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6029495 上传时间:2024-11-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20.81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强酸强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 第三条 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 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第四条 安全防护及救护。 1.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护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 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置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于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 5.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6.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安全等部门,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第五条 操作安全规定 1.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不许定期效验,保证完好; 2.酸碱装置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3.操作工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酸碱泵,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5.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 6.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保温伴热,必要时,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7.用敞口容器配置稀酸时,要先加水,然后缓慢将酸倒入水中,速度以稀释过程的温度不超过60℃为限。严禁将水往酸里倒。 第六条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1.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3.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冲洗至中性方可交出检修。 4.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露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洗或用布擦干净; 5.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扫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扳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 第七条储运安全规定 1.储运酸碱的容器必须符合耐腐蚀的材质要求,严格不漏。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物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动; 2.酸槽除设测方抽气装置外,还可加入酸雾抑制剂,产生酸雾的生产过程应密闭。在有碱湿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 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 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