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会 第二课 教案课 题:行凶者认罪被判死缓 被害人思乡离奇归来教学目标:通过听故事,初步了解现代刑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和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增强人权意识和维权意识。教学内容:案情:10年前,河南柘(zhe)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家属报警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在遭到刑讯逼供的情况下,赵作海承认杀人。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10年后,赵振晌回到村里,法院改判赵作海无罪,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对赵作海给予65万元国家赔偿。重要知识点: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