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呈审表
客户名称
报告类型
企业性质
文件编号
湘里程 字( )第 号
缓急程度
附 件
秘 级
拟 稿 人
审计人员
项目经理
助理人员
项目
经理
问题
签名:
处理意见:
拟出具财务尽职调查专项审计报告。
日期:2014-5-4
部门
经理
问题:
签名:
处理意见:拟出具财务尽职调查专项审计报告。
日期:2014-5-4
总审
计师
问题:
签名:
处理意见:
日期:
主任会计师
问题:
签名:
处理意见:
日期:
打印人
年月日
校 对 人
年月日
装订人
年 月 日
取报告人
年 月 日
收款人
金额
收款方式:
收款日期
送工作底稿人签名
接收工作底稿签名
报告共印 份,发送客户 份
附注一:企业分类编号: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国家独资企业
4.三资企业 5.其他
附注二:工作底稿整理编号后送交资料室装订归档。
索引号: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约定书
No;
本约定书确认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方)对 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 委托的目的和审计范围
(一) 委托目的:
(二) 审计范围:
二、 双方的责任
(一)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2、 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产物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有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受托方可将其情况报告委托方。
3、 受托方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也可将情况报告委托方。
4、 受托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存在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受托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5、 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委托方以外的第三者。
(二)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3、 受托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委托方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4、 作为审计程序的一部分,被审计单位应提供一份审计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5、 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6、 委托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三、 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一)委托方将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二)受托方将于委托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后45天之内出具审计报告。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委托方要求加快出具审计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四、 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审计业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翻译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审计费在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先支付50%,审计报告完成时,再支付其余的50%。
五、 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六、 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盖章) 受托方: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左光涛
地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8楼
电话: 传真: 电话:5190250 5190240 传真:5190230
联系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账号:1508600809100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本约定书确认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湖南里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受托方)就其所委托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评估目的、范围和基准日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二○○ 年 月 日
二、双方的责任
(一)受托方责任:
1、 受托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的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采用正确的评估方法和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照约定的评估目的、范围和评估基准日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 受托方在评估过程中如发现委托方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产物资管理上有重大缺陷,有导致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委托方。
3、 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该资料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第三者。
(二) 委托方责任:
1、 委托方有关人员应对受托方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并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会计记录、财产物资清单、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2、 委托方应对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会计记录、财产物资清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 作为资产评估程序的一部分,委托方管理人员应提供一份委托资产评估的承诺书,对有关资产、负债、权益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三、 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法
(一) 本项资产评估费为(人民币/美元)(大写) 元,旅差费用按规定另计 元,合计 元,由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支付。
(二) 上述业务费在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章后,委托方应即支付50%;资产评估报告书完成后,再支付其余的50%。
四、 本约定书一式二份,以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盖章) 受托方:湖南里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 : 法定代表人:左光涛
地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8楼
电话: 传真: 电话:5190250 5190240 传真:5190230
联系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账号:1508600809100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询证函(设立) NO:
(银行):
本公司聘请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实收资本(股本)进行审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应当询证本公司投资者(股东) 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行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 存款账户中收取。回函直接寄至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8楼
邮政编码:410005 电话:0731-5190250 5190240 传真:0731-5190230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投资者(股东) 缴款人出资额如下:
缴款人
缴入日期
银行账号
币种
金额
款项用途
备注
合计(大写)
年 月 日
结论:1、数据证明无误
(银行签章)
银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2、数据不符,请列明不符金额
(银行签章)
银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询证函(变更) NO:
(银行):
本公司聘请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应当询证本公司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行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 存款账户中收取。回函直接寄至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8楼
邮政编码:410005 电话:0731-5190250 5190240 传真:0731-5190230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投资者出资额如下:
缴款人
缴入日期
银行账号
币种
金额
款项用途
备注
合计(大写)
公司
年 月 日
结论:1、数据证明无误
(银行签章)
银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2、数据不符,请列明不符金额
(银行签章)
银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验资业务约定书
委托单位
(甲方)
名 称
法人代表
邮 编
电话
联系人
地 址
受托单位
(乙方)
名 称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8楼
邮 编
410005
项目负责人
电话
5190250 5190240
传 真
5190230
委托目的
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年检
验资种类
设立/变更/年检
验资范围
实收资本及其资产和负债
验资业务时间 要求
甲方提供资料期限
乙方出具报告期限
验资收费
收费金额
人民币 元整
收费时间
交付报告时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
约定书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双方责任
甲方:(1)对所提供的验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保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乙方:(1)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委托双方义务
甲方:(1)及时提供验资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
乙方:(1)按照约定完成验资业务,出具验资报告;
(2)对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签章) (签章)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验资承诺函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并 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委托贵所对本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截至 年 月 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为了表示对验资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根据贵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全体股东已按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到位,并保证不抽回出资,本公司对全体股东出资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全部责任。
2.本公司已提供全部验资资料,并已将截止至验资报告日止的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注册会计师,无违法、舞弊行为。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3.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合理的,且已经全体股东确认。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已经 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字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为 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元(其中 )。
4。本公司股东在出资前对其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对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未设定担保。
5.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已办理财产交接手续,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工业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变更土地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等)的,本公司及有关股东保证将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4号)在本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后半年内办理有关手续(或一个月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6.本公司股东出资的净资产已投入本公司,对尚未办妥银行存款户名、股权投资中投资主体和借款合同主体等债权、债务关系变更手续的,本公司及其有关股东承诺在本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后 日内办妥变更手续。
7.本公司承诺将在成立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并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验结论对有关事项作出适当会计处理
8.本公司保证按验资业务约定书规定的用途使用验资报告。
9.本公司前期出资已经全部到位,各股东均没有抽逃出资。
公司
全体股东(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管理当局声明书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本单位委托你所审计本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3年度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201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的需要,谨作如下声明:
1、本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了委托审计的上述会计报表,这些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基础保持一贯性原则。本公司管理当局对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财务及会计记录与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本公司已提供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全部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4、本公司所有交易事项均已入账,不存在财务账薄与报表之间的差异。
5、本公司已提供全部关联企业名单,关联交易及有关资料,对关联企业的重大交易事项均已完整披露。
6、本公司应收应付等债权、债务均属实。
7、本公司存货属实,其呆滞、毁损、陈旧等已作处理。
8、本公司对拥有的全部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以资产提供担保的情况已披露。
9、本公司所有期后事项已全部提供,重大的期后事项已调整或披露。
10、本公司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所有调整事项已作调整。
11、本公司对有待诉讼和未决诉讼的案件已如实予以披露。
12、本公司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为履行合同而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3、本公司为履行合约而引起的重大损失均已作调整或披露。
14、本公司确信:
(1)无任何重大未预计的债务;
(2)无任何重大未预计或披露的可能诉讼赔偿、承兑、担保、背书等或有损失;
(3)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而需要调整或披露的事项;
(4)没有发现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舞弊的情况;
(5)没有主管部门通知调整或修改报表的情况。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库存现金盘点及审定表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索引号
A1-1
页 次
/
被审计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审计项目及内容
库存现金( )
编制人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
复核人
项目
未审数
调整数
审定数
备注
原币金额
汇率
折合人民币
票面
盘点数
摘要
原币金额
备注
人民币
张数
金额
100元
实点现金
50元
加:审计截止日至盘点日账面支出
20元
减:审计截止日至盘点日账面收入
10元
加:付款凭证未记账
5元
减:收款凭证未记账
2元
加:未做账现金支出
1元
5角
减:未做账现金收入
2角
1角
加:白条抵库
分币
其中审计截止日前白条
存折
减:代保管现金
实点合计
推算的审计截止日实有现金
签字
财会主管: 出纳员:
审计结论:
应交税金审定表
客户 编制 日期- 索引
项目- 复核 日期 页次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期)
税种
期初数
本年应交
本年已交
期末余额
备注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建税
所得税
合计
其中: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
项 目
未审数
调整数
重分类
审定数
备注
上年欠交
应交税金
其中: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
减:进项税款
销项税额转出
已交税金
期末欠交
审计程序说明:
审计结论:
本期现金收入收回的增值税:
收回的出口退税所收到的现金:
本期购货支付的现金: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审查表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索引号
C1-1
页 次
1/1
被审计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审计项目及内容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编制人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
复核人
固定资产类别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未余额
一、固定资产原值
1.房屋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运输设备
4.电子设备
5.其他
合计
二、累计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运输设备
4.电子设备
5.其他
合计
三、固定资产净值
审计结论: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审查表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索引号
C1-2
页 次
1/1
被审计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审计项目及内容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编制人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
复核人
固定资产类别
月折旧
率%
按年初
原值应提
增加固定资产减提
停用固定
资产减提
本年应提
折旧额
备注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本年实提折旧额
差异原因分析
借方科目
金额
明细项目
差异额
备注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合计
合计
审计结论:
银行存款审查表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索引号
A1-2-1
页 次
/
被审计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审计项目及内容
银行存款
编制人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
复核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日记账余额
对账单
余 额
是否调节相符
函
证
原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
合 计
审计结论:
银行往来询证函
致: 编号: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询证本公司与贵行的存、贷款往来,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外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需加说明事项”处详为指正。并将本函直接寄至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8楼
邮政编码:410005 电话:0731-5190250 5190240 传真:0731-5190230
1、存款户 截止 年 月 日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原币金额
备注
(大写)合计人民币:
2、贷款户 截止 年 月 日
贷款性质
担保或抵押
贷款起止日
利率
贷款金额
备注
(大写、本息合计)合计人民币:
----------------------
(公司印鉴)
年 月 日
数据证明无误 数据不符需加说明事项
签章------------ 日期-------------- 签章------------ 日期--------------
企业往来询证函
致: 编号: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外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需加说明事项”处详为指正。并将本函直接寄至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8楼
邮政编码:410005 电话:0731-5190250 5190240 传真:0731-5190230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
截止日期
贵公司欠
备注
(大写)合计:
截止日期
欠贵公司
备注
(大写)合计:
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
(公司印鉴)
年 月 日
数据证明无误 数据不符需加说明事项
签章------------ 日期-------------- 签章------------ 日期--------------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审定表
客户 编制 日期- 索引
项目- 复核 日期 页次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期)
项目
未审数
调整数
重分类
审定数
备注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发放
期末余额
其中:
直接人工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经营费用
在建工程
审计程序说明:
审计结论:
其他业务利润审定表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索引号
A1-2-1
页 次
/
被审计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审计项目及内容
其他业务利润
编制人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
复核人
序号
明细项目
未审数
调整数
审定数
备注
序号
业务收入
税金及附加
业务成本
费用
a
b
c
利 润
代号说明:a.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b.税费计算是否正确;c.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支出是否配比。
审计结论:
实收资本审定表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索引号
HI-0
页 次
/
被审计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审计项目及内容
实收资本
编制人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
复核人
序号
出资人
未审数
调整数
审定数
备注
合计
实收资本(原币)
实收资本(折人民币)
序号
币种
金额
%
合计
本年增加
合计
本年增加
Σ
审计说明:1.以上出资业经 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验资报告文号为
审计结论:
产品销售成本审查表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索引号
I3-1
页 次
/
被审计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审计项目及内容
产品(商品)销售成本
编制人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
复核人
产品名称或类别
销售
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单位成本
上年
本年
已销
库存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