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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集团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消防隐患,落实各项
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消防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生产(施
工);实行逐级安全消防监督检查;最终全集团实现安全生产。因此,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1、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的类型
1.1定期监督检查。集团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监督检查,由集团主管领导组
织带队;公司(厂)每月监督检查一次,由经理(厂长)组织带队;车间(相同级别的
单位)每周检查一次,由主任带队;班组每日按班次检查,由班组长主持。
1.2经常性监督检查。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生产(施
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新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把不安全因
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1.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检查。由各公司(厂)根据季节、节假日变化,按事故发
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
1.4专业(项)监督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消防
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检查。
对危险性较大的车辆、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
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于专业性监督检查。专业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
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潜在的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
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1.5综合性监督检查。是由集团、公司(厂)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进行
的全面综合性监督检查。或对生产安全消防等工作进行的安全性系统评价。
1. 6推广企业民主管理的理念,组织员工代表对安全消防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巡
视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筑起坚不可
摧的安全生产基础堡垒。
1.7自行检查。是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对自身(岗位)所处的
作业环境、作业过程和作业后进行的安全消防检查,以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实
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二)
1、 目的
为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
全措施的实施额隐患的整改,制止“三违”行为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检查形式和内容
2.1检查形式:实行四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制、巡查制,即公司月
检、部门周检、
班组日检、岗位人员时检制,由各级领导组织实施。
2.2 检查内容
查思想:重点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思想,能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与安全责任心、以及执行安全、消防制度的自觉性。
查重点检查安全、消防制度、安全及操作(维修)规程的执行情
况,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制度的漏洞,便于完善安全、消防制
度及有关规程。
查各种危险和隐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厂房建筑存在的不
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防护器材是否灵敏有
效及正确使用、保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查人的行为:重点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把安全、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
事日程,检查各级领导对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处理的决策是否及时、得力、
有效;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员工工作过程中是否遵章守纪,有无“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安全、消防检查的组织
3.1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
会”成员参加,每月检查一次,可结合重大节日及上级部署进行。
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领导组织,安全工程师、部门安全员及值班长等
人员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 1.3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日白班检查一次。
实行岗位人员巡检、抄表制:由岗位人员每 小时巡回检查、抄表一
次,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异常状况等。
3.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有关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辐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厂房建
筑、电气装置、运输车辆、化学物品等的检查,由技术质量部安全工程师统一计
划,督促按专业要求由主管职能部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的职能人员负责进行定
期的专业检查。
3. 2.2专业性的安全检查要按各专业要求,并将检查资料存入有关档案。
3. 3季节性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台风等。
由技术质量部组织,职能人员负责,主要是检查相关设施的可靠性、防
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3.4临时性安全检查
新设备、新装置的安装投产或因生产安全管理需要等情况应随时进行相应的
安全检查,这类检查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主题、目的,由主管职能部门
或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隐患整改
4.1查出的隐患或存在的问题由技术质量部门安全工程师签发《安全消防隐患
整改单》(见附件),责任部门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
定”:定项目、定期限、定整改负责人,凡部门能组织整改的不交到技术质量
部,技术质量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4.2对所有的隐患或存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得无故拖延,有些确实限于
目前物质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必须立即制订整改计划(方案),按期解决,解决
之前应制订临时防范措施,并切实执行。
4. 3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公司主管
领导和总经理,并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公司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委员成
员。
4.5对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各部门在安全活动
中均要对员工进行通报与教育。
5、 各级检查人员的权力
有权要求受检部门、班组、岗位人员汇报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等工作情况及
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
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
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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