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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包容性法律规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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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年 月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卷第 期 ().:./.引用格式:袁达松罗琴.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包容性法律规制.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包容性法律规制袁达松罗 琴(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北京)摘 要:元宇宙产业的日新月异给数字货币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不仅使得数字货币作为“准货币”的职能予以凸显还展现了其在资产确权方面的新职能 数字货币在元宇宙中流通的同时也挑战着国家货币主权监管的缺位将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并传导至现实世界 作为一种新兴货币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尚不明确并且各国对其采取的法律规制手段存在差异这使得传统的监管手段滞后于元

2、宇宙的新发展 现阶段“一刀切”的监管方式无法满足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应以包容性发展为理念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推进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并加强国际间的监管合作引导数字货币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良性发展关键词:元宇宙数字货币法律规制包容性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随着区块链、交互技术、数字孪生、云计算等前沿数字技术创新代际周期大幅缩短不断发展的各项产业正在有机融合、相互连接构造着一个由无数虚拟世界和数字内容组成的、既映射又超越现实世界的新型空间 元宇宙 元宇宙的一大特性在于拥有自己独特的经济体系与现实世界中的传统经济体系不同其空间内部的经济交易都在虚拟数字世界中完成 交易的内容是平台内创作的虚

3、拟产品经由区块链技术对该产品进行确权从而形成虚拟资产再借由资产跨平台流通机制形成虚拟市场并据此形成元宇宙经济体系 元宇宙经济由数字创造、数字资产、数字市场、数字货币四大要素构成 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用区块链技术追溯交易的数字经济体系是元宇宙世界得以运行的神经网络并构建起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价值体系融合互通的桥梁一、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发展机遇作为元宇宙经济的关键数字货币还没有一个统一定义 广义上的数字货币包括法定数字货币、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货币 根据发行者的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法定数字货币”(主权数字货币)和“非法定数字货币”(非主收稿日期:修订日期

4、:基金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理论研究科研项目:中的数字经济规则及其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作者简介:袁达松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金融法研究:.权数字货币)两大类 根据是否具有唯一性以及可拆分性数字货币又可分为同质化代币与非同质化代币()同质化代币以比特币为代表是指相同类型的货币具备相等币值因而可以拆分为若干份额尽管包括比特币在内的数字货币由来已久在实践中备受各界关注然而由于传统法币在支付和结算过程中较为低效这使其不适合应用在无边界的全球元宇宙生态系统中无法适应元宇宙经济体系的需求 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核心逻辑的元宇宙给数字货币带来了全新的发展际遇数字货币体系通过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结

5、算平台保障了经济系统的稳定透明进而支持元宇宙的正常运行实现整个数字世界的价值转移这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准货币”职能得以凸显一般而言传统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等基本的货币职能 由于数字货币的价值既具有相对稳定性可以在公链上通过私钥长期保存又具有现实的交换价值可用于实物的支付和跨境支付因而具有“准货币”功能 虽然数字货币曾经备受关注但现实情况却是它们很难找到实际的应用场景并发挥优势其用途主要集中在加密经济内的投机交易领域而较少赋能实体经济中的支付清算环节并形成了较大的价格泡沫 据统计每天可能发生约 笔(比特币)交易其中 是投机行为仅有 次可被看作购买商品和服务考虑到全

6、球每天实际的交易水平 作为交换媒介的作用和意义显然微乎其微 但是在元宇宙这一虚拟世界里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可以说支撑了整个元宇宙经济体系并将其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在现实世界中货币不可或缺其应用无处不在 数字货币在元宇宙中的应用场景也十分广泛比如商品交易、房产投资、金融投资、游戏服务等 只要在元宇宙中的应用场景足够大范围足够广数字货币就会和现实世界中的货币一样具有社会信用性甚至可能渗透到现实世界中进行流通进而影响现实世界的货币金融规则和交易体系(二)资产确权新职能得以展现现有法定货币遵循“占有即所有”规则即任何占有货币的人都被推定为货币所有人 然而 是支持区块链的加密数字货币能够映射到特定资产可以将该

7、特定资产的相关权利内容、历史交易流转信息等记录在其智能合约的标识信息中并在对应的区块链上为该特定资产生成一个无法被篡改、复制和拆分的独特编码代表数字对象的唯一所有权证明从而实现对这些资产甚至身份的验证形成元宇宙去中心化的经济系统基于区块链不可篡改以及 非同质化的特性 能够记录资产所有权、历史交易流转信息当有人在元宇宙世界中购买房地产、虚拟服饰等数字物品时其购买记录留在用于安全存储信息和记录交易的区块链上并且不能被删除或更改由于每个数字货币都由一个无法删除、复制或破坏的加密密钥加以保护 的出现使元宇宙这个虚拟世界中数字内容的生产和消费得以完成金融活动也因而在虚拟空间得以闭环二、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

8、法律风险元宇宙作为新兴产物目前其空间内金融监管体系和交易秩序尚未完全建立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议将虚拟货币在银行资本中列为最高风险类别其风险权重增加到 以加密数字货币和 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元宇宙经济体系存在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容易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一)削弱国家货币主权元宇宙中现有的数字货币不由一国主权货币主管机关发行其流通规模、币值大小皆不由一国货币主管机关所控制 然而货币本身具有根本性的宪法意义国家货币主权是一国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内享有发行和管理本国货币的最高权力对外享有独立的货币自主权 元宇宙中的经济行为活动与加密货币、非同质通证以及中央银行以外的私人发行的代币紧密相关而去中心化的交易

9、将使加密货币的交易活动独立于现行金融交易体系并脱离国家主权货币主管部门的监管 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与交易都与货币主管机关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相冲突 因此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大规模流通使用将挑战一国主权货币的地位削弱国家货币主权(二)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太坊创造者布特林()在 年提出了可扩展性三难问题()来描述区块链面临的挑战即很难在可扩展性、安全性和去中心化之间达到完美平衡一旦过多地关注其中的两个属性第三个属性就会难以保证元宇宙中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数字货币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在保持去中心化运营模式、扩大货币流通范围的同时很难保证数字货币的使用安全一方面由于元宇宙相关技术发展仍然处于不成熟的阶段黑客可

10、能利用安全漏洞来大量获益而更多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则会因此受到损害 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交易账号仅仅是一串数字地址账号拥有者通过私钥证明所有权一旦私钥丢失或者被盗所有者将失去所有的数字货币 由于数字货币交易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无法撤销操作一旦被盗因其不可逆性而很难追回 此外虚拟元宇宙中的匿名性极大地增加了识别盗窃者的困难程度 黑客攻击是数字货币面临的一大危险 与此同时元宇宙中数字货币交易还可能面临密钥泄露、代码泄露以及区块链底层架构等风险另一方面元宇宙独有的经济体系有可能出现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一系列问题 由于数字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等“准货币”功能不法分子将其用于毒品、枪支等黑色产业

11、链犯罪中的支付将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虚拟货币跨境兑换等进行洗钱 元宇宙的去中心化使得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传统监管模式难以发挥作用匿名性也大大增加了执法难度故数字货币易被黑市交易、洗钱犯罪所利用 此外不法分子利用普通投资者的牟利心理与金融知识的欠缺以元宇宙投资项目为由推广数字货币非法交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例如:以高额预期收益相诱打着区块链游戏的旗号进行数字货币诈骗以及炒作元宇宙房地产进行圈钱等 近年来我国相关机构出台了关于防范 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等文件直指其中存在的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三)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元宇宙与现实世界相互映射、虚实结合

12、数字货币作为连接元宇宙和现实的桥梁其迅猛发展态势将影响传统金融市场的稳定 系统性金融风险源自局部某一金融机构或具体市场乃至具体资产的崩溃都可能导致风险蔓延至整个金融系统 现阶段元宇宙经济体系仍然较为脆弱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的非理性以及宏观调控的缺乏都使得系统性风险增大如果开放的元宇宙持续发展那么数字货币的现有风险就可能扩大并危及到系统性金融稳定缺乏内在价值且无国家信用背书是元宇宙中数字货币流通的主要风险之一 与现实世界中贵金属作为货币而自然具有稀缺性不同数字货币因其技术创造的不可复制性获得“稀缺”价值从而履行部分货币职能 尽管传统的虚拟对象通常比其对应的物理对象的价值低但由于独特的标识

13、符所带来的稀缺性数字货币的价值经过炒作后可能达到惊人的数额 然而同质化代币与 均无国家信用提供支撑导致其币值难以保持稳定又缺乏现实世界中诸如货币政策类的稳定机制进行调节这使得元宇宙经济体系天然具有暴涨暴跌的金融风险 而其收益率的波动吸引来的后续投机者会进一步推动投机交易、形成恶性循环并带来更高的市场风险 如果元宇宙中以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数字货币与现实世界中传统金融机构存在业务的交叉融合那么泡沫一旦破裂传统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将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元宇宙中现有的数字货币并非法定货币在源头上不由某一国家主权机关控制无法对数字货币的币值、流通数量、流通方式等进行规范也无法通过周期性的增发货币来匹

14、配当前社会的生产资料 若加密货币与一国法定货币并行流通其不可控性将扰乱正常的货币流通对金融秩序产生一定威胁 中央调控的缺乏和最后贷款人角色的缺位不仅容易引起数字市场的波动还会波及国家信用货币体系 鉴于元宇宙去中心化、开放、互联互通的特性不法分子可能利用监管缺位来规避国家的外汇管制使得数字货币在元宇宙中跨国流动造成资金外流而出逃的资金又会给一国外汇市场造成汇率的波动因此在面对流动性危机时数字货币比中心化的金融体系更加脆弱也很难为元宇宙带来稳定的经济系统三、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监管难题元宇宙属于新兴产物目前对其内部秩序和运行规则的研究几近空白 各国尚未制定相关的元宇宙法律规则对于在元宇宙中构建统一的

15、治理标准也尚未达成共识 然而法律是维护元宇宙秩序的重要手段 与现实社会高度联系的元宇宙实质上是在虚拟空间内部构建了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要素的新型社会体系这必然需要法律规范制度来指引和衡量空间内主体的行为从而保障元宇宙的有序运行 正是由于目前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尚不明确难以形成统一的法律规制手段因而传统的金融手段很难对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发展形成有效治理格局(一)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尚不明确目前各国主管机关尚未对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作出清晰界定数字货币本身的法律性质及其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数字货币是数字资产还是商品是用于投机的金融产品或是作为货币流通而其交易平台究竟应定性为证券

16、类交易所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抑或专有交易机构都将直接影响到对数字货币本身及其交易法律性质的认定从而影响其具体适用的立法方向及法律监管方式 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数字货币态度不一有的认为虚拟数字货币属于民间货币有的认为是一种非证券类资产有的则认为属于证券凭证 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证券类加密资产视加密货币为证券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则负责监管加密资产衍生品将加密货币视为商品而美国证监会()将发行加密数字货币视为一种投资日本的金融厅、虚拟货币交易业协会则将其视为证券进行管理 在欧盟的金融监管法支付服务指令修正案中也很难找到数字货币的概念及其性质的准确界定对数字货币的定义解释还依赖于“现金”“资金”和

17、“金钱”的概念界定 年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数字代币发行指南认为如果数字代币构成 负责管理的证券法所规定的产品则数字代币的发售或发行必须遵守所适用的证券法 不同的发行场景下代币可能构成股份、债权或集合投资计划中的单位份额等证券产品在我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发布的通知、公告加密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对法律性质的不同界定将影响一国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对于元宇宙中数字货币流通交易的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管制措施投资和交易加密数字货币的行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该委托购买、出售加密数字货币的委托合同关系无效不得支

18、持加密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用加密数字货币抵扣欠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也以此为思路进行裁判:在“崔人杰、山峰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崔人杰通过卡号尾号为 的招商银行账户向山峰转账 元、通过虚拟币个人钱包账户向山峰钱包账户转入 个以太币用于投资数字货币山峰于当日向崔人杰的虚拟币个人钱包账户转入 个 电子币 人民法院认为:崔人杰在公告发布之后仍投资虚拟货币其与山峰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其基于投资虚拟货币产生的交易风险及相应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因此该案一审人民法院驳回崔人杰诉求确认其与山峰之间关于投资虚拟货币的约定无效 在“雷振华与张智波合同纠纷案

19、”中人民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而在美国与金融主管机构不同法院肯定了比特币的货币价值认为比特币可以被视为合法货币详见()粤 民终 号:崔人杰、山峰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例如美国法院在 一案中认定:比特币有一定的价值可以作为一种支付方式也可以作为一种交换方式 随着数字货币市场的不断扩大围绕其产生的交易纠纷也愈加增多法律定性的缺乏将会影响一国主管机关对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监管也难以保障元宇宙中安全、有序的经济体系的形成(二)各国法律规制手段存在差异以“去中心化

20、”为核心特征的元宇宙希望打破传统的以地理疆域进行法律管辖划分的局域网模式构建全球范围内高度互联互通、充分开放协同的广域网 在元宇宙空间治理的路径选择上对货币体系的治理是相对便捷与高效的法律规制方式 然而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缺乏统一的治理态度现阶段具有国别性的监管秩序无疑让元宇宙空间内的数字货币交易规则的构建变得更具挑战性甚至可能导致“治理赤字”的发生使其无法有效应用于元宇宙空间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经济、金融活动目前元宇宙相关金融活动的开展主要受各国有关数字货币的法律法规所规制 各国对诸如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态度因国家经济实力和监管政策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并且会根据经济形势需要而调整政策 例如 年 月 日萨尔

21、瓦多将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使用的法案正式生效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虚拟数字货币定为法定货币的国家而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吉尔吉斯斯坦等国选择禁止比特币的发展中国、纳米比亚则采取限制比特币在内的虚拟数字货币发展的态度 总体而言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大多数国家并未明确认定持有虚拟数字货币违法但对于是否承认虚拟数字货币的货币地位、是否接受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等立法态度或监管政策有较大差别 美国宪法及相关货币法案并未将加密数字货币定位为法定货币但也未严格依照印花税法 将加密数字货币列入假钞 年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发布了一份名为加密货币资产指南的文件 该文件指出根据国家监管活动令()或金融

22、工具指令中市场监管的“金融工具”加密货币资产可被视为“特定投资”并将其分为三种类型 其中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型代币可直接用于商品交易并且无须经过银行除电子货币外的实用型通证也不受监管但证券型代币应被纳入监管范围在亚太地区日本和新加坡在数字货币领域的态度十分积极 年 月日本实施了世界上首部在立法层面将虚拟货币纳入监管的法案 支付服务法案正式将比特币纳入合法支付方式的范围并对数字资产交易所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年 月 日新加坡国会审议通过支付服务法()对数字货币业务的监管进行了规定然而私人主体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如法定货币一般只在一国管辖范围内进行流通而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交易 公司此前发行的天秤币(

23、)便是设想利用其公司作为大型跨国企业拥有数十亿全球用户的优势在全球范围内作为超主权货币和金融基础设施用于全球跨境支付和转账 数字货币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具有点对点的特性通过“一刀切”的方式严格禁止数字货币的流通无法完全有效地约束数字货币的交易只是将其转移到监管无法触及的暗处或是转移到其他数字货币交易合法化的国家进行这反而不利于本国相关交易人员的权益保护 如果各国之间缺乏协调一致的法律规制措施具有天然的跨国性特征的数字货币就很难被一国主管部门有效监管 各国政策、地域的不确定性和复杂多样性也严重制约着元宇宙中数字货币的发展(三)传统监管面对元宇宙新发展存在滞后性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元宇宙产业的发展势头

24、已经远远超出立法者和监管者的设想 由于数字货币用于数字金融活动传统金融监管理念和规则难以实现创新与安全之间的平衡容易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这是数字货币的创新属性使然 而元宇宙的虚拟性、隐蔽性等特征导致市场主体的身份和行为性质复杂带来取证难、定性难、确定法律责任难的问题 法律和监管政策的滞后性导致其无法与新兴业态的发展相匹配传统的监管手段很难实现对数字货币进行有效管理的预期目标一方面元宇宙内部发行的加密货币并不统一诸如 和 等多个元宇宙平台都有自己的加密货币 元宇宙中数字货币主要有、六种复杂多样的元宇宙平台和种类繁多的币种给传统主管机关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此外作为数字货币发行者的不同

25、平台主体往往掌握着技术优势并且可以利用其数据控制权在平台内部制定相应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甚至排斥公权力的监管介入 在数字货币交易活动中监管者和平台运营者之间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监管者由于缺乏信息和技术优势而处于监管的弱势地位难以规制平台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元宇宙主要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数字货币也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征其中大多数数字货币采用公有区块链 在不同共识算法的影响下不同的数字货币表现出不同的去中心化程度这加大了一国金融主管机关进行监管的难度在货币移转与维护方面监管者难以完全掌握去中心化清算系统中的真实交易信息 现有的监管体系则是建立在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中心化基础之上传统的审慎监管、宏观调控的监

26、管模式无法有效应对去中心化、高度匿名性的数字货币交易而元宇宙中合同交易的履行也是通过计算机代码即智能合约自动完成和执行具有不可篡改的特征 元宇宙中区块链的网络节点储存在全球所有用户各自的计算机中一旦更改某个节点就需要更改所有的计算机数据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监管机构也很难阻止在元宇宙中进行的违法违规数字货币金融交易四、元宇宙中数字货币包容性法律规制之构建作为新兴业态元宇宙目前正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 为保障金融安全我国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数字货币采取了严厉的管制措施 然而技术的不断成熟使得人类社会正以更快速度、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引发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元宇宙的未来也许离我们并不遥远 因此

27、亟待转变管制型金融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技术发展与金融安全的双赢构建全球范围内包容性的法律规则以对元宇宙中的数字货币进行规制(一)以包容性发展理念为指导元宇宙的构建本就是创造一个相互依存、互联互通的条件促进各方利益的协调因而需要贯彻包容性的发展理念在全球范围内主张各主体参与、充分开放与协同 包容性发展理念不仅强调要保障一国国内的发展机会平等、发展成果共享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追求国家间以及国际社会发展模式的包容以实现机会均等、合作共赢的发展以及成果的共享和发展条件的可持续性 该发展理念与元宇宙中“共创、共享、共治”的基本价值观非常契合 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对元宇宙中数字货币进行规

28、制的法律法规都各有不同为元宇宙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重重困难 针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既不能采用“一刀切”的严格监管模式也不能采取完全放任的自由型监管要采用包容审慎、灵活适度的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弹性 对数字货币不应全面禁止其交易与流通而应适度认可其合法存在充分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合理、适度的监管降低其潜在风险 以包容性的发展理念为指引既充分肯定数字货币在交易方面的高效也要实现元宇宙经济体系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元宇宙的治理、共享元宇宙发展成果构建包容性的元宇宙数字货币法律规则推动全球数字金融的新发展(二)推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各国对于加密货币的不同规制路径与元宇宙的高度互联互通的

29、发展目标尚待协调 元宇宙虚拟空间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和多样性的主体使得各国难以独自对金融交易进行监管建立国际性的法律监管秩序才是元宇宙发展的应有之道 目前加密货币有了更稳定、风险更低的替代对象即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就是由一国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由各国央行及相关监管机构负责设定运营架构和货币政策在运营机制和功能上加入了智能合约等核心技术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去中心化思想 同时与采用公有链的比特币不同的是 采用区块链技术中的私有链用户只有指定的读写权限而不能随意接入其安全系数更高国际清算银行()年第 次全球 的调查结果表明在全球范围内有 的央行在关注数字货币问题其中有 的央行即将发行本国的 在流通中

30、区别于现有的电子支付由央行发行并接受央行调控采用中心化、双层运营体系 它可以用于零售和批发支付被视作银行票据的数字版本 有潜力使跨境支付更快、更便宜并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具有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进而提升央行货币的地位 因此它们可以被视为加密货币的竞争对手 尼日利亚和巴哈马已经启动了中国和瑞典等国家也在进行试点 自 年以来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美联储应在 国际规则的制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美联储发布的最新报告也指出 带来的潜在收益包括:满足未来支付需求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推广普惠金融等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塔利娜格奥尔基耶娃在谈及一些对元宇宙和数字货币等对未来至关重要的话题时也提到要支

31、持使用 她表示:“的央行都在探索 由于各国已经在实施试点项目应该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进行某种程度上的全球协调”在目前数字空间尚无统一货币适用的前提下以国家信用为背书与元宇宙去中心化的底层技术逻辑相契合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数字代币无法监管的问题更能兼顾使用效率、可监管性与金融安全为元宇宙空间治理标准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适合应用在无边界的全球元宇宙生态系统中充分满足元宇宙经济体系的需求并推动数实结合以赋能实体经济(三)加强国际监管与合作元宇宙既横跨现实世界和虚拟空间又不受国界的限制 数字货币的交易与流通本身具有跨国性、影响范围广的特征因而需要国际上合力引导、强化国际监管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 为

32、了促进数据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有序流动达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各国应当积极参与元宇宙中数字货币交易规则制定的国际合作 而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多元主体在沟通、交流、协商的基础上制订出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元宇宙数字货币交易规则和流程并将共同认可的约定、规范和规则运用于虚拟空间的治理为元宇宙下一阶段的发展作好法律规制的准备就目前而言各国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金融运行机制阻碍了跨平台、跨区域的价值流动 全球元宇宙数字货币规制手段存在差异但对于元宇宙所蕴含的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和巨大的市场前景都有着相对乐观的估计应当求同存异加快构建元宇宙数字货币国际监管法律秩序 在立法主体上相较于国家和经济组织更

33、适合牵头构建元宇宙内部规则和标准的主体应该是权威性的国际平台 元宇宙的未来与数字经济密不可分可以结合既有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合作共识开展元宇宙国家监管对话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用了多元共治理念在数据跨境流动领域求同存异不仅倡导自由的数据跨境流动也给予缔约国基于非歧视性监管和国家安全目的而采取一定限制性本地化措施的权力能够为元宇宙中的国际合作铺设顺畅道路在此基础上各国可以就金融发展理念、风险治理机制、监管动态及国际化运营经验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充分讨论以增进了解、形成共识奠定合作基础 在内容构建方面由于元宇宙经济尚在雏形阶段其法治保障体系也应保持弹性发

34、展空间以最大的包容度接纳新技术驱动下的新市场在法律规制构建的过程中要探索建立元宇宙内虚拟经济规则体系可以采取创设“监管沙盒”实验区的方式在现行法律制度和体系下探索数字货币的法律规制完善数字资产确权等方面的立法从而规范虚拟空间内数字经济的运行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在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步伐顺应世界元宇宙发展潮流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走在世界前列并有着巨大的市场应用前景和相对完整的产业链 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和贸易大国中国在元宇宙未来发展的问题上既有增强国际话语权的需要也有增强话语权的能力需要利用先发优势在元宇宙可能催生的新的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乘胜逐北 而以数字货币为核心的经济体系正是元宇宙稳定运行

35、的基础所在 有效的金融监管既要纠正市场失灵又不能阻碍市场创新 面对元宇宙中的数字货币既需要构建严密的监管和法律防范机制以维护经济安全与秩序又要转变严厉管制型金融监管理念以包容性理念促进金融创新并引导数字货币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良性发展 此外要密切观察、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元宇宙空间内部数字经济的国际规则与标准的谈判并以制定虚拟空间国际规则、提升全球治理能力、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消除数字鸿沟和数字壁垒为主要目标同时基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实践而建言献策积极维护发展中国家群体的正当权益兼顾落后国家的利益 面向未来我国应不断提升全球范围内元宇宙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与各国共同推动形成一个元宇宙空间内外

36、繁荣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参考文献:邢杰赵国栋徐远重等.元宇宙通证.北京:中译出版社:.姚前.数字资产与数字金融:数字新时代的货币金融变革.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刘向民.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中国金融():.黄安明晏少峰.元宇宙:开启虚实共生的数字平行世界.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王陈慧子蔡玮.元宇宙数字经济:现状、特征与发展建议.大数据():./.().:/./.郑戈.区块链与未来法治.东方法学():.张宇润.货币的法本质.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韩龙彭秀坤包勇恩.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研究 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为重心.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张晓朴.系统性金融风险研究:演

37、进、成因与监管.国际金融研究():.():.刘谆谆张瑞东王玉琳.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必要性及一些相关问题的探讨.中国金融学():.漆彤卓峻帆.加密货币的法律属性与监管框架 以比较研究为视角.财经法学():.托马斯阿奎那.论法律.杨天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尹振涛.监管的国际经验.中国金融():.许多奇肖凯.加密数字货币的定性困境与间接监管出路.中国应用法学():./.().:/./.袁曾.“元宇宙”空间货币治理的中国方案.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袁达松王倩.加密货币合法性判别.证券法律评论():.王文华陈丹彤.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刍议.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袁达松.走向包容性的法治国家建设.中国法学():.李涛.数字法币开启货币体系新篇章.中华工商时报.袁达松刘梦圆.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界定.证券法律评论():.:./.().:/././.().:/././.袁达松.以包容性法治模式激活社会治理各主体活力.国家治理():.袁达松.金融稳定法论.北京:法律出版社:.乔安妮凯勒曼雅各布德汗费姆克德弗里斯.世纪金融监管.张晓朴译.北京:中信出版社:.():.“”.“”.:(编辑:刁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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