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才派遣主要业务流程
基于人才派遣业务的运作特点,为了进一步明晰业务运转程序和服务流程,现对人才派遣业务运转流程内容和控制节点给予明确,以利于双方工作对接与确认。
一、 招聘、选拔流程
用人单位出具职位说明书和任职资格条件、人员数量
用各种招聘渠道进行招聘
选定人员
信息汇总登记
通知面试
组织安排初试(时间、地点、考官、评分表及面试室分布)
初试人选筛选结果汇总
安排复试
合格人选汇总
组织实施体检
合格人员岗前培训
签订派遣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二、 派遣协议签署流程
针对用人单位单位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介绍派遣业务及其它业务)
主动联系
用人单位咨询咨询或提出意向
各种传播途径
了解用人单位整体人员状况和具体需求
分析用人单位需求
该项目负责人将用人单位信息录入数据库
到用人单位实地考察
提供《人才派遣协议》
收集用人单位相关文件
双方洽谈
签署《人才派遣协议》(派遣人员花名册为其附件)
控制节点:
1、 了解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并介绍研究院业务特点和派遣业务优势及主要工作流程。
2、 用人单位洽谈后如有意向,应在进入协议签署前向协议签署人提供意向书。
3、 根据与用人单位洽谈的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及提供协议文本。
4、 商洽协议时明确付费时间、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时间的顺序
5、 签署正式协议后应向劳动合同签订流程部分提供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或标准(包括派遣人数、拟派遣人员名单、岗位情况、预计接收或派出时间、合同期限、试用时段、工时计算方式、合同工资标准、其他福利情况、工资发放日期、工资发放形式等)。
三、 《劳动合同》签订、执行流程
人事专员接收用人单位单位提供的《派遣人员通知单(花名册)》
相关岗位向财务提供必要的综合信息
财务人员为新进人员办理工资卡
人事专员了解《通知单》中人员基本情况(确定类别)
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人事专员及时向财务人员和工资保险专员提供《人员增减通知单》
工资保险专员计算扣缴保险、确定新进人员的工资的扣税方式
财务计算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务费用总额并与用人单位对帐确认
财务确认用人单位应付帐款入帐并向用人单位提供工资单、保险单、发票
工资保险专员接收用人单位单位提供的月考勤考核表、核算工资数额
工资发放
工资保险专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人员《单位保险缴费一览表》、《工资发放单》以及其它需要说明事项的书面资料(同时留存一份)
人事专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工资保险专员提供《人员增减通知单》及保险转移单
控制节点:
1、 人事专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首先确认用人单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检查是否收到用人单位提供的《派遣人员通知单(花名册)》。
2、 人事专员了解《确认单》中派遣人员的基本信息并确定人员类别。
3、 劳动合同签署后应及时录入数据,并及时向财务人员和工资保险专员提供人员名单、人员类别、员工编号、身份证号码、合同起止时间、基本工资、缴费基数、保险转移单据等。
4、 保险计算清缴数据录入并处理完毕后,应严格按照规定时点计算工资发放数据,保险及工资发放数据计算完毕后应及时将数据导出提供给相关流程。同时提供人员保险扣缴和工资发放清单、保险补缴或欠缴情况,应做出说明。
5、 进入工资具体发放程序后应注意审核工资及扣缴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将工资划入员工工资卡内。
6、 人事专员掌握组织关系及其它派遣人员在程序外需处理的事项,遇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四、 《劳动合同》解除、执行流程
情况(一)用人单位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
人事专员向业务负责人汇报后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
户口、组织关系、档案、保险转出
用人单位单位提供《派遣人员工作期间鉴定表》
经济补偿金汇报确认后人事专员通知财务人员支出
人事专员负责离职面谈、补偿金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
人事专员以《减少单》通知工资保险专员、财务人员
保险停缴、工资停发
与派遣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后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上人事专员提供《派遣人员解聘(辞退)通知单》
情况(二)员工主动离职
员工离职
人事专员3天内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其提供《派遣人员解聘(离职)通知单》盖章
派遣员工提前30天向人事专员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保险停缴、工资停发
人事专员负责离职面谈、、结清相关费用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
人事专员以《减少单》通知工资保险专员、财务人员(盖章)
集体户口、组织关系、档案、保险转出(盖章)
经济补偿金汇报确认后人事专员通知财务人员支出
与派遣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后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单位提供《派遣人员工作期间鉴定表》
控制节点:
1、 用人单位解聘时人事专员必须与用人单位单位协调解聘时间并确保提前30天书面通知派遣人员本人。
2、 员工离职时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书面通知并附派遣员工离职申请的复印件。
3、 人事专员须确认用人单位单位《派遣人员解聘(离职)通知单》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派遣人员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字。
4、 人事专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即时通知工资保险专员解聘(或离职)员工的工资和保险的停发、停缴日期。
5、 工资保险专员须按照《减少单》提供的日期及时办理有关的保险停缴、工资停发手续。
6、 人事专员向财务提供需要结清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担的财务数据(经济补偿金等)并确信所有财务数据结清。
7、 人事专员确认解聘(或离职)相关手续处理完毕后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五、人才派遣整体一般性工作流程(全程派遣,长期派遣)
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单位宣传派遣工作;
用人单位填写《人才派遣需求意向书》;
验证用人单位的资料: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洽谈并签订《人才派遣合同》;
被派遣单位编制《职位说明书》和《被派遣单位说明》,提出用人和岗位需求,并明确用人标准、时间和工资福利待遇等(作为协议附件);
对派遣人员进行面试和测评;
对选定的派遣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调档、培训等项工作;
派遣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人员派遣协议》;
用人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人才派遣聘用协议》;
派遣人员上岗及其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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