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提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0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委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以及安监部门根据
2、工作需要委派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监督检测和事故检测。不适用于用人单位自行实施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第三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应当包括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的采集、运输、保存、2 检验,物理因素(不含电离辐射)的测量,检测报告的出具,以及检测档案的管理等。第四条 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检测必须客观、真实,并全面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第五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执业准则等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第二章 检测类型及要求 第六条 检测类型分为定期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和
3、事故性检测。第七条 定期检测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项目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应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无标准检测方法的除外),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时,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 1 个工作班不同生产时间进行采样;或者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对象,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采样 1 个工作班。(二)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或者最高容许浓度(MAC)时,应当选定具有 3 代表性的采样点,在 1 个工作班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
4、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三)在评价物理因素强度时,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测量点,在 1 个工作班不同生产时间进行测量;或者选定有代表性的测量对象,测量 1 个工作班。第八条 评价检测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类比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检测,应当在工作场所满负荷生产的前提下,符合以下要求:(一)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时,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不同生产时间连续采样 3 个工作日;或者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对象,连续采样 3 个工作日。其中应当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二)在评价职业
5、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或者最高容许浓度(MAC)时,应当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 1 个工作日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连续采样 3 个工作日。(三)在评价物理因素强度时,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测量点,在不同生产时间连续测量 3 个工作日;或者选定有代表性的测量对象,连续测量 3 个工作日。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类比检测时,当类比项目具有最近连续二年定期检测报告时,可以参照定期检测的要求进行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时,当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具有最近连续二年定期检测报告时,也可以参照定期检测的要求进行检测。第九条 监督检测是根据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需要,安监
6、部门委派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检测。检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一)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时,应当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日和采样点或者采样对象进行采样。(二)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或者最高容许浓度(MAC)时,应当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 1 个工作班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三)在评价物理因素强度时,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测量点,或者有代表性的测量对象进行测量。第十条 事故性检测是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安监部门委派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事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7、因素进行的应急检测。检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5 事故性检测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进行检测。检测时应当对空气中有害物质进行逐时监测至其浓度低于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最高容许浓度(MAC)或者最大超限倍数为止。第三章 采样方式及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采集方式按采样布点分为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按采样时长分为长时间采样和短时间采样。第十二条 定点采样时采样点的选定原则如下:(一)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其中应当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二)在不影响劳动者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应当尽可能靠近劳动者;空气收集器应当尽量接近劳动者工
8、作时的呼吸带。(三)在评价工作场所防护设备或者措施的防护效果时,应当根据设备的情况选定采样点,在工作地点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进行采样。(四)采样点应当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向,应当远离排气口和可能产生涡流的地点。第十三条 定点采样时采样点数目按如下规则确定:(一)工作场所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凡逸散或者存 6 在有害物质的工作地点,应当至少设置 1 个采样点。(二)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多台同类生产设备时,13 台设置 1 个采样点;410 台设置 2 个采样点;10台以上,至少设置 3 个采样点。(三)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 2 台以上不同类型的生产设备,逸散同一种有害物质时,采样点应
9、当设置在逸散有害物质浓度大的设备附近的工作地点;逸散不同种有害物质时,将采样点设置在逸散待测有害物质设备的工作地点,采样点的数目参照(二)确定。(四)劳动者在多个工作地点工作时,在每个工作地点设置 1 个采样点。(五)劳动者工作是流动时,在流动的范围内,一般每10 米设置 1 个采样点。(六)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休息室,至少设置 1 个采样点。第十四条 定点采样时采样时段的选定原则如下:(一)采样必须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进行,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二)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随季节发生变化的工作场所,应当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季节选择为重点采样季节。(三)在工作周内,应当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
10、的 7 工作日选择为重点采样日。(四)在工作日内,应当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选择为重点采样时段。(五)对于按批次生产的工作场所,至少对每一个批次生产关键过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第十五条 个体采样时采样对象的选定原则如下:(一)要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选择采样对象。(二)在工作过程中,凡接触和可能接触有害物质的劳动者都列为采样对象范围。(三)采样对象中必须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其余的采样对象应当随机选择。第十六条 个体采样时采样对象数量按如下规则确定:(一)在采样对象范围内,能够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
11、动者时,每种工作岗位按下表选定采样对象的数量,其中应当包括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 3 名时,全部选为采样对象。劳动者数 采样对象数 35 2 610 3 8 10 4(二)在采样对象范围内,不能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时,每种工作岗位按下表选定采样对象的数量。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 6 名时,全部选为采样对象。劳动者数 采样对象数 6 5 79 6 1014 7 1526 8 2750 9 50 11 第十七条 根据不同的职业接触限值进行采样,应当严格遵循以下要求:(一)职 业 接 触 限 值 为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容
12、 许 浓 度(PC-TWA)时,采样方法以个体采样和长时间采样为主。如采用定点短时间采样,选择空气中有害物质不同浓度的时段分别进行采样,必须覆盖最高浓度时段,并记录每个时段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次采样时间一般为 15min,在空气中有害物质不同浓度的时段分别进行采样时,当日采样每次间隔不小于 2 个小时,每次每个点位的采样样品数不少于 2 个(不包括空白样)。9 (二)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时,采用定点短时间采样。依定点选择原则,选择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采样时间一般为 15min,采样时间不足 15min 时,可以进行 1 次以上的采样。(三)职业接
13、触限值为最高容许浓度(MAC)时,采用定点短时间采样。依定点选择原则,选择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采样时间一般为 15min,当劳动者实际接触时间不足 15min 时,按实际接触时间进行采样。第十八条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应当严格按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执行。第四章 前期准备 第十九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检测类型、检测报告出具时限和方式、签订日期等。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委托范围内总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负荷、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含中间产品、副产品)、职业病防护设施、个
14、体防护措施、岗位设置、接触时间、作业方式、既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及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涉及军工等保密用人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技术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应 10 当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调查,制定现场调查记录表,必要时可以进行预采样。根据检测类型、生产工艺流程、岗位设置等相关情况,确定检测项目,拟定现场检测方案。第二十二条 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同时采取自身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现场检测工作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劳动者职业
15、病危害接触情况负责。第五章 检测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二十四条 检测工作的基本程序:(一)根据现场情况核定现场调查记录表和现场检测方案。(二)选择检测方法,准备现场检测仪器和试剂,对现场检测仪器进行参数校准并填写校准记录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台账。(三)安排 2 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布点、采样或者测量,并填写定点采样(测量)记录表或者个体采样(测量)记录表(以下统称采样记录表)。(四)规范保存和运输样品,送交检验部门,填写样 11 品交接单。(五)检验部门进行样品检验,填写试剂使用记录和检验原始记录(应当包含环境要素、仪器设备及编号、仪器测定条件、定量溯源标准配制过程、标准曲线、样品预处理过
16、程以及样品数据等信息)。(六)数据处理,出具检测报告。第二十五条 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检测人员必须是经省级及以上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和测量时,应当选用防爆型采样和测量仪器。(三)在现场采样和测量时,必须拍摄和留存能够反映用人单位名称、采样人员、陪同人员、工作场所、采样和测量时间、检测设备及检测过程等要素的现场照片资料。如现场设备、产品或者其他因素等具有保密性,应当在允许照相的地方拍摄和留存现场照片资料,并附由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四)采样记录表必须由技术服务机构的采样人员、校对人员和用人
17、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五)采样人员和检验部门的检验人员进行样品交接时,必须在样品交接单上标明:样品名称、数量、采样 12 时间、交样时间、样品保存条件及期限以及交样人和接样人等,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样品交接单要按规定存档。(六)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二十六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完成检测工作,不得转包检测项目。对因计量认证范围限制或者样品保存时限有特殊要求等原因无法自行检测的样品,可以就近选择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样品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检测报告中引用委托其他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的数据应当标明数据来源。第二十七条 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
18、作时,应当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识别。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已颁布职业卫生标准检测方法的均应当进行检测,不得漏检。国内无接触限值规定但有检测标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宜参照国际接触限值进行评价。第二十八条 技术服务机构所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做好检测仪器的使用登记和维护记录,对于非正常仪器应当及时办理停用、维修或者报废等手续。检测仪器在检维修期间不得用于检测。第二十九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应当采用国家、13 行业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方法。如需采用非标准方
19、法,应当使用参考标准或者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方法比对或者验证,编写操作规程或者作业指导书,并由检验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确定自行制定的方法是否满足检测质量的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用非标准方法时,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第六章 质量控制 第三十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能够对检测数据进行溯源检查。第三十一条 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检测工作程序完备,检测人员具备资质,检测仪器符合计量要求,各类记录表单齐全、完整,检测结果准确、及时,检测报告规范完整。第七章 结果报告 第三十二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现场检测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
20、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和检验部门检验结果,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 14 告知用人单位。检测报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检测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的要求;(二)检测结果表格中,必须标明职业接触限值和判定结果;(三)检测评价内容中,必须包含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的简要描述、检测结果汇总、检测结论、针对检测结果提出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建议等;(四)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三十三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网络信息直报的要求进行网络信息直报。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技
21、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档,并妥善保管。出具检测报告后,检测资料应当完整、及时归档,长期保存。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检测协议(检测任务单或者合同)、现场调查记录表(含现场布点示意简图)、现场检测方案、15 现场照片资料、采样记录表、样品交接单、检验分析的原始记录(应当包含原始谱图或者数据)、数据分析记录表、检测报告等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三十五条 技术服务机构对现场检测的采样记录表、检验数据与结果、检测报告(存档件),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第九章 监督管
22、理 第三十六条 安监部门应当对技术服务机构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鼓励有关人员举报用人单位或者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处。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二)隐瞒或者漏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隐瞒既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及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相关资料等;(三)隐瞒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产品(含中间产品、副产品)用量、产量和化学品名称,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等生产技术资料;(四)故意减少生产负荷;16 (五)妨碍正常检测工作;(六)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在停
23、产、停电、停机等非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测;(七)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在异常气象条件、开工时间不足等不能反映真实结果的状态下进行检测;(八)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更改检测数据;(九)影响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其他行为。对发现的上述行为,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安监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处理。第三十八条 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资质、超规定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二)隐瞒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减少应检的检测项目;(三)擅自更改、简化检测工作程序和内容;(四)不按照本规范或者有关标准设置采样(测量)点、采样(测量)时
24、长;(五)选择错误的样品储存、运输方式以及检测仪器设备和耗材;(六)出具虚假、失实的检测报告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七)不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17 (八)不按规定留存相关原始记录和现场照片资料;(九)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无法自行检测的样品检测;(十)违反本规范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行为。对查实的上述行为,安监部门应当将该技术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予以公布,载入诚信记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相应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或者屡次、重复出现上述行为的,由原发证机关作出相应的资质暂停、降级或者撤销等处罚。第十章 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安监
25、部门组织或者委派的检测任务。遇到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急检测的义务。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有关职业病危害因 18 素检测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本规范中提及的现场调查记录表、现场检测方案、样品交接单、采样记录表(包括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定点采样记录表、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定点采样记录表、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定点测量记录表、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个体采样记录表等)、数据分析记录表(包括工作场所
26、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分析记录表、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分析记录表等)和检测报告模板式样由省安监局统一制定(详见附件),在全省范围内按统一要求和格式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规范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9 附件 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记录表(式样)1、现场调查记录表 2、现场检测方案 3、样品交接单 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定点采样记录表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定点采样记录表 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定点测量记录表(一)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定点测量记录表(二)8、工作场所高温定点测量记录表 9、工作场所微小气候定点测量记录表 10、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定点测量记录表 11、
27、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定点测量记录表 1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个体采样记录表 13、工作场所噪声个体测量记录表 1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分析记录表 1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分析记录表 16、检测报告模版 20 受控编号 现场调查记录现场调查记录表表 调查日期:第 页 共 页 检测类型: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车间名称(工作场所):作业工种 作业岗位 危害因素 接触时间 防护设施情况 个体防护配置 现场布点示意简图 调查人 (签名)受检单位陪同人 (签名)21 受控编号 现场现场检测方案检测方案 制定时间:第 页 共 页 检测类型: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单位
28、名称:项目编号:车间名称:作业工种 作业岗位 危害因素 采样(检测)方 式 采样(检测)地 点 采样(检测)时 长 采样(检测)数 目 制定人 (签名)技术审核人 (签名)22 受控编号 样品交接单样品交接单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项目编号 检测类别 采样时间 交样时间 检测项目 样品状态 数 量 保存条件及期限 检验者 交样人 (签名)接样人 (签名)23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定点定点采样记录表采样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采样物质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采样方法 采样仪器 采样日期 样品 编号 仪器 编号 采样岗位 车间/
29、装置 采样点 生产情况、防护措施、工人个体防护措施 工人巡检 停留时间/巡检次数 日接触 时间(h)采样 流量(L/min)采样时间 温度()气压(kPa)开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24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定点定点采样记录表采样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类别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采样方法 采样仪器 采样日期 温 度 相对湿度 气 压 样品 编号 仪器编号 采样岗位 车间/装置 采样点 生产情况、防护措施、工人个体防护措施 工人巡检 停留时间/巡检次数 日接触 时间(h)采样 流量 Q(L/m
30、in)采样时间 采样前 滤膜质量(g)采样后 滤膜质量(g)粉尘种类 开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25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定点定点测量记录表(一)测量记录表(一)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日期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 温 度 相对湿度 仪器编号 气 压 检测岗位 车间/装置 检测点(设备型号)工人巡检 停留时间/巡检次数 日接触时间(h)测量结果 生产情况、防护措施、工人个体防护措施 1 2 3 检测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注:此表适用于噪声、工频磁场、工
31、频电场等测量记录。26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定点定点测量记录表(二)测量记录表(二)共 页 第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日期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 温 度 相对湿度 仪器编号 气 压 检测岗位 车间/装置 检测点 检测对象(设备型号、频率等参数)检测具体 部位或者位置 工人巡检 停留时间/巡检次数 测量结果 生产情况、防护措施、工人个体防护措施 1 2 3 检测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注:此表适用于微波、高频辐射、激光等测量记录。27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高温工作场所高温定点定点测量测量记录表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32、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日期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 温 度 相对湿度 仪器编号 气 压 检测岗位 车间/装置 检测点 工人巡检 停留时间/巡检次数 接触 时间率 劳动强度 测量时段 检测结果 湿球温度 黑球温度 干球温度 WBGT 指数 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28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微小气候工作场所微小气候定点定点测量测量记录表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项目 微小气候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检测日期 检测仪器 检测依据 样品 编号 仪器 编号 采样岗位 车间/装置 检测地点 生产情况、防护措施、工
33、人个体防护措施 工人巡检 停留时间/巡检次数 作业场所气象条件 检测 时间(min)备注 温度()相对湿度(%)气压(kPa)风速(m/s)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29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定点定点测测量记录量记录表表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检测方法 检测日期 检测仪器 名称 型号 出厂编号 采样 编号 车间/岗位 采样点 生产情况、防护措施、工人个体防护措施 测量时间 测量仪器读数值 ppm 平均值ppm 检测结果 mg/m3 接触时间(h)备注 备注 检测结果(mg/m3)=转换系
34、数平均值(ppm)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30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量原始记录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量原始记录表表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类型 定期 监督 评价 事故 检测方法 检测日期 检测仪器 名称 型号 出厂编号 采样编号 车间/岗位 采样点 生产情况、防护措施、工人个体防护措施 测量时间 测量仪器读数值 ppm 平均值ppm 检测结果mg/m3 接触时间(h)备注 备注 检测结果(mg/m3)=转换系数平均值(ppm)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31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个体采样记录表工作
35、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个体采样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采样物质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采样方法 采样仪器 采样日期 样品 编号 仪器 编号 采样岗位 车间/装置 采样对象 生产情况、工人 个体防护措施 采样流量(mL/min)采样时间 工人日 接触时间(h)温度()气压(kPa)采样前 采样后 开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32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噪声个体工作场所噪声个体测量测量记录表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受检单位 检测编号 检测日期 检测类型 定期 评价 监督 事故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 温 度 相对湿度 气压 仪器
36、编号 采样岗位 车间/装置 采样对象 日接触时间(h)测定时间 测定结果dB(A)LEX,8h dB(A)生产情况、工人个体防护措施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LAVG TWA 采样人 校对人 受检单位陪同人 受检单位部门负责人 33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分析记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分析记录表录表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号 有害物质 采样日期 岗位/车间 采样点/检测点 浓度(mg/m3)日接触时间(h)CSTEL(mg/m3)CTWA(mg/m3)超限倍数 实测值 平均值 计算公式: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C1T1C2T2CnTn)/8(h)注: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最低检出
37、浓度),取检出限(最低检出浓度)值的一半进行计算。分 析 人 校 对 人 34 受控编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分析记录表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分析记录表 采样日期:年 月 日 样品编号 岗位/车间 采样点/检测点 粉尘种类 滤膜增重(g)浓度(mg/m3)日接触时间(h)CTWA(mg/m3)超限倍数 实测值 平均值 计算公式: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C1T1C2T2CnTn)/8(h)注: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最低检出浓度),取检出限(最低检出浓度)值的一半进行计算。分 析 人 校 对 人 证书编号:检 测 报 告 编号:样品名称样品名称:受检单位受检单位:检测类别:检测类别:技术服务机
38、构技术服务机构 年年 月月 日日 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说说 明明 一、本报告无检验专用章和公章无效。二、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技术服务机构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认可检测报告。三、本报告涂改增删未加盖公章无效。四、本报告无编制、审核、签发签名无效。五、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专用章、公章及骑缝章无效。六、检测报告只对所检样品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负责。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本检验部门仅对送检样品检验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七、本报告非经技术服务机构书面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部分复制;经同意复制的复制件,应由技术服务机构加盖公章确认。技术服务机构 地 址:邮政编码
39、:电 话:传 真: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编号:第 页 共 页 编 制 检验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审 核 签 发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检测项目 检测类别 检测依据 采样日期 检测日期 评价依据(注:依据检测项目填写相应的评价依据)检测评价:1、检测状态描述:(注:简要描述现场工况、防护措施、作业环境写实等)2、检测结果汇总:3、检测结论:4、建议:(注:1、检测项目全部合格时,结合用人单位实时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概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措施;2:针对不合格检测项目主要从生产工艺改进、整改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提出合理性、有
40、效性建议。)5、其他 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编号:第 页 共 页 编 制 检验机构检验章 年 月 日 审 核 签 发 以下为检测以下为检测结果结果表格表格(必须标明职业接触限制(必须标明职业接触限制和判定结果和判定结果):检测项目:化学物质检测项目:化学物质(共三(共三个样式个样式)样式一:样式一: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接触 时间 h/d 结 果(mg/m3)超限倍数 判定结果 1 2 3 CTWA 样式二:样式二: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接触 时间 h/d 结 果(mg/m3)判定结果 1 2 3 CTWA CSTEL 样式样式三三: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接触
41、时间 h/d 结 果(mg/m3)判定结果 1 2 3 MAC 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编号:第 页 共 页 编 制 检验机构检验章 年 月 日 审 核 签 发 检测项目:粉尘检测项目:粉尘-总尘总尘 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接触 时间 h/d 结 果(mg/m3)超限倍数 判定结果 1 2 3 CTWA 检测项目:粉尘检测项目:粉尘-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 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接触 时间 h/d 结 果(mg/m3)超限倍数 判定结果 1 2 3 CTWA 检测项目: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检测项目: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 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结 果(%)粉尘种类 判定结
42、果 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噪声噪声 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检测数据 dB(A)接触时间 h/d LEX,8h dB(A)判定结果 1 2 3 均值 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编号:第 页 共 页 编 制 检验机构检验章 年 月 日 审 核 签 发 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噪声(脉冲)噪声(脉冲)序号 采样对象/工种 检测地点 检测数据 dB(A)接触 次数 n/d 判定结果 1 2 3 均值 检测项目:物检测项目:物理因素理因素高温高温 序号 检测地点 检测时段 检测数据()接触时间 h/d 接触时间率%判定结果 湿球温度 黑球温度 干球温度 WBGT指数 检
43、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工频电场 序号 检测地点 检测数据(kV/m)判定结果 1 2 3 均值 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高频电场高频电场 序号 检测地点 检测数据(V/m)判定结果 1 2 3 均值 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编号:第 页 共 页 编 制 检验机构检验章 年 月 日 审 核 签 发 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超高频电场超高频电场 序号 检测地点 检测数据(V/m)接触 时间 h/d 判定结果 1 2 3 均值 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微波辐射微波辐射 序号 检测对象/工种 检测数据(W/cm2)接触 时间 h/d 判定结果 测
44、量部位 1 2 3 均值 全身辐射:取头、胸、腹等处的最高值;肢体局部辐射:取肢体(如手,脚)某点的最高值;既有全身,又有局部的辐射,则取除肢体外所测的最高值。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紫外辐射紫外辐射 序号 检测对象/工种 检测数据(W/cm2)判定结果 测量部位 EA(UVA)EB(UVB)EC(UVC)Eeff 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编号:第 页 共 页 编 制 检验机构检验章 年 月 日 审 核 签 发 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检测项目:物理因素手传振动手传振动 序号 检测对象/工种 检测数据(m/s2)接触 时间 h/d 判定结果 1 2 3 最大值 检检 测测 报报 告告 编号:第 页 共 页 主要检验用仪器 编 号 名 称 型 号 检验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