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都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今年3月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日。为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制定以下方案。一、 时间:3月2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21日为集中宣传日。二、 牵头单位:镇综治委三、 参加单位: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中学、小学、民政所、文化站、团委、妇联、龙城、兰花等11家单位。四、 活动内容1、3月21日上午9时,由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中学、小学、民政所、团委、妇联等8家单位在街心花园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印发有关宣传资料,每个单位要求派出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参加法律咨询,并制作横幅,渲染气氛。2、3月21日上午9时,在街心花园举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
2、图文展,展览内容要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综治工作与加强执政能力,与党的先进性教育,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与创建和谐平安八都相结合,要抓住工作重点,突出宣传信访,禁毒禁毒,交通和消防安全、婚姻、民政救济、预防青少年犯罪、铁路护路联防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开展情况。在形式上以图比为主,结合文字、宣传画等其他形式。在法律法规宣传上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释法的形式,以保证宣传效果。3、从3月4日开始,各单位要在人口密集处,国道上悬挂宣传横幅,悬挂时间至少一个月,并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4、法制副校长在活动期间均要到各学校督促、指导法制宣传工作,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征文、法制演讲、法制报告会等活动。5、邀请县文工团到我镇来演出,晚会主题为“加强社会治理,打造和谐平安新吉水”。五、几点要求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严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月气氛浓、现场佳、形式多、效果好。2、法律宣传图文展的布展和法律咨询活动准备工作须在3月20日下午前完成,3月20日下午由我镇综治办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