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铁路施工合同篇一:铁路施工合同 铁路施工合同 合同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合同号:_ _年_月_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合同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 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 368M框架桥; 合同编号:_ 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
2、质等级及证书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A1031365010401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12 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条
3、工期 21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20年_月_日开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20年_月_日竣工。 第3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4060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42 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质量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20453号)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
4、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篇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铁路公司 工区 乙方: 铁路工程项目部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 有权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 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设计
5、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乙方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第四条 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确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应及时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因为施工资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对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条 对因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大准铁路行车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0】186号)、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有关施工管理规定。 第五条 严格执
6、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杜绝未经审查施工和超范围施工。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第六条 对施工设备作业、施工用水、用电和用火负有全部安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铁路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专职安全员。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 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等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第九
7、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质证书(特种作业证),并随身携带;所有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培训上岗证。 第十条 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施工危险区域、危险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悬挂警示牌,夜间设警告灯,并要认真维护,保证防护设施不被损毁。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电缆线压在重物(门、设备和钢管等)上;严禁从高处抛掷物体。凡可能影响既有线行车设备设施的施工,必须由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监护,乙方制定落实对行车设备设施特别是防护网和地下管、线、光电缆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发生损坏铁路行车设备设施
8、或其他危及大准铁路行车安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大准铁路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铁路隧道施工要结合施工地点的地质情况,确保安全施工,利用甲方给定的安全施工费用,进行补充勘察工作。 乙方要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对地质条件差,危岩、碎石危害性较大的施工地段,应进行地择,自行勘察,获取地质资料,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措施,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确保不安全不施工。 乙方对可能产生透水的施工隧道内要严格监测周边范围内地下水的储存状况,对可能产生大量地下水涌出的,要做好疏通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充分注意高空作业安全,配备足以保证人身安全的防护设备,同时要注意本地区的自
9、然气象特征,严禁在大风、扬沙天气和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开展高空作业。 第十四条 封锁施工必须根据施工质量,确认满足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放行列车。 第十五条 接受铁路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完毕,乙方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之日止。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铁路公司乙 方: 工区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篇三:2020年铁路施工合同 2020年铁路施工合同 合同号:_ 2020年月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
10、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A1031365010401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1.2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1.3
11、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条工期 2.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20年 月 日开工。 2.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20年 月 日竣工。第3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4060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第4条工程质量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4.2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质量 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20453号)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
12、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4.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4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 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返修的经济责任按下款执行。 4.5.1乙方未按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4.5.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应及时提出,如甲方及建设单位不改,
13、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发生的返修费用由甲方及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4.5.3因为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5条设计文件 5.1甲方须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5.2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负。5.3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2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建设单位代表姓名:袁珍 6.2甲方代表姓名:张毛成 6.3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14、:乌鲁木齐铁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4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项目部 乙方项目经理:金龙 乙方项目副经理:袁宪灿 乙方技术总负责:张劲松 6.5涉及营业线时,乙方施工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持证上岗。 第7条甲方工作 7.1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向乙方提供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负责因本工程施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有关部门的交叉
15、配合协调工作。 7.2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组织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5负责办理本工程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手续,及时将建设单位批准的本工程进度款拨付乙方。 7.6协助乙方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乙方正当行使权利。 7.7帮助及指导乙方解决施工生产及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难,为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8条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
16、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8.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3根据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期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找范文就来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6天、季末5天、月末5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8.4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5涉及既有线改建或过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报施工计划等,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202042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
17、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8.6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7坚持文明施工,对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类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机械和料具侵限现象的发生。对铁路线路旁和两线间的旧轨、旧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对暂时不能回收的,要分类堆码整齐,并派专人看守。对暂时不能上道的新轨,要按规定码放、加固,并派人巡检。对线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线路安全和整洁美观。并做好施工现场环
18、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8.8按照规定提交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9及时向甲方提报验工计价资料。 8.10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8.11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8.11.1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签认验收报告次日起年。保修金为合同承包总价的5.0%。保修期满后且无保修责任全额无息退还。 8.12严格执行和自觉服从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及安全监察大队的检查,与运输设备产权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同时执行投标时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规定。 8.13严格按建设单位制
19、定的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在营业线路上施工或进行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必须经铁路局或站段审核批准,按规定要求日期上报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审批的项目于施工开始前月的15日前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审核签字后,于20日前汇总上报至安调部,由安调部统一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对施工
20、中影响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汇报、反馈。 8.14乙方在接到设计文件后,必须自觉的与监理方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及设计优化。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在接到由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和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3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组织施工。 9.3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延期开工 10.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书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设单位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答复。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