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涉外买卖合同涉外是指在公务上涉及外国的;和外国有关系的;那么涉外买卖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涉外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涉外买卖合同范文一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卖方: 地址: 买方: 地址: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款第二条 生产交货期限卖方在收到甲方约定款项后 天内将货物生产完毕并将货物放置于 ,买方到该地点提货。 第三条 货物检验买方提货时,应当在卖方工厂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应当场提出异议,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如买方提货时没有提出异议
2、,则视为卖方交付的货物符合约定。 第四条 包装:卖方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木箱包装,以适合货物储存、海运、陆运。第五条 付款方式买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以电汇方式将全部合同价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买方逾期付款,交货期相应顺延。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售后服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卖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
3、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 仲裁条款因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解决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该会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并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卖方: 买方: 代表人: 代表人:涉外买卖合同范文二_年_月_日_为卖方和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其条款如下:1.合同货物:_2.产 地:_3.数 量:_4.商 标:_5.合同
4、价格:_6.包 装:_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
5、为出口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13.装船时间:当日_:_或次日_:_装船。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立方吨。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_。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
6、时间。买方(签字):_ 卖方(签字):_ 证人(签字):_年_月_日 证人(签字):_ _年_月_日涉外买卖合同范文三_市_ 年_月_日_国_市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国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格_外贸公司在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根据附件1由_国向_国供货的总值为_ 美元。_公司相应地在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 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根据附件2由_国向_国供货的总值为_ 美元。第二条 供货期
7、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第三条 结算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1.发货帐单2份;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2份;4.品质证明书1份。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第四条 包装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第五条 商品的品质和保证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
8、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第六条 索赔购方可按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1.货物的数量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2.货物的质量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
9、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由
10、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第八条 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第九条 其他条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本合同一式_份,以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
11、十条 双方法定地址售 方:_ 购 方:_地 址:_ 地 址:_电报挂号:_ 电报挂号:_电 传:_ 电 传:_传 真:_ 传 真:_电 话:_ 电 话:_国际电报:_ 国际电报:_运输地址发 货 人:_ 收 货 人:_发 站:_ 到 站:_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B 外贸合同书(现汇)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 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 .商品价格包括抵_的一切费用,同时
12、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第四条 商品品质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_到达站名称;_卖方名称;_买方名称;_货件号;_毛重;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第六条 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
13、、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_发票一式三份;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_包装单一式三份;_本合同副本;_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
14、,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第八条 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对商品在运抵_港之前进行保险。第九条 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的商品。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第十条 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