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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通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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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质量问题通报用户对产品的使用要求的满足程度,反映在对产品的性能、经济特性、服务特性、环境特性和心理特性等方面。因此,质量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在很多地方都会因为质量原因收到通报,下面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质量问题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质量问题通报范文一8月22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因近期梁园区大气污染防治不力,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对梁园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据了解,8月份第二周(8日至14日)三区环境质量主要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梁园区升幅最高,PM10浓度、PM2.5浓度均

2、值分别为64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环比上周分别上升28%和18.9%。梁园区人民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护责任,主动作为不够,措施落实不力,造成PM10浓度、PM2.5浓度均值上升,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对梁园区人民政府通报批评。通报要求,梁园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查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扭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指数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真正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

3、境质量。质量问题通报范文二9月8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平原街道办事处、中州街道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东方街道办事处被通报批评。据了解,8月份,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105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中排名均处于倒数第一。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91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排名中均处于倒数第二。睢阳区古城街道办事处PM10浓度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PM10浓度均值排名中处于倒数第三。睢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PM2.5浓

4、度均值为53微克/立方米,在18个街道办事处PM2.5浓度均值排名中处于倒数第三。上述四个街道办事处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护责任,主动作为不够,措施落实不力,造成PM10浓度、PM2.5浓度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此,市大气办决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市大气办要求,上述单位要认真查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扭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指数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如9月份在18个街道办事处排名中继续位于后三名,将予以黄牌警告。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真正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

5、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质量问题通报范文三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让回迁户住上满意住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近期对20xx年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今年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速度和工程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提高,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在逐步提高,混凝土和钢筋分项工程的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现浇混凝土构件能精心施工,及时养护,抽检的钢筋质量较好,工程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仍也有个别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疏于管理、质量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中存在许多质量问题。现将监督检查发现

6、的质量问题通报如下:一、检查的基本情况这次监督检查工程18项,建筑面积79458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4家,监理单位2家,施工单位3家,发出质量问题整通知书8份,对不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责任的5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质量问题严重的2项单位工程进行行政处罚。二、存在的问题1、质量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不到位,公司及项目经理与工程的实际承包人之间脱节,个别工程存在不能相互管理的问题;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只能停留在书面上,审核不落实;工程技术档案与施工进度脱节、滞后,特别是达到龄期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收取不及时;工程施工中由于使用机械,造成计量工具不使用问题;必要的施工现场检测

7、工具不具备等。(2)工程的监理单位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主要表现在:个别监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责任心不强,发现不了质量问题或对工程质量问题熟视无睹。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及时纠正,即使发了监理通知书,也不跟踪处理,对屡次查处也没有整改的问题和单位不向监督机构上报。未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填写审查记录。签署的工程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与实际工程质量情况不符。2、工程实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使用的材料不及时进行检测或在检测无结果的前提下就进行施工,使用的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苯板)容重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工程

8、为了赶进度造成塑钢窗框体不进行发泡保温施工;构造柱存在空洞、露筋、振倒不密实问题;表面有疏松问题,个别工程砌体砌筑砂浆强度低;阁楼楼板等存在空洞和夹杂、漏筋等问题;钢筋绑扎存在保护层不符合设计问题,采用预制过梁替代混凝土现浇构件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计量工具虚设问题;三、处理意见(一)对在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管理较差,工程有较多质量问题的单位工程、责令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这些单位和工程是:1、辽宁xx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营口市天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黑龙江水利第二工程处营口公司施工的瑞华园小区D01#、D04#、D06#住宅楼。2、营口和心房

9、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营口市天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营口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的和心花园小区6#住宅楼。(二)对存在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这些单位和工程是:1、营口市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营口市银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腾达家园住宅小区7#楼。存在的质量问题是:工程上使用6非标准钢筋,构造柱使用的12mm钢筋直径不符合标准要求。构造柱钢筋多处轴线位移,最大达7080mm,施工技术档案严重不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整改存在

10、的质量问题,处以57984元人民币的罚款。2、辽宁xx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营口市天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黑龙江水利第二工程处营口公司施工的瑞华园小区D05#住宅楼。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施工现场计量工具虚设,门洞口混凝土过梁断裂,四层五层混凝土构造柱几何尺寸、强度和观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处以57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三)对受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据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不良质量行为记录。四、今后要求1、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处

11、罚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按照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2、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对工程质量的自控能力。要保证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的齐全、真实、准确。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责任,对质量问题做好事前、事中控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建立约束机制,并且要切实抓紧并落到实处。 3、各参建单位要以这次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的单位为鉴,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落实责任制为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落实。特别是要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业务建设和组织建设,防止以包代管或疏于管理。严格按工程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活动,确保我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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