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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措施(电力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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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料,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一、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由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施工员、施工班组长负责人共同组成成品保护小组。成品保护小组在业主或监理单位监督下,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的奖罚制度,共同维护已完工程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 二、成品保护措施 1、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成品保护小组应对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部位列出清单,并制订出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2)成品保护小组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顺序施工,先上后下,先湿后干,严格防止流水。地面装修完工后,各工种的高凳架子、台钳等工具原则上不许再进入房间。最后油漆及安装灯具时,梯子要包胶皮,操作人员及其它人员进楼必须穿软底鞋,完一间,锁一间。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证明上道工序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各楼层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结构施工阶段,安排2人巡检;装修安装阶段,每个楼层安排2人检查。各专业队伍必须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 (5)成品保护小组每周举行一次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并协调好相互工作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6)加强成品保护教育,质量技术交底必须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2、预制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1)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如电缆支架、设备台架、预埋件、金属配件等,在运入工地现场后,均需妥善予以保护。各种卫生器具要用彩条布或木板加以覆盖。 (2)堆放场地要求:堆放场地地基须平整、洁净、干燥、牢固、排水及通风条件良好、无污染、交通运输方便。堆放场地分室内场地和露天场地两种。贵重及易受潮的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宜在室内堆放,不易受潮的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在有人看守的情况下可在室外堆放,必要时用帆布或塑料布遮盖。 (3)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的堆放方法和堆放要求:须根据预制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使用先后次序等条件,有计划分开堆放,堆放须平直、整齐、下垫枕木或木枋,并设有醒目的标志。应做好对预制品的防腐、防霉、防污染、防锈蚀等防护措施,叠高堆放的预制品须加设支撑,以防倾覆。 (4)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的运输:成品运输时要做到车厢清洁、干燥、堆放合理、绑扎牢固,装车的长度、高度及宽度须符合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 3、电缆通道成品保护 (1)支立模板、安装预埋件及浇注混凝土时,不得随意弯曲和拆除钢筋。 (2)梁板钢筋绑扎成型后,作业人员不能在钢筋网上踩踏、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移位或变形。 (3)混凝土浇注完毕,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多余混凝土清理干净,并覆盖养护。雨天浇注混凝土时,应按雨期施工要求遮盖,使混凝土免遭雨水冲刷。 (4)混凝土结硬之前,不得踩踏混凝土表面。并按要求洒水养护混凝土至少7天。 (5)须在混凝土表面上安设临时施工设备时,应在安设位置铺放垫板,并应作好覆盖措施,以防油漆污染混凝土。 (6)砌体完工后,不得随意在砌体上开槽打洞,或用重锤锤击。 (7)砌体砌筑完毕,应及时进行保护,使其免遭碰撞受损。 (8)雨天砌筑砌体,应按要求覆盖保护。 (9)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掉入堵塞管道。 (10)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以免水、汽、油、灰等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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