240元,90-94岁每人每年补贴500元;95-99岁每人每年补贴7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革命伤残人员每季度2690元;建国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月320元、建国后的每月31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245元,参战核退人员每月200元;社会定期定量补助人员每月130元,精退武警每月110元。 城乡医疗救助: (一)城乡医疗救助实行住院救助为主,门诊救助、参保参合救助、其他特殊救助为辅的方式,个人年度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二)对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或者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分别按下列标准予以救助: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按40%救助; 10000元以上不满20000元的,按50%救助;20000元以上不满40000元的,按60%救助;40000元以上的,按70%救助。 (三)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而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住院费用予以全额救助。 (四)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因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在500以上的,按照20%给予救助,年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城乡临时救助: (一)在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我乡低保标准150%,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二)虽已纳入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范围,但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缴纳50元,在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800元,封顶线分别为10000元、20000元、40000元、60000元,分别按90%、80%、70%、60%予以补偿。门诊报销、慢性病报销比例70%。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本乡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应从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开始参保,按年缴费,至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农村居民,允许补缴,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参保缴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乡政务服务中心登记参保。缴费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县财政按最低档次每人每年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家电下乡:农民购买家电商品,按销售价格的13%直接在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予以补贴。在一个补贴周期内,以农户为单位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2台(件)。 摩托车下乡:农民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于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申请摩托车补贴资金时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行驶证、合格证、购车发票、“一折统”等资料。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性能繁母猪的保险费为每年每头60元,养殖户每年每头缴费12元,政府补贴型玉米的保险费为每年每亩15元,种植户每年每亩缴费3元。 惠农专项资金补贴标准: 粮食直补标准:每亩每年补助5.50元。 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每亩每年补助38.60元。 良种补贴标准:种植良种玉米小麦的农户每亩每年补贴10元。 贫困生寄宿补:中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小学生每人每学年750元。 退耕还林补贴标准: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每亩每年粮食折现补助140元,生活补助20元,合计160元;一轮补助到期后,实行相应年度的第二轮补助,每亩每年粮食折现补助70元,生活补助20元,合计90元。 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参合孕妇正常住院分娩,“降消”项目定额补偿400元,剩余医药费由新农合补偿,最高限额为300元,病理性分娩和产后并发症在“降消”项目定额补偿400元后,剩余部分按住院补偿标准报销。 农业机具补贴: 补贴程序:拟购机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一折统”直接到县农机具农机直补办提出购机申请,直补办审查后,向购机者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该表需县农机局、财政局确认盖章)和《环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购机者获得补贴指标后向经销商议价全额购机。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补贴。 发放程序:农民全额购机后,由乡村对拟补贴的机具进行确认,完善核查表,购机者持身份证、购机发票、企业供货表、指标确认通知书、一折统到乡财政所申请补贴。补贴资金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一折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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