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作业许可证模板
1.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
3. 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6.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在挖较深的坑、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井、槽、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在坑、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井、槽、沟内休息。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安技部负责管理。
5.2动土申请单位在安技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参与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5.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5.4动土申请部门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安全部审核、审批。
5.5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安全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6. 相关文件/记录:
《动土作业许可证》
动土安全作业证
申请部门
作业证编号
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起止时间
月日时
至月日时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动土范围
施工内容
(包括深度、面积,并
附简图)
安全措施
(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
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技术部意见
安保部意见
此表一式3份。安技部、作业地点所属单位、申请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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