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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经典小说集读后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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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经典小说集读后感 总体感觉,毛姆很擅长描写人物的外貌、心理,而且描写得非常形象逼真,尤其是女性。还有他喜欢让一些无关配角露脸,故事前奏也很长,总是先交代一些细枝末节才转到正题上来。 毛姆的小说多篇涉及婚外情,而这几段婚外情都没有好的结果,要么始乱终弃,要么其中一人遭杀害。毛姆先生应该是不相信婚外情的,也认为太过浓烈的爱经不起时间的消磨,具体表现在《插曲》、《雷德》这两篇小说中。 毛姆先生也会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来分析主人公的行为,《风筝》、《蒙德拉哥勋爵》这两篇小说便是如此。 毛姆在多篇小说中都表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即。有些人会做一些与他的相貌看起来相反的事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可貌相”。 毛姆小说的结局也常常出人意料,跟欧亨利的小说结尾很像,但给人的感觉又不同。欧亨利的小说短小精悍,毛姆喜欢长篇大论,铺了一段很长很长的红地毯后才现出走红毯的主角。毛姆叙事的能力很强,小说情节很丰富,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好。 这部小说集是译林出版社翻译的,翻译得很好,语言简洁流畅,一点也不生硬,古文和成语随处可见,可见翻译人员的功底。 下面分别说说看完每篇小说的一点感想:《雨》 这篇小说初看没有感觉,搞不懂剧情。前面长篇大论,最后的结局竟然只用41个字符(35个字)揭示谜底,当然揭示得很隐晦。 传教士是否在信仰和生理欲望之间徘徊。是否终生坚守的信仰终究敌不过胸脯四两。可是文中的那位女性被描写得丑陋不堪,他为何还是拜在其石榴裙下。搞不懂啊。因为一时的贪图享乐又敌不过内心的自责所以选择自杀。这个无所畏惧的人终究是有所畏惧了。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取个白富美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人则认为幸福就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幸福从来就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只有自己能给它定义。 感觉女主感情变化得太快,当她得知前男友决定不和她结婚时,她连伤心的时间都没有立马答应嫁给一直守候在身边的好友,难道是爱情败给了时间和距离。 文中所表达的观点我也很赞同,比如对某些人不要有偏见,坐过牢的人不一定就是坏透了的人。 《午餐》 “中饭千万只吃一道菜”是全文的经典台词,佩服女主的说话艺术和她的厚脸皮,不过最后的结局又让人捧腹大笑,“今天她体重三百磅”八个字的结局让“我”有一种复仇的快感,“我不认为我是位睚眦必报的人,可是当不朽的大神插手这件事时,你暗自得意地看着这个结果也还是可以原谅的。”整个文章结构就像一个倒置的梨,最后一句话就像梨上方的梗,这个梗是不可或缺的,是全文的点睛之笔。 《生活的事实》 父母长辈们总喜欢用他们的人生经历来教育年轻人。不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有时候年轻人需要听取采纳,但毕竟两代人生活的时代不一样,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法,长辈们不必太操心,应该放手让年轻人去闯一闯,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否行得通,这样我们的时代才有进步嘛。文中的老父亲其实是因为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儿子不再像以前那样崇拜他,才会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不满。近来喜欢跟年轻人待在一起,因为总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新鲜的事物。唉,这是开始变老的表现吧,希望自己将来老了能跟着孙子们学习他们所接受的新鲜事物,做一个潮奶奶而不是一个老奶奶。 《舞男舞女》 为了不再过穷苦日子,他们不得不继续危险系数非常高的表演,最后女主说了句很无奈的话“为了不让我的观众失望”,以前听到这话觉得说得好伟大,现在看来这话竟有些无奈和讽刺。 《狮皮》 文中把一个外表粗俗内心真诚的中年妇女形象描写得非常到位逼真。尽管不知道为什么这篇小说叫狮皮,还是为它的语言而尖叫。狮皮是否类似“披着羊皮的狼”中的羊皮之意。毛姆是否想说一个人伪装久了也就变成了他所伪装的人。 《逃脱》 男主用了一种战术——激励机制,不断跟女友说要买房却始终没买,当这种口头承诺越来越没有实现的可能时,对对方的激励作用越小,最终女方提出分手。 摘录。她有一种天赋可以使大多数男人俯首就范,正式这种才能剥夺了罗杰所具有的常识、谨慎和世故。他像九柱戏里的那排柱子一样被打倒了。 从这双眼睛里,你可以看出这个世界对她来讲是太残酷了。 不得不承认毛姆对女性非常了解,外貌、性格、心理描写都非常吸引人。《格拉斯哥的来客》毛姆也很会讲鬼故事。《赴宴之前》 其实这篇小说讲的是赴宴之前斯金纳夫妇发现女儿谋杀了女婿,可是毛先生在开场竟然描写了一大段斯金纳夫人纠结要不要戴帽子的心理,估计是曾经认真地观看女人换衣服的样子。 得知女儿谋杀亲夫,他们竟然还要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去赴宴也是难为他们了。我觉得整篇小说人物的形象、语言描写都很精彩。 《珍珠项链》 一串珍珠项链改变了一位家庭女教师的命运。这位女教师买了一条便宜的珍珠项链,后来项链的扣环松了又送回珠宝店里修理,结果店员误把一条价值昂贵的项链拿给她,后来店员把项链拿回去又送给她一张支票作为补偿。这位女教师拿着支票出国旅行,再后来傍上阔佬,最后成为一名法国“高级妓女”。讲这件事的劳拉说如果是要她来写这个故事,她一定会改写这件事的结局,她会把这个女教师写成一个贤妻,日子平淡而幸福。文中的“我”觉得这个结局很平淡,可是劳拉说“那样有教育意义”,哈哈,这结局真是幽默。不知何时,我们的生活都被冠上“意义”,尤其是新闻联播,完全是意义联播。但现实与小说毕竟不同。 《美德》 我可以说这篇小说是一个第三者插足但第三者又始乱终弃导致一个家庭破碎这样一个故事吗。当然小说没有这么简单低俗了。也许这篇小说讲的是男女对婚外情的不同看法,第三者(男性)只想得到生理上的满足,而红杏出墙的这位女性因为道德束缚一直没有作出越轨的事,这位女性一直以为这次婚外情是真爱,却没想到结果夫亡情人离开。文中的“我”一语道破“如果他们上了床,那查理肯定今天都还活着。所有这些痛苦都是她那可恨的美德造成的。” 《流浪汉》 一个曾经意气风发、对未来充满自信且目中无人的人最终沦为一个流浪汉,中间过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即使成了流浪汉,他那种傲慢无礼的性格还是没有变。《蒙德拉哥勋爵》 一个被自己的梦境困扰的外交大臣,把一个对手的嫉妒和仇恨带到了梦中,而梦境在现实中似乎也得到了印证。梦境和现实究竟哪个是真。 《教堂堂守》 堂守不识字也不愿学习,因此丢了在教堂的工作,于是他做起小生意,挣了大钱。大家都以为能做起那么大生意的人一定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实际上人家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谁说读书人一定能挣大钱。看看我们国家每年都有那么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就知道了,知识和财富没有必然的联系。 堂守的结局也说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所以遇到路的尽头也不要绝望。毛姆笔下的故事仿佛就发生我们的生活中,其实不仅音乐无国界,文学作品也无国界。 《患难之交》 或许毛姆先生的经历很丰富,见识过各色人,所以这篇小说表达了他对世人的看法,有些人不像他看起来的那个样子,有些人看似善良,做起事情来却很毒辣。比如他提到到的这位朋友,居然为了打发一个向他寻求帮助的朋友,让其去做明知会送命的事情。真的是看人不能看表面。 想到最近在看的《大好时光》里面的心机婊,她在男友面前一副纯良无辜善良无比大度大方大气的小女人,对自己的闺蜜却无比自私凶狠,生活中也许有这样的女人,还好我没有遇到。你永远不知道有些人的真实面目,如果ta有心在你面前装。 我们仅凭外貌或第一印象判断一个人的正确性有多少呢。《满满一打》 摘录。我像是一名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尊埋藏甚久的雕像,如此意外地撞上了这件旧时代的幸存物,真是感到无比激动。 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外国未婚女和寡妇的悲惨境地,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竟能骗到11位,不,最后变成12位女士跟他结婚。其实也为这些女性感到一些悲哀。女人心是否终究抵不过岁月的侵蚀。这位男人说他的秘诀就是认真对待感情还有殷勤。对这位男性来说爱情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技巧带来的眩晕感。 《简》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姐弟恋,原谅我用这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我不知道之前看过的那些鸡汤文例如《九头牛女人》这样的文章是否抄袭了毛姆老人家的,只是觉得这类小说结构惊人地相似。 这篇小说中的简跟《满满一打》中的女性和她嫂子形成鲜明对比,同样是老女人,但简很独立,充分发挥她的幽默才能,无论在哪都是一个闪闪发亮的人。有些人本身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人,只是她还没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她的光芒被暂时隐藏起来了。幸好她遇到了一个发现她光芒的人,她的小丈夫说“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在肉眼看不真切的地方,看见了那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 《插曲》 摘录。“这套不在场的证词实在太漂亮了,我实在不舍得就这么轻易用掉它”原本以为是讲监狱监察员的故事,没想到故事中又套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我在想毛姆先生究竟知不知道关于小说的理论呢。故事的重点不够突出,无关的事情也要详细叙述。 故事中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的邮差为了讨女友的欢心将信件中的钱拿来用,被发现后判刑入狱。从学历方面看,这位女友要比他优秀,女友的父母不愿意孩子受苦,反对女儿等邮差出狱与其结婚。女儿与父亲闹僵离家出走,在一家百货店当柜员,辛辛苦苦赚钱经营一个温馨的家,等着男友出狱。可是十八个月后还有两个礼拜即将出狱的男友突然提出分手,女友不能接受,开煤气灶自杀。男友提出分手的理由是十八个月来他每天都在想她,可是突然某天感到厌烦了,不想再见她了。难道爱情的保质期真的只有十八个月。太过浓烈的感情终究不能长久。对男友来说,与这位高学历女性相恋只是他生命中的一段插曲吧。 看完这篇小说感觉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受委屈,也为这位女孩子感到惋惜。 文中有一段关于劳动阶层的论述:“只是因为劳动阶层读书不多”他道,“只是因为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你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那你可就错了:他们恰恰拥有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只是由于他们表面上粗鲁无文,你就认为他们神经粗壮、缺乏情感,那你又错啦:他们其实拥有极为细腻的情感。” 很欣赏毛老先生在那个时代就很善于观察普通民众、尊重民众的创造力,具有民俗学科意识。 《风筝》摘录。一个人在为人和为文方面往往会有巨大的反差。在作品当中越是表现得苛酷粗暴、尖酸刻薄,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反而会温良恭谨、畏首畏尾,连一只鹅都不敢嘘。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奇葩的家庭,我认为这真是一个奇葩家庭。家庭中的妈妈一直以上等人自居,不让自己的儿子跟普通人接触,对自己的儿子管束得过多,儿子婚姻的失败很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妈妈。儿子从小酷爱放风筝,儿媳觉得放风筝幼稚,儿子跟儿媳因为风筝吵架随后闹僵并且闹到了法庭,做妈妈的不仅不劝说,还说儿媳粗鄙,从一开始就觉得儿媳粗鄙。我倒觉得母亲对儿子不应该管束太多,儿子离婚后搬回自己家里,觉得还是家里舒服,殊不知是已经习惯了妈妈对他所做的一切,已经成婚的人处理问题很幼稚。 毛姆先生分析儿子之所以那么沉迷于放风筝是因为“当他注视着风筝直上云霄时,他体验到了一种唯我独尊的权力感”,风筝代表了自由和历险,他潜意识中太想挣脱母亲的束缚,可是他没有意识到,他找的妻子其实也很像他的妈妈,这点他都没有意识到。也许潜意识中有恋母情结。 我怎么感觉毛姆好像来过中国,这完全就是在描写一个中国式家庭。《吞食魔果的人》 文中的威尔逊喜欢上了卡普里岛,决定后半生都在此度过,于是辞去银行支行的经理,靠得到的遣散费和积蓄买下一份为期25年的年金保险,靠着这份保险活到60岁,在60岁的时候因为没有收入准备自杀,未能得愿却变得痴傻,由他的仆人收养,过了6年非人的生活,最终死于山上。 这个为了二十五年安逸生活的人放弃了工作,他将工作与闲暇完全对立,他认为“工作唯一的目的其实就是获得闲暇”,看似他掌握了自己生命轨迹,但最后却落得那样一个凄凉的下场。我还是觉得充满奋斗的人生更有意义。 《信》 这篇小说涉及婚外情和作伪证。我想说说小说中提及的华人,一类处于上层社会以广东人王志成为代表,他在事务所里见习,我没想到的是他在证人和被告方充当中间人,提取抽成;另一类处于社会底层以妓女为代表。他笔下的华人真不咋地。 女主是一位优雅的贵妇,很难想象她也会出轨,描写她讲述杀人的那一幕很是生动,跟前面的小说《赴宴之前》里女主杀死自己的丈夫时的疯狂状态是一样的,她们杀过人后出奇的冷静。 《在劫难逃》 可以说文中那个很热情的主人很会说话又不会说话,说他会说话是因为他说的话能让人感到很热情,可是他讲的那个被人追杀的故事实在是给人添堵,还有既然这张床上曾经躺过一个死人,为什么不扔掉这张床呢。居然还留下来让客人在上面休息。《雷德》 最让我唏嘘不已的是这篇小说,“爱情的悲剧不在于生离或是死别""爱情的悲剧就在于冷漠”。曾经爱得那样浓烈的恋人分别多年,再见却已不相认;曾经疯狂追求的人的心早已变得麻木或冷漠。爱情真的经不起时间和浪费吗。 小时候看电视剧总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男女主角从一而终,为彼此守身如玉。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有些明白或许婚姻与爱情真的不同。 小说中的女主形象在我们中国有很多,古典文学小说里常常有这样的形象: 为了一个眼神祭奠千年。 如果小说中的那位美女知道自己苦苦守候多年的恋人变成那样一个粗鄙的人,她还会守候那么多年吗。 第二篇:《毛姆短篇小说选》读后感《毛姆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教养与本能的对抗 原创:怡如君 "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一支高档雪茄的滋味相媲美。我年轻的时候很穷,只有偶尔别人送我一支我才能过过烟瘾。我当时下定决心要是有了钱,我一定要在每天午饭和晚饭后都美美地吸上一支雪茄。说起来,这还是我年轻时所做的决定中唯一坚持下来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我实现了并从未因幻灭而怨恨的抱负。"----选自毛姆的短篇小说《贞洁》 这个开头让我一下子就沉浸了。毛姆的小说有不少是这样的没来由的自我表述,和故事情节没有太大关联,只是纯粹的开场白。但很奇怪,你就是不觉得这与整个故事割裂,反而意趣盎然,也不知道是精心设计的随意,还是随意而为的精心。 我最喜欢闻espresso口味的小雪茄的味道,有时会在卧室的阳台上点一支,因为阳台上风大,烟的舞姿更妖娆。然而在人前我不抽,无他,只是对夹烟及吐气的姿势不够自信。总觉得女人抽烟应该更有腔调一点。 毛姆的文笔是那种让人很看得下去的,《贞洁》里的贵妇爱上一个29岁的年轻人,一场母子恋又没有尽情展开,白白伤害了丈夫。那么肉体的贞洁到底有没有意义。毛姆的回答是直达核心看透本质的,他说: 让贞洁见鬼去吧,贞洁只能造成毁灭和不幸,简直一文不值。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称这种行为为贞洁,我管它叫怯懦。比起自私的女人,我更喜欢放荡的女人,比起愚蠢的女人,我也更青睐水性杨花的女人。(不过,女人们看了这段话,可不要矫枉过正哦,也不要对号入座。) 《简》好看极了,注意,不是简爱,是《简》。也是一个老女人和小男人的故事,49岁的老寡妇和23岁的建筑师之间的瓜葛。这个故事和上一个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结局全然不同。最相似的是,主角之外,故事里都有一个闺蜜旁观者,毛姆写这样的"闺蜜"可谓入木三分。他了解女人的天性,不是柔弱,而是嫉妒。当故事中的主角获得了爱情之后,旁观者总是感到惊讶无比,并真诚地判断这种年龄差距太大的感情无法长久,如果应验了,她便是一副"果不出我所料"的神情,如果相反,则她的内心会莫名其妙地痛苦。 接着,就要看教养了。一个女人的教养有多好,就要看她能不能对抗内心的嫉妒和愤怒了,有时候光教养还不够,还要加上社会习俗和伦理道德,来与本能的情绪作殊死搏斗。 《教堂司事》也颇让人印象深刻。文盲老头儿竟是一个天赋异禀的生意能手。他思考得很简单,一条街上少什么,他就卖什么,赚钱了,也不会理财,但教堂的工作令他留恋。 今天,怡如君暂且推荐以上三个短篇。 自打考出了驾照,我就觉得午夜这个点是应该用来练车的,奈何桌前一座,黄灯一盏,就魂归文艺了。给自己找个理由吧,晚上视觉效果不好,尤其是对有夜盲症的人来说…… 【篇一: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篇二:呐喊读后感】 提起“红色经典”,说实话,我不知道它有哪些代表作。想起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有人说《白毛女》也是。恍惚间想起了我唯一看过的《呐喊》,它应该也是一本红色经典书籍吧。 高中时学到《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部经典小说,至于它其中包含那些文章。记不清了,于是,又从图书馆借来翻阅。 看到了《故乡》,《药》,《孔乙己》,曾经非常熟悉的文章,再次阅读是我看到了更深层的东西,感慨老先生文笔的犀利,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当时社会的情况与人物性格。 比如《药》,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与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与无知。 先生写这个《呐喊》,是希望唤醒许许多多在小铁屋里沉睡的人们,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现在的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在,我们的祖国更需要我们团结起来,面对强权主义,反对“藏*”,反对“分裂”。 先生已经去了,呐喊的人还会有,但还有像先生喊得那么有力的人吗。 【篇三:呐喊读后感作文】 寒冷的冬日里,我的脑海中留住了一本鲁迅的《呐喊》,大多数部分作者都用了幽默的方法来批判旧社会时代主义,使我增加了非常大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就是《鸭的喜剧》这篇文章。刚一看题目,我还以为鸭子也会演电视剧了呢。看完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讲的是爱罗先珂君买的四只小鸭子鸭子非常淘气,放在地上给人们互相打招呼,小鸭子还在荷池里洗澡,翻筋斗,吃东西。四只小鸭子多么可爱,惹人笑呀,就像电视喜剧中的主人公似的。等小鸭子上岸之后,发现池里的蝌蚪全都没了,鸭子们把小蝌蚪都吃光了。不久,小鸭子长大了,小鸭子吃过蝌蚪肉之后,让自己变强。 鲁迅先生把小鸭子刻画得那么生动,但还是用幽默的手法让我们领会到,旧社会时代的残忍,批判了那个时代人们为了让自己变强,欺压贫苦的人,排挤身边的强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抢自己的王位。就像文中的鸭子,把蝌蚪吃掉以后,让自己快快长大,蝌蚪就不会长大来与自己竞争。反映了当时的人们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不知死了多少人。 【篇四:呐喊读后感】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篇五: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一篇抒情文章,感情真挚,让人真正感觉到什么是情感。虽不能与鲁迅的《呐喊》相提并论,但也足已感人肺腑。 本文从残运会开幕式上盲童们演出的一句台词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我想恐怕没有人会为了一群盲童而提出对大家尖锐的批评。作者尽情地赞颂了盲童的精彩表演,他们企望的够看见前方。盲人,似乎在“我们”的眼中地位不平等,这是错误的,我们应该保护他们,因为他的是盲人,我门能否感觉到他们心中的光明,面对一群无助的儿童,你忍心把他们推下万丈深渊吗。对于他们一句发自肺腑的话“我看见了”,我们可能不曾听见,但他们知道自己的心可以勇敢的面对一切,他们的舞台虽小,但盖不住那完整的心灵。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是一个残疾人,你难道不希望他人给你无尽的关爱吗。他门勇敢地努力奋斗,为得就是明天的灿烂。连残疾人都敢于做到的难道我们不能吗。他们出自真心的呐喊装满了多少辛酸,但他门仍觉得自己在幸福之中。 朋友,你需要认识到你生活在幸福之中,连残疾人都能感觉到的,难道我们不能吗。只有你意识到你生活在幸福之中,你才能明白千万残疾人的呐喊,才能看见一颗颗炙热的心。 【篇六:呐喊读后感】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与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与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篇七:呐喊读后感】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相信大家对他都是熟悉的。他写了非常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呐喊》、《彷徨》、《坟》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呐喊》因为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与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与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觉得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反映当时社会对文化的轻视与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对旧时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视。从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无耐与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的绝望。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向社会呐喊,向生活呐喊,把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 【篇八:呐喊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非常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第四篇:沈从文小说集读后感《沈从文小说选集》读书报告 【作者简介】 沈从文(1902年12月28日-1988年5月10日)原名沈岳焕,笔名休芸芸、甲辰、上官碧、璇若等,乳名茂林,字崇文,湖南XX县区人,苗族,祖母刘氏是苗族,其母黄素英是土家族,祖父沈宏富是汉族。沈从文是现代著名作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14岁时,他投身行伍,浪迹湘川黔边境地区,1924年开始文学创作,抗战爆发后到西南联大任教,1931年—1933年在山东大学任教。1946年回到北京大学任教,建国后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历史的研究。沈从文1988年病逝于北京。 【精彩片段】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小溪既为川湘来往孔道,水常有涨落,限于财力不能搭桥,就安排了一只方头渡船。-------《边城》 唢呐后面一顶花轿,两个伕子平平稳稳的抬着,轿中人被铜锁锁在里面,虽穿了平时不上过身的体面红绿衣裳,也仍然得荷荷大哭。在这些小女人心中,做新娘子,从母亲身边离开,且准备作他人的母亲,从此必然将有许多新事情等待发生。像做梦一样,将同一个陌生男子汉在一个床上睡觉,做着承宗接祖的事情。这些事想起来,当然有些害怕,所以照例觉得要哭哭,就哭了。------《萧萧》 【读后感】 暑假我偶然从同学那里得到一本《沈从文小说选集》,从而有幸拜读了沈老的作品,实在是受益匪浅。 《沈从文小说选集》收录了中国现代著名的小说家沈从文创作中的短篇小说46篇,中篇小说3部,长篇小说1部,这些作品显示了沈从文小说创作的面貌和成就。在这部小说集中占比重最大的是表现湘西下层人民平凡人生的作品,比如《边城》、《长河》、《萧萧》等等。这些作品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悲苦生活和善良淳朴的心灵,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强烈的民族色彩,这些作品里有真实的细节描写,细腻的心理刻画,朴素的文字叙述浸透乡土小说抒情诗的气氛,创造了一种充满诗情画意的牧歌意境。 读完《边城》,不禁赞叹茶峒淳朴的民风,那里依山傍水。老船夫、翠翠和黄狗,三个人物过着平淡快乐的生活。也许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缘故吧,老船夫坚持摆渡不要客人的钱,而客人坚持要给,于是老船夫便去城里买上茶叶、烟送给那些过客。翠翠天真烂漫,帮爷爷摆渡。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傩送抓鸭子,种种的描写,都看出茶峒这里质朴的民风。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让我们看到一个美丽的边城, 这篇小说不仅仅是对茶峒小城的景色的描绘,同时也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偶遇了傩送,翠翠的心中就有了这么一个人,傩送也记住了翠翠。看到这里我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是美好的。但天宝和傩送同时喜欢翠翠,他们说好了轮流给翠翠唱歌,谁的歌声能打动翠翠谁就娶翠翠。后来天宝溺水而死,老船夫的死,傩送的出走使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悲剧。翠翠和傩送的爱情并没有海誓山盟,没有跌宕起伏。他们的爱情也像边城的民俗一样平实,他们的爱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老船夫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操尽了心,在一个风雨夜遗憾的死去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活着就是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这个是支持老船夫活下来的精神支柱。老船夫的独生女因为一桩失败的婚姻死去了。所以老船夫就尤其的关心翠翠的婚姻大事,他希望翠翠能找个好人家,不要像自己的女儿那样。老船夫的后半生就是为翠翠活着。天宝和傩送的竞争虽然是残酷的,但是他们也有着边城人们都有的质朴。他们用唱歌这种方式比试,追求翠翠。而翠翠对待感情的羞涩使得天宝溺水死去了,使傩送出走了。傩送该不该回来呢。傩送他爱翠翠,可是他抹不去哥哥死去的伤痛。如果他回来了,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哥哥死了,他却娶了翠翠,这绝对不是傩送这个讲义气的人会做出的事情,也许经过时间的洗礼,傩送会回来的,也许不会。作者也没有给我们这个答案,故事发展到了悬疑的顶端戛然而止。作者说:“也许他明天就会回来,也许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只留下可怜的翠翠孤单的,凄凉的思念着。 在《沈从文小说选集》中我最喜欢的便是这篇边城与长河了,《长河》也是一篇很不错的小说。小说的大概情节是这样的,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湖南沅水流域上游有一条支流叫辰河,辰河的中部小口岸是吕家坪,吕家坪上住着当地商会的会长,还有驻扎着保安队。河下游约四里一个小土坡叫“枫树坳”,坳上有个滕姓祠堂。祠堂前后有十几株老枫木树,祠堂前老枫树下,摆摊子坐坳的,是个弄船老水手。枫木坳对河萝卜溪有一大片桔子园,园主滕长顺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小女儿夭夭最漂亮,外号“黑中俏”。那一年,桔子又丰收了,桔子树上结满了硕大的果子。 老水手从摊子前来往的过客那里听说“新生活”就要来临,这种“新生活”在他看来似乎不是什么好事情,于是他有了一点“杞忧”。他过河告诉长顺,然而长顺非常坦然并不以为意。吕家坪上的会长也从XX县区归来的伙计那里听说“新生活”就要来了。其实,“新生活”并不会这么快就来临,但是,保安队长来了。他在会长那里收下了每年的保安费,同时还带走了会长预先开好的收据。为了答谢各方人情,会长在长顺处买下了一船桔子,长顺家包括夭夭在内开始摘桔子,老水手满满也过来帮忙。保安队长同样看中了长顺的桔子,但是他采取了讹诈的手段,饱经世事的长顺没有中计,队长生气了,幸好会长从中调停,才算平息。这一卷的最后写的是社戏,桔子丰收了,为敬谢神灵长顺请来浦市戏班子来唱了几天戏,人神同乐好不热闹,一切似乎还是和原来一样。 《长河》是沈从文先生在外漂泊十八年后,再回故乡看见各处的变化时,有感而发写成的。对故乡民风民俗的记忆,风土人情的依恋,都历历在目,字里行间流露着游子对家的眷恋。 很喜欢文中关于橘子园主人一家的这样一段描述。“这一家人都俨然无宗教信仰,但观音生日,财神生日,药王生日,以及一切传说中的神佛生日,却从俗敬香或吃斋,出份子给当地办会首事人。一切赋予农村社会的节会与禁忌,都遵守奉行,十分虔敬。正月里出行,必翻阅通书,选个良辰吉日。” 小村子里的父辈们,也有同样的虔诚。就算现在,每每逢年过节回去,都看着父母在为他们心目中的各路神仙忙进忙出,一年的盛大日子,也就那么几个,而这几个日子里,也全是先要敬天地,犒众神,而后照顾长辈,顾及子女,等最后轮到他们自己,节日的气息却已经几乎没有了。可他们还是愿意年复一年的这样忙碌,毫无怨言。 喜欢《长河》里清灵剔透的夭夭,朴实里透着灵气,怪不得乡亲们不分老小都喜欢跟她说话,逗她开心。她在家里逗妈妈嫂嫂开心,在橘子园里想巧妙的法子摘橘子,在枫木坳顽皮的要和满满一起捉鹌鹑,在心存歹念的保卫队队长面前不卑不亢,在别人故意提及六喜哥将来学业有成,会做洋博士时满脸红晕,却掩不住笑容""这个皮肤虽黑,但健康而乖巧的湘西姑娘让长河的风景多了灵气和风韵,也让动荡中的吕家坪显得不那么人心惶惶了。读罢《长河》,会引起一种惆怅。跟《边城》相比,《长河》有了某种微妙的变化。书中的夭夭也跟《边城》中的翠翠一样,有着活泼的天性、善良的心地和一些美丽的幻想,她身边的水手、船长、橘子园主人,也有着同样的心地和助人的热情,如果没有发生变故,她们都应该有着一个完美的结局。《边城》里的翠翠最后无法与大老或二老在一起,她只有独自等待那渺茫的“明天”;夭夭本应该有着比翠翠更好的命运,她有意中人,有更多亲人的关爱,但正如书中不止一次着意渲染的浓浓秋意那样,夭夭的命运似乎也正如秋意一样,本该灿烂的人生,却有了一种淡淡的隐忧和哀愁。 《萧萧》的故事情节比较简单,主要讲述女主人公萧萧从出嫁做童养媳后发生的一连串故事。萧萧并不是悲剧性格,而是悲剧命运,萧萧的悲剧在于她自己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嫁作童养媳,与花狗结合,差点被送走,生下孩子又被留下来等等,都不是她自己的意志,她的人生是被操纵的被安排的人生,与她的性格无关。萧萧羡慕女学生的自由也是她的悲剧体现,同为女性,萧萧也希望自己能像女学生一样自由,但她已经被定格为一个童养媳,她的人生只是为夫家延续香火,做劳力,女学生成为她少女时代的梦,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与她的现实人生形成鲜明对比。一种突转式结构。萧萧嫁作童养媳,不明人事时被花狗玷污,这是一个转折,夫家伯伯本打算把她送走,但她却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夫家又没舍得,留了下来。结尾萧萧抱着新生下来的毛毛迎接童养媳,像当年自己抱着丈夫一样。命运几经转折,却又回到起点。 有人说沈从文的小说不象中国古典小说那样强调情节的故事性和人物的行动性,而是以如诗如画的特点,令众多读者赞叹。我想这种说法是绝对正确的。就拿边城来说,小说的如诗如画便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边城》独具地方特色,自然风物感性而迷人,在一幅幅充满诗情画意的湘西风俗长卷中,纤索悠悠的溪渡、依山凭水的小城、苍翠欲滴的竹篁、草色青青的崖壁,无不蕴蓄着蓊郁的乡土气息。“风滩、茨滩不为凶,下面还有绕鸡笼;绕鸡笼也容易下,青浪滩浪如屋大。”汹涌的江水激发了边城人的豪情,赛龙舟、对情歌、闯险滩,民俗的风情与自然的风光融为一体,清丽的家园就像脍炙人口的歌谣,幽远而流长。 美丽纯洁、情窦初开的翠翠,滚滚江流中押船闯滩的天保,龙舟竟渡生龙火虎的傩送……《边城》为读者描绘了一个个纯净自然、极富性情的人物形象,通过一群湘西儿女特有的生活方式,反映了“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没有波澜起伏的情节,读来却感人肺腑。在牵连的人事中,小说像一首清越的情歌,反复吟唱的是人间至情的主旋律。 第五篇。毛姆作品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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