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闭水法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浸泡时间不应小于24h;
2 试验水头应按本规范第10.3.4条的规定确定;
3 当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
4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W / T·L (B.0.1)
式中 q——实测渗水量(L/ (min · m));
W——补水量(L);
T——实测渗水量观测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水头是指单位质量的流体所具有的机械能。用高度表示,常用单位为“米”。
按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管道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2 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3当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1、沟槽开挖
采用机械开挖沟槽,机械开挖沟槽距槽底至少留20cm用人工清底,严禁超挖、扰动基底原状土。若发生超挖,须通知监理,由监理人员与质检人员统一处理方法。沟槽开挖完成后必须经过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
2、安管
平基浇筑后待平基砼强度达到5Mpa以上时才能安管,安管前必须放出管道中心线和复测平基标高,安管时管道两侧用净石子或砼管枕卡牢垫稳,管道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严格控制管内底高程,该项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安管的中心线位移和相邻管内口底错口亦需符合安管的偏差要求;安管后复测标高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后再进行管座立模和浇筑砼管管座,管座的肩宽和肩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1%。
3、管道基础、护管
护管砼用溜槽下料,用平板振捣器及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施工要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控制其宽度和顶面高程。
4、管道铺设和接口施工
管道进场后,质检人员、材料员应及时检查管道的质量,如存在质量问题坚决退还。UPVC管采用人工下管,并用手拉葫芦予以就位。
U-PVC管铺设时要将插口顺水流方向,承口逆水流方向。接口时,先将承口的内壁清理干净,并在承口内壁及插口橡胶圈上涂润滑剂,然后将承插口端的中心轴线对齐。橡胶圈应放置在管道插口第二至第三根肋之间的槽内,接口时,要注意橡胶圈是否到位:一般到位时,插口与承口接触会发生碰撞的声音。
安装时不得带动已安装好的管节,务求做到相连管节对准中心,标高符合要求,管节垫实稳定,承口与插口的间隙小于规范要求,拉力放松时管节无回弹情况,若不合格则重排。
5、检查井
采用砖砌井。在底板浇筑后,及时定位放样,然后进行井体的砌筑。检查井砌筑必须采用挤浆法,不得有通缝现象,要做到砂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壁相互垂直,井内流槽应平顺,转角井流槽应弧顺,室顶板安装必须先座浆;抹面应平整压光,不得有空鼓和裂缝现象,井内壁粉刷应分两道进行。
检查井盖板底座应铺砌牢固,四周仔细夯实,盖板顶面标高应与路面一致。部分检查井为落底井,落底50cm,部分为流槽井,井内流槽应在井壁砌至管顶以下即行砌筑。
6、闭水试验
所有无压力管道均要求进行闭水试验,要求在沟槽覆土以前进行,并在闭水合格后回填土方。给水管道要求全部进行闭水压力试验,设计工作压力为0.4Mpa,管道试验压力为0.8Mpa。
试验可利用管节两端窨井作为闭水水头,要求水头在上游管道内顶2m以上,闭水试验前应先灌水24小时,使管道充分浸透,加水至标准高度,观察水位下降值,若在半小时内水位下降在规范允许值内,则闭水试验合格。闭水合格后方可分层回填土方。
7、沟槽回填
管道闭水试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先将胸腔部分回填。回填前应将管沟清理干净,木料、草袋等物不得留在沟内,排除沟底积水,严禁带水回填,以免出现“弹簧土”。
回填土采用粉(砂)土,不得含腐植土、草根、砖头等杂物。回填应对称,每层高度不得超过30cm,并及时夯实。回填土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分层夯实。窨井四周要求采用天然级配砂石回填,并用电动打夯机夯实。
认真做好回填土的密实度检测工作,只有当上一层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土的回填。要求管道两侧不低于95%,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低于85%,50cm以上按路基要求回填。
· 闭水试验操作步骤
(1)选择试验管段:
根据设计要求选择,设计无要求时,管径在700以下按施工段进行试验,如果长度不超过1km,在水源充足的情况下则可以一次性进行。如果长度超过1km,则分段进行,每段小于1km。管径大于700时,进行抽检,由监理或甲方指出抽检位置,为实际管长的1/3长度,也可分段进行。
选择好试验管段后,绘制示意图,确定检查井编号。
(2)两端进行封堵
目前统一建议使用管道封堵气囊,以节约封堵和养护时间,为道路回填争取宝贵时间。管道封堵气囊应根据服务管径选择明确的型号,带井检测,因此气囊应该至于检测末端未检测管道中。示意图如下:
如果试验水头较高(超过3米),充水前需要对封堵气囊进行固定,固定方法可使用绳索。
(3)预灌水浸泡
准备好足够的水源后,对管道进行灌水,并静置24小时。灌水量的确定由试验所需水位确定:
1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实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2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3 计算出的实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出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浸泡过程中,注意隔段时间往管段中补充水。
(4)进行测试
预先准备好量筒,或有刻度的水桶、准备好记录用表、准备好计时用的表和稿纸。
在检查井中插一带刻度的标杆,向井中添加水,使得水位至试验水位,水位的确定参看上条。
开始计时,观察液位变化,当液位出现明显变化是,使用量筒量取水向检查井中添加,并记录添加的水量。
试验时间通常取30分钟。时间到时,确保水位与开始无差别。累计30分钟内向管道中添加的水量。计算出补水量。
(5)计算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
式中: q—实测渗水量(l/(min?m));
W—补水量(l);
T—实测渗水观测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注意公式中各变量的单位,需要的话进行单位换算。
(6)填表
填写上表管道闭水试验记录表,准确的填写表中各项空格。将上述数值以前允许渗漏量填入后,判断管道是否合格。
(7)现场签字
表格填写后,由现场工程师、监理、甲方3方签字,确定管道是否合格,以及是否需要扩大检测范围等其他事项。
(8)排水
如果下游还需要检测,为节约用水,可先对下游的末端进行气囊封堵后,再拆除已测试末端的气囊,将水直接流至下游,如果需要,可进行水泵泵出残余水量,再拆除全部封堵气囊。
否则,就需要先进行水泵排水,待管道中水被排除后,再拆除封堵气囊。
(9)拆除气囊
将气囊中的充气阀门打开,排气后,取出封堵气囊。洗净,晾干留待下次使用。
注:如果使用砖封堵头,则拆除后需要进行检查,防止因堵头没有被拆除干净而影响管道后期的正常使用。
如:管径为300厘米,设计允许渗出量为1.38立方米/24小时(1千米)试验100米,实际检查井内径为1.2米经上游井口满水24小时后,满水计时半小时,液面下降7毫米,计算方法:1、实际渗出量:(1.2/2)的平方乘以3.14再乘以0.007米=0.0079立方米。2、将设计允许渗出量折合成100米半小时允许渗出量:1.38/10/48=0.0029 3、0.0079大于0.0029,所以试验结果该段不合格。(福海:新)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续)
(2009-09-29 17: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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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0.3.5.3 异形截面管道的允许渗水量可按周长折算为圆形管道计。
10.3.6 在水源缺乏的地区,当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可按井段数量抽验1/3。
10.4 冲洗消毒
10.4.1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后,竣工验收前应冲洗消毒。
10.4.2 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以流速不小于1.0m/s的冲洗水连续冲洗,直至出水口处浊度、色度与入水口处冲洗水浊度、色度相同为止。
10.4.3 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10.4.4 管道应采用含量不低于20mg/L氯离子浓度的清洁水浸泡24h,再次冲洗,直至水质管理部门取样化验合格为止。
11 工程验收
11.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隐蔽工程应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11.0.2 验收下列隐蔽工程时,应填写中间验收记录表,其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中表C.0.1的规定。
11.0.2.1 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
11.0.2.2 管道的位置及高程;
11.0.2.3 管道的结构和断面尺寸;
11.0.2.4 管道的接口、变形缝及防腐层;
11.0.2.5 管道及附属构筑物防水层;
11.0.2.6 地下管道交叉的处理。
11.0.3 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1.0.3.1 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11.0.3.2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11.0.3.3 管道的位置及高程的测量记录;
11.0.3.4 混凝土、砂浆、防腐、防水及焊接检验记录;
11.0.3.5 管道的水压试验及闭水试验记录;
11.0.3.6 中间验收记录及有关资料;
11.0.3.7 回填土压实度的检验记录;
11.0.3.8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11.0.3.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1.0.3.10 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
11.0.4 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观检查。对下列项目应作出鉴定,并填写竣工验收鉴定书,其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中表C.0.2的规定。
11.0.4.1 管道的位置及高程;
11.0.4.2 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的断面尺寸;
11.0.4.3 给水管道配件安装的位置和数量;
11.0.4.4 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
11.0.4.5 外观。
1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附录A 放水法或注水法试验
A.0.1 放水法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0.1.1 将水压升至试验压力,关闭水泵进水节门,记录降压0.1MPa所需的时间T1。打开水泵进水节门,再将管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水泵进水节门;
A.0.1.2 打开连通管道的放水节门,记录降压0.1MPa的时间T2,并测量在T2时间内,从管道放出的水量W;
A.0.1.3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W / (T1-T2)·L (A.0.1)
式中 q——实测渗水量(L/ (min · m));
T1——从试验压力降压0.1MPa所经过的时间(min);
T2——放水时,从试验压力降压0.1MPa所经过的时间(min);
W——T2时间内放出的水量(L);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A.0.2 注水法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0.2.1 水压升至试验压力后开始记时。每当压力下降,应及时向管道内补水,但降压不得大于0.03MPa,使管道试验压力始终保持恒定,延续时间不得小于2h,并计量恒压时间内补入试验管段内的水量;
A.0.2.2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W / T·L (A.0.2)
式中 q——实测渗水量(L/ (min · m));
W——恒压时间内衬入管道的水量(L);
T——从开始计时至保持恒压结束的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A.0.3 放水法或注水法试验,应作记录,记录表格宜符合表A.0.3-1和表A.0.3-2的规定。
放水法试验记录表 表A.0.3-1
工程名称
试验日期
年 月 日
桩号及地段
管道内径(mm)
管材种类
接口种类
试验段长度(m)
工作压力
(MPa)
试验压力
(MPa)
10min降压值
(MPa)
允许渗水量
(L/(min·km))
渗
水
量
测
定
记
录
放
水
法
次数
由试验压力降压0.1MPa的时间
T1(min)
由试验压力放水下降0.1MPa的时间T1(min)
由试验压力放水下降0.1MPa的放水量
W(L)
实测渗水量
q
(L/ (min·m))
1
2
3
折合平均实测渗透水量 (L/ (min·km))
外观
评语
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
施工单位: 试验负责人: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使用单位: 记录员:
注水法试验记录表 表A.0.3-2
工程名称
试验日期
年 月 日
桩号及地段
管道内径(mm)
管材种类
接口种类
试验段长度(m)
工作压力
(MPa)
试验压力
(MPa)
10min降压值
(MPa)
允许渗水量
(L/(min·km))
渗
水
量
测
定
记
录
注
水
法
次数
达到试验压力的时间t1
恒压结束时间
t2
恒压时间
T(min)
恒压时间内补入的水量
W(L)
实测渗水量
q
(L/ (min·m))
1
2
3
折合平均实测渗透水量 (L/ (min·km))
外观
评语
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
施工单位: 试验负责人: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使用单位: 记录员:
附录B 闭水法试验
B.0.1 闭水法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B.0.1.1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浸泡时间不应小于24h;
B.0.1.2 试验水头应按本规范第10.3.4条的规定确定;
B.0.1.3 当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
B.0.1.4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W / T·L (B.0.1)
式中 q——实测渗水量(L/ (min · m));
W——补水量(L);
T——实测渗水量观测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B.0.2 闭水试验,应作记录,记录表格宜符合表B.0.3的规定。
工程名称
试验日期
年 月 日
桩号及地段
管道内径
(mm)
管材种类
接口种类
试验段长度
(m)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m)
试验水头
(m)
允许渗水量
(m3/ (24h·km))
渗
水
量
测
定
记
录
次数
观测起始时间T1
观测结束时间T2
恒压时间T(min)
恒压时间内补入的水量W(L)
实测渗水量q
(L/ (min·m))
1
2
3
折合平均实测渗透水量 (m3/ (24h·km))
外观记录
评 语
施工单位: 试验负责人: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使用单位: 记录员:
附录C 验收记录表格
C.0.1 中间验收记录表宜按表C.0.1的格式填写:
中间验收记录表 表C.0.1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验收内容
质量情况
及验收意见
参加单位
及人员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C.0.2 竣工验收鉴定书宜按表C.0.2的格式填写:
竣工验收鉴定书 表C.0.2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内容
复验质量情况
鉴定结果
及验收意见
参加单位
及人员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管理或使用单位
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
D.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D.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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