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庸问责心得体会 被诫勉谈话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这是近日XX市开展“治庸计划”里的规范细则。 4月6日,XX市委召开的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实施“治庸计划”,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为“十二五”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治庸计划”在XX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展开,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列入重点治理的“庸病”有十种。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走读
2、”现象严重。凡有上述十种庸懒散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不予提拔、岗位调整、降职或者免职处理。 根据“治庸计划”规定,XX市将优化指标体系设置,分层分类建立考评指标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重点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 对在绩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其所属类别中排名处于末位或连续两年处于后二至三位,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在集中检查与明察暗访中发现
3、的问题,由检查组直接认定。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组织查核和认定;对反映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市“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核和认定。 凡经查实的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坚决追究责任,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被诫勉谈话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受到岗位调整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同时,“治庸计划”还制定了完备的申诉复核机制。被处理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或申诉。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