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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前方视野.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111115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8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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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前方视野 一、前言 视野是指视线在固定不变的情况下,同一时间所能看到的整个范围。对驾驶员来讲,又可分为静态视野和动态视野。静态视野是指头部和眼球固定不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动态视野是指固定头部,眼球自由转动能看到的空间范围。本文讨论的是驾驶员前方180°范围内直接视野的要求和测量方法。 驾驶员视野标准主要有GB 11562-1994《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和77/649/EEC《前方视野》,其中77/649/EEC《前方视野》先后经过81/643/EEC修订本、88/366/EEC修订本、90/630/EEC修订本三次修订。 二、主要术语 V点 眼睛位置的点,它与通过驾驶员乘坐位置中心线的纵向铅垂平面、R点及设计座椅靠背角有关,此点用于检查汽车视野是否符合要求。通常用V1、V2两点表示V点的不同位置。 H点 H点指三维H点装置的躯干和大腿的铰接中心,它位于此装置的两侧H点标记钮间的装置的中心线上。 R点 R点即乘坐基准点是指制造厂规定的设计H点,该点: a. 确定了由制造厂规定的座椅每个设计乘座后面的正常驾驶和乘座位置,它考虑了所有的座椅可能调节状态(水平、垂直及倾斜)。 b. 具有相对于所设计的车辆的结构建立的座标。 c. 模拟人体躯干和大腿铰接中心位置。 d. 做为安放二维人体样板的参考点。 P点 P点指驾驶员眼睛高度上的头部中心点,通常以P1、P2两点表示驾驶员食谱观察物体时P点的不同位置。 Pm点 Pm点指通过R点的纵向铅垂面与P1、P2连线的交点。 E点 E点指驾驶员眼睛的中心(眼点),E1、E2(E3、E4)分别为头部中心点P在P1(P2)位置时的左右两只眼点,它们用于评价A柱视野障碍。 透明区 透明区指汽车风窗玻璃或其它透明表面的透光率(当光线与表面成直角测量时)不小于70%的区域。 A柱 A柱指位于V点前68mm处横向铅垂平面以前的任何车顶支撑(不透明的零件),如门框、风窗玻璃镶条、支撑附件等。 座椅靠背角 座椅靠背角指座椅靠背与铅垂线的夹角。 A柱S1截面 从Pm点向前作与水平面向上成2°的平面,过此平面与A柱橡胶的最前点作水平截面。 A柱S2截面 从Pm点向前作与水平面向下成5°的平面,过此平面与A柱橡胶的最前点作水平截面。 三、驾驶员前方视野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对比 表1 法规主要内容 GB 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77/649/EEC版 前方视野 81/643/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88/366/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90/630/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适用范围 适用于M1类汽车 适用于M1类汽车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驾驶员位置 左边 左边(如果驾驶员位置在右边,相关标准应转化使用)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P点位置 P点相对R点位置,由三维坐标系X、Y、Z坐标确定。设计座椅靠背角25°时,基本坐标如表3所示。若设计座椅水平调节范围超过108mm时P点的校正值按表4。当设计座椅靠背角不是25°时,各P点的X,Z坐标须按表5进行修正。 P点相对R点位置,由三维坐标系X、Y、Z坐标确定。设计座椅靠背角25°时,基本坐标如表3所示(不包括Pm点)。若设计座椅水平调节范围超过108mm时P点的校正值按表4。当设计座椅靠背角不是25°时,各P点的X,Z坐标须按表5进行修正。 与77/649/EEC一致 P点相对R点位置,由三维坐标系X、Y、Z坐标确定。设计座椅靠背角25°时,基本坐标如表3所示。若设计座椅水平调节范围超过108mm时P点的校正值按表4。当设计座椅靠背角不是25°时,各P点的X,Z坐标须按表5进行修正。 与88/366/EEC一致 E点位置 ①E点和P点在同一水平面内。 ②E1和E2距P1各为104mm,E1距E2为65mm。 ③E3和E4距P2各为104mm,E3距E4为65mm。 ①E1和E2距P1各为104mm,E1距E2为65mm。 ②E1和E2连线绕P1点旋转直到垂直于车辆径向铅垂中心平面:一种位置E1-E2连线与左A柱后边缘相切且过E1点的直线形成小于等于120°角;另外,如果角度大于120°,E1-E2绕P1的旋转应调整直到等于120°角。 ③E3和E4距P2各为104mm,E3距E4为65mm。 ④E3-E4连线绕P2旋转直到形成与右A柱后边缘相切且过E4点的连线成120°角。 与77/649/EEC一致 ①E1和E2距P1各为104mm,E1距E2为65mm。 ②E1和E2连线绕P1点旋转直到E1至驾驶员一侧A柱区域2外部边缘的切线垂直于E1-E2连线。 ③E3和E4距P2各为104mm,E3距E4为65mm。 ④E3-E4连线绕P2旋转直到E4至乘员一侧A柱区域2外部边缘的切线垂直于E3-E4连线。 与88/366/EEC一致 表1(续) 法规主要内容 GB 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77/649/EEC版 前方视野 81/643/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88/366/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90/630/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V点位置 V点相对R点位置,由三维坐标系X、Y、Z坐标确定。设计靠背角25°时,基本坐标如表2所示。若设计座椅靠背角不是25°时,则按表5对X,Z坐标进行修正。 V点相对R点位置,由三维坐标系X、Y、Z坐标确定。设计靠背角25°时,基本坐标如表2所示。若设计座椅靠背角不是25°时,则按表5对X,Z坐标进行修正。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A区的确定 按GB11556中5.1规定。 无 无 无 无 要求 风窗玻璃透明区至少应包括风窗玻璃基准点连线所包围的面积。这些基准点是: ①V1点水平向前偏左17°的基准点a; ②V1点向前沿铅垂面偏上7°的基准点b; ③V2点向前沿铅垂面偏下5°的基准点c; ④在汽车纵向对称平面另一侧,应增加3个辅助基准点aˊ,bˊ,cˊ,它们与a,b,c三个基准点相对称。 风窗玻璃透明区至少应包括风窗玻璃基准点连线所包围的面积。这些基准点是: ①V1点水平向前偏左17°的基准点; ②V1点向前沿铅垂面偏上7°的基准点,但这个角度在1981年9月30日之前应减少到5°; ③V2点向前沿铅垂面偏下5°的基准点; ④在汽车纵向对称平面另一侧,应增加3个辅助基准点,它们与上述三个基准点相对称。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每根A柱双目障碍角不得超过6°。若两柱相对汽车纵向铅垂面是对称的,则右柱不需要再测量。 每根A柱的双目障碍角应不超过:1981年9月30前7°,1981年10月1日起6°。 与77/649/EEC一致 每根A柱障碍角不得超过6°。若两柱相对汽车纵向铅垂面是对称的,则乘客一侧的A柱障碍角不需要再测量。 与88/366/EEC一致 汽车不得有两根以上的A柱。 汽车不得有两根以上的A柱。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表1(续) 法规主要内容 GB 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77/649/EEC版 前方视野 81/643/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88/366/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90/630/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要求 在驾驶员前视野180°范围内,在通过V1的水平面下方和通过V2的三个平面(三个平面都和水平面向下成4°夹角,其中一个平面垂直于Y基准平面,另两个平面垂直于X基准平面)上方的范围内,除了A柱、三角窗分隔条、车外无线电天线、后视镜和风窗玻璃括水器等造成的障碍外,不得有其它障碍,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①直径小于0.5mm的嵌入式天线,或小于1.0mm的印刷式天线,不认为是视野障碍; ②无线电天线的导线一般不得进入按GB11556中5.1规定确定的A区,但是导线直径小于0.5mm时,可允许三根导线进入,此种情况不认为是视野障碍; ③最大直径为0.03mm导线是竖直的,最小间距1.25mm,或导线是水平的,最小间距2.0mm的除霜及除霜导线,不认为是视野障碍。 在驾驶员前视野180°范围内,在通过V1的水平面下方和通过V2的三个平面(三个平面都和水平面向下成4°夹角,其中一个平面垂直于X-Z平面,另两个平面垂直于Y-Z平面)上方的范围内,除了A柱、通风窗分隔条、后视镜和风窗玻璃括水器等造成的障碍外,不得有其它障碍。 在驾驶员前视野180°范围内,在通过V1的水平面下方和通过V2的三个平面(三个平面都和水平面向下成4°夹角,其中一个平面垂直于Y基准平面,另两个平面垂直于X基准平面)上方的范围内,除了A柱、固定或移动通风窗分隔条、车外无线电天线、后视镜和风窗玻璃括水器等造成的障碍外,不得有其它障碍。下列不认为是视野障碍: ①直径小于0.5mm的嵌入式天线,或小于1.0mm的印刷式天线; ②无线电天线的导线应不得通过78/318/EEC定义的A区。但是导线宽度不超过0.3mm时,可允许两根导线通过;当一根导线通过A区时,宽度值可增加到0.5mm; ③最大直径为0.03mm,最小间距2.0mm,导线是Z字形或正弦曲线形状的除霜及除霜导线。 在驾驶员前视野180°范围内,在通过V1的水平面下方和通过V2的三个平面(三个平面都和水平面向下成4°夹角,其中一个平面垂直于Y基准平面,另两个平面垂直于X基准平面)上方的范围内,除了A柱、固定或移动通风边窗分隔条、车外无线电天线、后视镜和风窗玻璃括水器等造成的障碍外,不得有其它障碍。下列不认为是视野障碍: ①直径小于0.5mm的嵌入式天线,或小于1.0mm的印刷式天线; ②无线电天线的导线应不得通过78/318/EEC定义的A区。但是导线宽度不超过0.5mm时可允许三根导线进入。 ③最大直径为0.03mm,导线是竖直的,最大导线密度8/cm,或导线是水平的,最大导线密度5/cm的在A区内的Z字形或正弦曲线形状的除霜及除霜导线。 与88/366/EEC一致 表1(续) 法规主要内容 GB 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77/649/EEC版 前方视野 81/643/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88/366/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90/630/EEC修订本 前方视野 要求 通过V2垂直于Y基准平面且与转向盘上边缘相切的平面,如该平面相对水平面至少后下倾斜1°时,则转向盘上边缘及其以下的仪表板所构成的障碍时允许的。 通过V2垂直于X-Z平面且与转向盘上边缘相切的平面,如该平面相对水平面至少后下倾斜1°时,则转向盘上边缘及其以下的仪表板所构成的障碍时允许的。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与77/649/EEC一致 障碍角确定 ①E1和E2的连接线绕P1旋转,使E1至左A柱的S2截面外侧的切线与E1,E2连线成直角,从E1向左A柱的S2截面外侧作切线和从E2向左A柱S1截面内侧作切线,从E2点作前一切线平行线,与后一切线所成的平面视野角度为驾驶员(左)侧的A柱双目障碍角。 ②E3和E4的连接线绕P2旋转,使E4至右A柱的S2截面外侧的切线与E3,E4连线成直角,从E3向右A柱的S1截面内侧做切线和从E4向右A柱S2截面外侧作切线,从E3点作后一切线平行线,与前一切线所成的平面视野角度为乘员(右)侧的双目障碍角。 ①双目障碍角应在水平平面上测量。P1和P2分别连接E1、E2和E3、E4。 ②E1和E2应按上述E点位置的要求放置。测量E1至左A柱外侧边缘的切线与E2至左A柱内侧边缘的切线之间的双目障碍角。 ③E3和E4应按上述E点位置的要求放置。测量E4至右A柱外侧边缘的切线与E3至右A柱内侧边缘的切线之间的双目障碍角。 与77/649/EEC一致 ①障碍角应在倾斜平面上测量。P1和P2分别连接E1、E2和E3、E4。 ②E1-E2直线绕P1旋转,使E1至左A柱的S2截面外侧的切线与E1,E2连线成直角。从E1向左A柱的S2截面外侧作切线和从E2向左A柱S1截面内侧作切线,从E2点作前一切线平行线,与后一切线所成的平面视野角度为驾驶员(左)侧的A柱双目障碍角。 ③E3和E4的连接线绕P2旋转,使E4至右A柱的S2截面外侧的切线与E3,E4连线成直角,从E3向右A柱的S1截面内侧做切线和从E4向右A柱S2截面外侧作切线,从E3点作后一切线平行线,与前一切线所成的平面视野角度为乘员(右)侧的双目障碍角。 与88/366/EEC一致 注:黄色部分为已被修订版相应内容替代。 表2 V点 X Y Z V1 68 mm -5 mm 665 mm V2 68 mm -5 mm 589 mm 表3 P点 X Y Z P1 35 mm -20 mm 627 mm P2 63 mm 47 mm 627 mm Pm 43.36 mm 0 mm 627 mm 表4 座椅水平调控范围 △X 108 mm~120 mm -13 mm 121 mm~132 mm -22 mm 133 mm~145 mm -32 mm 146 mm~158 mm -42 mm 158 mm以上 -48 mm 表5 靠背角 (°) 水平坐标 △X 垂直坐标 △Z 靠背角 (°) 水平坐标 △X 垂直坐标 △Z 5 -186 mm 28 mm 23 -18 mm 5 mm 6 -177 mm 27 mm 24 -9 mm 3 mm 7 -167 mm 27 mm 25 0 mm 0 mm 8 -157 mm 27 mm 26 9 mm -3 mm 9 -147 mm 26 mm 27 17 mm -5 mm 10 -137 mm 25 mm 28 26 mm -8 mm 11 -128 mm 24 mm 29 34 mm -11 mm 12 -118 mm 23 mm 30 43 mm -14 mm 13 -109 mm 22 mm 31 51 mm -18 mm 14 -99 mm 21 mm 32 59 mm -21 mm 15 -90 mm 20 mm 33 67 mm -24 mm 16 -81 mm 18 mm 34 76 mm -28 mm 17 -72 mm 17 mm 35 84 mm -32 mm 18 -62 mm 15 mm 36 92 mm -35 mm 19 -53 mm 13 mm 37 100 mm -39 mm 20 -44 mm 11 mm 38 108 mm -43 mm 21 -35 mm 9 mm 39 115 mm -48 mm 22 -26 mm 7 mm 40 123 mm -52 mm 延锋伟世通技术中心办公室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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