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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收文制度.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6132832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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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同德县交通局收文、发文制度 一、收文办理 1、主送局的公文(包括各科室收到的文件),均应经局办公室按程序送批、运转,不得多头送批;未经局办公室签收送批的公文,不予办理。直接报局领导个人及科室的需由局办理的公文,应送局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按程序动转。 2、加强收文审核工作,建立退文和通报制度。对局属单位行文不规范的文件,办公室可视情退回并适时通报。 3、文件传阅:传阅性文件、简报、信息等,无特殊情况,传阅时间不超过二天;需各科室办理的,按能快则快的原则在对外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办理完毕后,办理科室在文件传阅单中注明办理情况和时间后交办公室归档。对保密性文件,有关传阅人员要保守秘密。 二、发文办理 1、草拟局稿按照工作职责对口起草,经办公室核稿后交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签发;草拟局稿应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2、局发公文内容涉及几个科室的,拟稿科室应送相关科室负责人会稿,如有不同意见,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送局办公室运转;未经协商,不得单方直接自送局领导签发。 3、局主办的与县级有关单位的联合发文,或局发公文需县级有关单位会签的,经局领导签发后,由拟稿科室送去会签。如有关单位有实质性改动或改动较大的,应按程序送原签发领导复审。我局会办的联合发文,经相关科室审阅,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审签。 4、以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均需经局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签发,并且局班子成员人手一份。以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签发。 5、上行文一般由拟办科室亲自送达,分管领导抓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 6、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可发可不发、可转发可不转发、可抄送可不抄送的公文一般律不印发、不转发、不抄送;能通过口头传达、面谈,或通过电话可以请示、答复清楚的事项,不应行文;可通过便函解决问题的,不发正式公文;与已经发出的公文内容雷同,或照搬照抄上级公文内容,没有新内容和具体措施意见的,不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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