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水电站岗位设置标准.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115981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35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电站岗位设置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水电站岗位设置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系统农村水电站 岗位设置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 1 总 则 1.0.1 为建立完善的农村水电站劳动组织体系,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特制定本标准,用以规范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100千瓦以上的农村水电站。其他部门和经济组织管理的农村水电站以及水利部门管理的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本标准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编制原则。 1.0.4 农村水电站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检修等类别。省、地、县水电管理机构宜设置上述前四类岗位。 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辅助类岗位设置未做具体规定,该类岗位定员的总人数按本标准执行。 1.0.5 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1.0.6 本标准岗位任职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其它要求等。其中政治素质的基本要求如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水利事业,敬业爱岗,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各负责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1.0.7 本标准可供农村水电站以后优化人员组合、制定定员方案、新建电站人员配置的依据。 2 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 2.1 一般规定 2.1.1 农村水电站应设置的岗位见表2.1.1。 2.1.2 管理多处水电站的地(市)、县级单位、“一厂多站”以及与其他水利工程统一管理的电站,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等类岗位应统一设置;运行、检修等类岗位按需要设置。 表2.1.1 农村水电站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 类别 序 号 岗 位 名 称 岗位代码 单位 负责 类 1 单位总负责岗位 A1 2 生产技术总负责岗位 A2 3 资产总负责岗位 A3 行政 管理 类 4 行政负责岗位 B1 5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B2 6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B3 7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B4 生产 技术 管理 类 8 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C1 9 计划、统计及设备管理岗位 C2 10 机械技术管理岗位 C3 11 电气技术管理岗位 C4 12 水工及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 C5 13 安全监察岗位 C6 14 信息自动化技术管理岗位 C7 资产 管理 类 15 资产与财务管理负责岗位 D1 16 会计岗位 D2 17 出纳岗位 D3 运 行 类 18 运行负责岗位 E1 19 运行值长岗位 E2 20 运行值班员岗位 E3 21 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岗位 E4 检 修 类 22 检修负责岗位 F1 23 机械检修岗位 F2 24 电气检修岗位 F3 辅助 类 25 生产辅助岗位 26 后勤辅助岗位 2.2 单位负责类 2.2.1 单位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全面负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充分发挥电站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3)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5)协调公共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任职条件 (1)水电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低一级职务3年以上。 (3)具有较好的政治、文化和技术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及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4)熟悉《电力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电生产的规程、规范。 (5)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 2.2.2 生产技术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 (2)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搞好安全生产,指导解决运行和检修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的自动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3)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技术审批工作。 (4)负责技术考核及技术档案工作,健全和完善技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指导职工技术培训。 (5)负责事故调查,组织事故的技术分析,审批事故处理技术方案。 2、任职条件 (1)水电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水电站实际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 (3)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掌握水电生产、运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技术决策能力。 (5)熟悉本单位生产的基本情况。 2.2.3 资产总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经济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2)负责本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制订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和财务年度计划,挖潜增效,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财务审核和对外经济合同,贯彻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协助搞好资产运营工作,保证资源合理配置和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任职条件 (1)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熟悉经营管理理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 2.3 行政管理类 2.3.1 行政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管理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公共事务、保卫、计生和后勤等工作。 (3)组织制定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3)熟悉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知识。 (4)了解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公共事务管理能力以及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3.2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承办行政事务、公共事务、计生及后勤等具体工作。 (2)承办接待、保卫、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等项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任职条件 (1)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熟悉行政事务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本单位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3.3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文秘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 (2)负责收、发文件和印鉴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整理文件、收集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5)协助办理有关行政事务具体工作。 2、任职条件 (1)文科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档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了解本单位基本情况和管理基础知识,具有科学分类、规范管理档案资料的能力 2.3.4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管理人事、劳动、工资、职工培训、定岗定员及社会保险等具体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评聘等具体工作。 (4)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和人员分流的具体工作。 2、任职条件 (1)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劳动法》等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掌握有关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管理基本知识,能处理人事、劳动、教育有关业务问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4 生产技术管理类 2.4.1 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2)负责组织生产,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完成生产任务和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3)负责组织编制现场安全生产各类规程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 (4)应用新技术,促进科技进步,主持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5)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2、任职条件 (1)具有水电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3)熟悉《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熟悉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运行状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4.2 计划、统计和设备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统计、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按照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季度、月生产计划和成本费用计划,及时作好平衡、协调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汇编生产方面的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生产统计工作,并做好统计分析及资料归档。 (4)负责技术改造、维护修理项目的合同管理。 (5)负责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的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有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熟悉国家《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了解电站运行和管理的基本知识。 (4)熟悉设备及材料性能、质量标准,具有工程计划、统计、设备及合同管理能力。 2.4.3 机械技术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及起重设备的安装、运行和检修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编制本单位机械专业操作、检修规程,并督促执行。 (2)负责机械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检查分析机械设备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制定设备运行反事故措施,试验方案,特殊运行方式等。参与编制机械设备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3)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电站设备运行技术水平;参与组织职工技术培训。 (4)参与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分析处理的技术报告;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有水电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机械设备原理、性能,电力生产运行技术。 (4)熟悉水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运行及检修的规程、规范。 (5)具有常见故障分析、判断、处理的能力。 2.4.4 电气技术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编制本电站电气专业操作、检修规程,并督促执行。 (2)负责电气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制定电气设备运行参数、自动控制及保护装置整定、电气运行反事故措施及试验方案等。检查分析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掌握电气设备和系统运行状况。 (3)负责制定经济运行方案,参与编制电气设备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4)负责电气设备、自动化装置和通讯设备技改的技术工作,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自动化水平;参与组织职工技术培训。 (5)参与电气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负责电气系统图纸、资料的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有电气类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熟悉本电站的电气接线及设备原理、性能。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 (4)熟悉《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熟悉电气设备的运行、检修及试验规程和技术标准。 (5)具有常见故障分析、判断、处理的能力。 2.4.5 水工及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负责水量调度、水文观测预报、水情测报等水务工作和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修复的技术工作。参与制定发电计划。 (3)负责组织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日常运行和巡检,参与编制大、中修及技改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日常维护、检修和事故性抢修。 (4)参与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事故调查,提出分析及处理的技术报告。 2、任职条件 (1)具有水利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掌握水工建筑物、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的运行、检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熟悉本单位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状况,具有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2.4.6 安全监察岗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2)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3)协助领导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监督消除事故隐患措施的实施。 (4)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进行反事故演习。 (5)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2、任职条件 (1)具有水电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电站安装、运行和安全监测的基本知识。 (4)熟悉电站各类设备的特点及运行状况。 (5)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敢抓敢管及发现、判断、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 2.4.7 信息自动化技术管理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网络、通讯及自动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2)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指导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编制有关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3)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分析处理的技术报告。 (4)参与自动化系统及通信设施、设备的技改工作,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具有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计算机、自动化、通信的基本理论和电力生产的基本知识。 (4)具有对计算机、自动化、通信设备缺陷及故障进行技术分析和处理的能力。 2.5 资产管理类 2.5.1 资产与财务管理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保证电站资产保值增值。 (2)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财务预算,及时进行成本分析,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 (3)审核设备检修、更新改造、物资供应等经济合同,及时筹集资金,合理安排使用。 (4)负责组织制定电量销售计划,做好销售分析和电费回收工作。 (5)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2、任职条件 (1)财经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会计师或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财务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熟悉《会计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掌握财会、金融、工商、税务和投资方面的基本知识。 (4)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了解电力生产基本知识。 (5)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5.2 会计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编制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负责会计业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按时交纳各种税费。 (3)实行财务计划管理,搞好成本分析、预测,及时提出增收节支措施。 (4)按时提供会计报表,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及归档。 2、任职条件 (1)财会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熟悉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解决会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了解电力生产的基本知识。 2.5.3 出纳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审核签章的记帐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 (3)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4)负责管理支票,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 (5)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 2、任职条件 (1)财会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了解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及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水电站管理的基本情况。 (4)熟悉《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 2.6 运行类 2.6.1 运行负责岗位 1、 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运行的规程、规范,贯彻落实本单位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运行的日常生产、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 (3)按照生产计划,组织按时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4)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运行人员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5)认真开展运行分析,对存在缺陷的设备及时提出检修意见,保证机组安全运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设备检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2、 任职条件 (1)水电类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运行值长工作3年以上。 (3)熟悉机械、电气、水工运行知识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主要设备的安装、检修质量标准和技术状况。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2.6.2 运行值长岗位 1、主要职责 (1)负责执行电力调度命令,遵守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机械、电气、水工各运行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认真核对和填写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3)负责签发操作票,指挥现场运行事故处理。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4)组织本值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练兵、反事故演习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电类中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在运行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本单位电气一、二次系统,主机及附属设备,水工设施等的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熟悉运行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具有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6.3 运行值班员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和表计监视,根据各仪表指(显)示,保持运行参数处于正常范围。并正确填写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 (3)认真填写操作票,正确进行操作和监护。 (4)配合做好设备检修工作。 2、任职条件 (1)机电类技校或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运行设备有关性能和参数,熟悉有关安全运行和操作规程。 (4)具有运行设备监控、巡检和操作能力。 2.6.4 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岗位 1、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的巡视、监测和操作任务,保证其安全运行。 (2)执行水工建筑物、闸门及启闭机等水工设施、设备的运行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水工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3)按规程规定正确抄写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 (4)配合做好检修的有关工作。 2、任职条件 (1)水利类技校或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熟悉水工建筑物运行及金属结构运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运行和操作规程。 (4)具有水工建筑物、闸门及启闭机等水工设施、设备监控、巡检和操作能力。能够发现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2.7 检修类 2.7.1 检修负责岗位 1、主要职责 (1)执行有关检修工作的规程、规范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检修的日常生产、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按照检修和技改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全员技术培训,落实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检修人员技术水平;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缩短检修工期,提高检修质量。 (5)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组织设备检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2、任职条件 (1)机电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有5年以上检修工作经验。 (3)熟悉本单位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熟悉主要设备的安装、检修质量标准。 (4)能独立解决检修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7.2 机械检修岗位 1、 主要职责 (1)遵守检修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起重设备、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艺要求。作好油务工作。 (3)负责管理、维护检修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和备品备件。 2、任职条件 (1)机械类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检修工作的基础知识,熟悉一般的机械加工工艺知识。能熟练使用有关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和常用工具。 (4)熟悉本单位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起重设备,水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等的性能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设备维护和检修有关规程、规范,检修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能分析、查找并排除机械设备的一般故障和缺陷。 2.7.3 电气检修岗位 1、主要职责 (1)遵守电气检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电气一、二次设备、直流系统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艺要求。作好油务工作。 (3)负责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装置的调试和整定及通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 (4)负责预防性试验,正确填写试验报告,及时归档试验资料。 2、任职条件 (1)电气类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掌握电气一、二次检修、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装置调试和整定、计算机监控网络设备维护及高压试验等相关技术。熟悉试验设备的使用方法。 (4)熟悉电气检修有关的规程、规范,检修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能分析、查找并排除电气设备的一般故障和缺陷,有一定的资料整理和分析能力。 3 农村水电站岗位定员 3.1 一般规定 3.1.1 本标准将农村水电站划分为4个级别,见表3.1.1。 表3.1.1 农村水电站级别 单机容量(kW) 机组台数(台) ≥8000 ≥2000 <8000 ≥500 <2000 (发电机端电压为6.3kV及以上) <500 (或≥500发电机端电压为400V) 1 Ⅱ Ⅲ Ⅳ Ⅳ 2 Ⅰ Ⅱ Ⅲ Ⅳ 3 Ⅰ Ⅱ Ⅲ Ⅳ ≥4 Ⅰ Ⅰ Ⅱ Ⅲ 注:1、同一厂房内设置有多台不同单机容量的机组时,可按照最大单机 容量及总台数确定,也可按照容量相同台数最多的机组的单机容 量及总台数确定。 2、不在同一厂房内安装的机组,应按照各厂房分别确定级别后,选 其最高者。 3.1.2 岗位定员总人数按下式计算: Z=G+S+F (3.1.1) 式中 Z——岗位定员总人数; G——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类各岗位人数之和; S——运行、检修类各岗位人数之和; F——辅助类岗位人数。 3.2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类岗位人数 3.21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类各岗位人数之和(G)按下式计算: G=∑Gi (3.1.2) 式中 Gi——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类各岗位人数,按表3.2.1的规定确定。 表3.2.1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等类岗位人数表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电站级别 岗位人数 岗位名称 Ⅰ Ⅱ Ⅲ Ⅳ 单位负责类 A1 单位负责岗位 3~4 3 2~3 1 A2 生产技术总负责岗位 A3 资产总负责岗位 行政管理类 B1 行政负责岗位 5~6 4~5 3~4 0~2 B2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B3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B4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技术管理类 C1 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2 1~2 1 0 C2 计划、统计及设备管理岗位 1 1 0~1 0 C3 机械技术管理岗位 1~2 1~2 1~2 0~1 C4 电气技术管理岗位 1~3 1~2 1~2 1~2 C5 水工及金属结构管理岗位 1~2 1~2 0~1 0 C6 安全监察岗位 1 1 1 0~1 C7 信息自动化管理岗位 1 1 0~1 0 资产管理类 D1 资产及财务管理负责岗位 4 2~3 2 D2 会计岗位 D3 出纳岗位 3.3 运行、检修类岗位人数 3.3.1 运行、检修等类岗位人数(S)按下式计算: S=∑Si (3.3.1) 式中Si——运行、检修类各岗位人数。 3.3.2 运行、检修类岗位人数按表3.3.2的规定确定。 表3.3.2 运行、检修类岗位人数表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电站级别 岗位人数 岗位名称 Ⅰ Ⅱ Ⅲ Ⅳ 运 行 类 E1 运行负责岗位 2 1~2 1 0~1 E2 运行值长岗位 6 5 4~5 4 E3 运行值班员岗位 20~25 12~16 4~12 4~8 E4 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岗位 2~3 1~2 0~1 0~1 检 修 类 F1 检修负责岗位 2 1~2 1 0~1 F2 机械检修岗位 6~10 4~6 2~4 0~3 F3 电气检修岗位 6~10 4~6 2~4 3.3.3 自动化水平较高的Ⅰ、Ⅱ级电站,其运行类岗位人数可按Ⅲ级电站标准配备。机组台数少的Ⅳ级电站,其运行类岗位人数可按照一专多能、尽量兼岗的原则确定。 3.3.4 一般机组台数少或系卧式机组,岗位定员人数应取标准下限;机组台数超过4台时,可适当增加运行、检修类人员,但增加人数不宜超过标准上限的20%。 3.3.5 距电站较远的渠首进水闸,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专管人员;较长的引水明渠,可按每千米0.5~1人配备巡渠专管人员。严寒地区和漂浮物较多的前池,可配置一定的生产辅助人员。 3.4 辅助类岗位人数 3.4.1 因农村水电站一般地处偏远山区,需配置一定的后勤辅助人员(F),此类人员总数按单位总人数的8—12%确定,生活区距厂房超过5kM的电站可增设司机2人。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截止2000年底统计,我国水利系统管理的各类水电站共42859座,装机容量2485万kW,占全国水电装机的32.4%,年发电量800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36.2%;35kV及以上变电站5200多座,容量4300多万kVA;10kV以上输配电线路近100万公里。全国已建成了800个县电网和40多个地区性电网。农村水电对延伸我国供电网络扩大覆盖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在电力结构调整和农村能源结构调整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全国近1/2的国土、1/3的县、1/4的人口主要靠农村水电及其电网供电,许多地方已形成了农村水电自发、自用并能在丰水期向大电网送电的格局。农村水电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举世瞩目的巨大社会效益。温家宝副总理指出:“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农村水电建设肩负着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贫困山区人民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历史使命,是一项公益性极强的事业。同时对完善电力工业合理布局,促进农村电力工业发展也不可或缺。水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绿色能源可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环境生态效益,加快农村水电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 “十五”以来,我国农村水电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黄金期”。全国再次开展400个电气化县的规划建设,预计新增装机600万kW;特别是制定“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计划”列入了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重点解决退耕还林还草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水土流失区内65%的居民,即2300万户、9200万人的生活用燃料问题,需新增装机1520 kW;将继续加快水利系统农网改造和西部地区水电建设,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无电乡和无电村的用电问题。 但是,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很多农村水电站及电网企业管理落后,人员臃肿,经济效益低下,严重制约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根据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水利部决定编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标准,在已完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库、水闸和河道堤防)岗位设置标准》(送审稿)的基础上,部领导适时提出增加农村水电站及电网方面的内容。据此,参照了SLJ705-8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301.3-93《水利行业岗位规范水(火)电(地方电力)岗位》等部颁标准,重新制定本标准,以求进一步提高农村水电站及其独立电网管理单位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 1.0.2 本条所指水电站及其独立电网是指我国各级水利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改善当地群众生产及生活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当地水能资源而专门修建或结合水利工程修建的数万座农村水电站和一大批大中型水电站,建成800多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形成了一批水电和其它电源供电的县、地(市)和多个地(市)联网的区域电网。 本条等级划分参照GB50201-94《防洪标准》、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和SL-705-81等执行。本标准适应于装机100千瓦以上,5×104千瓦以下水电站及独立电网。水利部门管理的5×104千瓦以上水电站及其电网可参照本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 1.0.3 本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电站及其独立电网管理业务的实际需要、以及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设置岗位,综合考虑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其工作量大小、工作条件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各岗位人数并规定岗位职责和主要任职条件,体现了“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 1.0.4 标准的岗位设置和定员数量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结合我国水电站及其独立电网管理工作的经验,按照迅速发展的现代技术和现代管理需要,反复征求意见,并经多次论证后确定的。辅助类岗位主要包括保卫、司机、办公及生活区管理、后勤服务、北方高寒地区破冰及采暖、前池打捞杂物、水工设施的巡视、检测和水工机械操作等。鉴于水电站管理单位一般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因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需要配置辅助岗位,由于各类工程管理单位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本标准未具体确定辅助类的各岗位;岗位总人数也仅按一定比例数给出,供参考使用。 1.0.5 本条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指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 1.0.6 本条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德才兼备的要求编制的。本标准岗位任职条件除包括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等外,政治素质必须具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开拓创新、敬业爱岗。各级负责岗位职责必须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作好政治思想工作,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2.2 单位负责类 2.2.1 为保证水电站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设置该单位负责岗位十分重要。本岗位的政治、文化、技术素质、领导能力和工作经历均要求较高,在工作中要接受党委和群众监督,作好政治思想工作,团结职工,作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同时还必须掌握水电电力生产行业的各种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熟悉本单位情况,了解现代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国内外同行的管理信息,作好资产运营,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本岗位是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设置。 2.2.2 本岗位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等设置,该岗位全面负责单位的技术管理和日常的技术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降低损耗,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发电效率,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作好职工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素质。本岗位是技术领导岗位,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较深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一般电站配备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装机1.5×104千瓦以上尽可能配备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2.3 行政管理类 2.3.1 此类根据《电力法》《企业法》,参考国家电力公司1998年编制的《发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编写。行政管理部门是单位的“窗口”,是单位的重要综合职能部门之一,担负着上传下达的重任。它也是本单位与上级部门和其它单位的联络中枢,发挥宣传、沟通、联系的作用。其任务完成的好坏对单位形象和各方面工作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岗位是水电站管理的重要保障岗位之一。本岗位负责组织并指导行政管理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指导对处联系、接待等工作,对内协助单位领导协调本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业务工作等交往活动日益增多,在岗位条件中对组织协调,公关及语言文字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能力要求。大型水电站管理可适当提高本岗位的学历和职称要求。 2.4 技术管理类 此类根据《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力发电厂运行规程》和《水力发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