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金融办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20*年2月份,本人通过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获任市金融办副主任,分管综合处、银行保险处,并负责招商引资、政(行)风建设和挂村帮扶工作,协助主任抓好策应扶持工作,联系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一年来,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立足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述德 本人始终坚持重德立德,严格遵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奉献意识,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带着
2、良心和责任去做好每一项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寻求解决“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新思路、好办法。不断加强自身品行修养,提升思想境界,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对待升迁去留和名利得失;坚持公道处事,友善待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二、述学 本人始终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政治理论素养、提高领导水平和增强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一年来,本人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观,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市委四届二次、三次(扩大)会议精神,不断充实银行、保
3、险、证券、投融资等金融业务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深入研究分析当前金融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为领导做好参谋助手。 三、述职 (一)贷款余额突破千亿。2012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002.9亿元,比年初净增242.9亿元,增长32%;比2011年多增102.9亿元,增长73.5%;净增贷款额超过淮安和连云港;贷款余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实现历史性突破。同时,积极引导银行拓展表外融资业务,年末银行机构表外融资余额为279.6亿元,新增105.2亿元,增长60.32%。一是抓规模争取。采取多种措施
4、,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贷款规模,全力扩大在宿贷款投放。二是抓投放进度。按旬通报各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情况,按季组织召开全市金融形势分析会,不定期组织召开贷款投放会办会,督促扩大信贷投放。三是抓考核奖惩。按季对市级各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加大银行机构贷款与财政性存款挂钩考核力度,通过考核促使银行扩大信贷投放。四是抓协调服务。积极组织银企项目对接会,帮助培育、包装项目,协助做好项目申报及提款等有关工作。 (二)招商引行成效显著。一是引进两家市级分行。积极招引浦发银行、苏州银行来宿设立分支机构,全方位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快银行筹建开业步伐。9月28日,浦发银行宿迁分行开业运营,这是
5、我市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2月18日,苏州银行宿迁分行正式挂牌,这是苏州银行首家异地分行。二是支持市内银行机构增设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市交通银行等银行机构进一步拓展服务网点,延伸服务范围,到县区及重点乡镇增设分支机构,并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2012年,全市共新增银行分支机构16家,其中13家已开业。三是推进苏州在宿银行和村镇银行到重点乡镇设立支行。2012年,苏州银行设立洋河支行,沭阳、泗阳、泗洪、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分别设立胡集支行、临河支行、双沟支行、大兴支行,为激发全市农村金融市场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强大动力。 (三)政银合作成果丰硕。2012年末,省开行、省进出口
6、银行等未在宿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银行在宿贷款余额为60.6亿元,比年初净增19.98亿元,增长49.49%。一是加强与省级金融管理部门联系对接,争取更多扶持政策。积极策应省级金融机构扶持,争取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人行南京分行相继出台金融扶持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专项政策。二是加强与在宁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扩大在宿贷款投放。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在宁举办宿迁经济金融发展汇报会,邀请40多家在宁省级金融机构领导参加,市政府与省交行、省再担保公司现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一年中,市政府先后与平安信托、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省建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促成多项金融合作。三是扩大“南北金融合作”成果。3
7、月12日,市政府在苏州举办苏宿金融合作座谈会,进一步扩大南北金融合作成果。2012年末,苏州在宿银行机构贷款余额为53.56亿元,比年初净增21.58亿元,增长67.5%。 (四)小贷公司规范发展。一是机构数量进一步增加。积极向省金融办争取指标,加快小贷公司发展步伐,全年新设农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其中开业1家,获批筹建6家,上报待批3家。二是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12月末,全市已开业小贷公司贷款余额36.13亿元,新增贷款3.94亿元,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50亿元,客户超过1万户。三是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过现场检查和网络监管,进一步加强小贷公司监管。严格按照省金融办“监管十二条”的
8、要求,建立健全小贷公司监管机制,建立监管员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管,定期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查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规放贷、抽逃资本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三方监管协议”有关责任和义务,确保规范运行,促进了小贷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保险机构稳步发展。一是超额完成保费收入目标任务。2012年,全市保险机构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0.2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11%。二是机构数量进一步增加。2012年末,全市共有保险机构28家,其中当年新引进3家。三是创新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三方合作和风险共担机
9、制。2012年,全市共为181户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小额保证保险贷款7856万元。 (六)金融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稳妥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力度。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居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杜绝高利诱惑,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的意识。稳妥做好民间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全年新增信用乡镇(社区)5个,总数达到70个。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民间借贷阳光机制,支持小贷公司开展“开鑫贷”业务,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四是积极做好银行不良贷款和企业融资问题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
10、境,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四、述法 本人始终注重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一年来,我重点学习经济金融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重点学习银行、保险、小贷公司、民间借贷、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并坚持学以致用。工作中,始终自觉遵法守法,时时处处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涉及民间借贷、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稳当做好有关案件查处工作。不仅自己在工作中依法、依规办事,同时要求分管处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使得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能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在处理有关矛盾
11、和问题时,能够做到依法办事、公开透明、树立形象。 五、述廉 本人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克已奉公,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自尊、自重、自警、自励。生活中,严格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同时,严格执行廉洁准则各项规定,并严格做到以下各方面: 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2、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无利用职务便利互相请托,为本人或特定关系
12、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无“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提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5、未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无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用公款相互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7、无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车,借(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等行为; 8、从未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9、从未违反规定在本办或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 10、本人和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无违反规定领取津贴、补贴、奖金或存在“吃空响”现象; 11、从未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论坛活动; 12、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 1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种情况。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