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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受市直某单位的委托,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XZCG-T20070
2. 货物需求: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约11.2m2)
3.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发标时间:2007年5月21日
5. 购买标书地点: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五楼5022房间)。
6. 标书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5月25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开标时间:2007年5月25日上午9:30时整。
9. 开标地点:许昌市财政局五楼
10. 中标结果及相关信息请登陆:www.ccgp--
11. 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详细举证、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
联系人:庞女士 苏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4-2612336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部分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货物清单
招标编号:XZCG—T2007027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交货期
备注
1
室内全彩显示屏
P7.62室内三分一表贴全彩
(4.46×2.51m)
约11.19m2
套
1
6月2日
含控制软件
投标总报价(大写) ¥ 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
(1)物理电间距:7.62mm
(2)物理密度≥17300点/ m2
(3)发光点颜色:全彩
(4)LED规格:1R1PG1PB
(5)物理形态:纵向直列
(6)单点控制方式:静态锁存
(7)驱动芯片:恒流驱动
(8)水平视角:160°
(9)垂直视角:80°
(10)亮度:≥1800cd/m2
(11)衰减度:≤7%(1000小时强化测试)
(12)视频信号:PAL/NTSC/SECAM
(13)发光管为美国科瑞或AXT品牌
(14)音响为BOSE
(15)整屏平整度<1mm
(16)主控系统为深圳灵星雨,含视频采集卡
(17)屏幕寿命>100000小时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上一级代理商的授权证明,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开标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证明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近两年来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合同(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
4. 投标人应提供随货《产品合格证》,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5.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设备调试费等),以人民币为单位。密封投标,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6. 售后服务:
6.1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告 24小时内应作出响应,并应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
6.2投标人在省内必须设有维修点。
7. 招标人在授予中标人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增减以及拆包授予合同的权利(其增减幅度不得超过±10%)。投标人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8. 合同由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
9.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正式合同前应报采购中心审核后签订,并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采购中心三份。
10. 交货地点: 。
11. 交货期: 。
12. 验收方式:
13. 付款及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供货完毕,具备验收条件后,由采购中心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包括采购单位、采购中心、采购办、专家代表及相关人员。验收小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验收,验收后填写验收报告。中标单位持合格的验收报告和政府采购合同,到许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付款手续)付合同总额的95 %,其余5%作质保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14. 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15. 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开标时将对其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检查)。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中所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2. 定义
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采购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3货物——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4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送货、督导、调试、培训、维修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凡符合“招标采购项目要求”承认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采购的规定。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 采购文件说明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要求
投标人须知
合同样本
投标文件格式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2招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投标截止前答疑。
7. 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
8.3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
技术参数一览表
售后服务承诺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业绩简介
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A4幅面)。
1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为目的地的人民币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设备调试费等)。
11.2投标人应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技术参数一览表,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其它表格与开标一览表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3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采购,允许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最后报价。
12.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12.2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2.3投标人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供货能力。
12.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保养、修理、供应备件、技术服务等义务。
13. 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现金、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在投标时单独提交招标人(户名: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许昌望田路支行,账号:41001551823050200416)。
13.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逾期未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13.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3.7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7.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3.7.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13.7.3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
13.7.4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
14. 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其中,中标的投标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
14.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15.3投标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5.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采购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和副本字样。
16.2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单位名称”及“开标一览表”等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投标文件密封袋。
16.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上午 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6.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6.1-16.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
1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人在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
18.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
E 开标和评标
19. 开标
19.1招标人在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
19.2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20. 谈判小组
20.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的货物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澄清、评估和比较。
20.2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等候质疑。
21. 投标文件的审查
21.1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
21.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4谈判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1.5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6谈判小组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2.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3投标单位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3. 评标原则和方法
23.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3.2评标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3.3审核投标人的资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经谈判小组集体评议后进入综合评议。
23.4本次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为100分。
23.5评分标准:
23.5.1企业实力10分
a.提供2005、2006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原件)0-2分;
b.企业资产状况、实收资本、技术人员、主要设备等1-2分;
c. 2005年以来,投标人有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合同(以原件为准)每个2分,满分6分。
23.5.2产品技术性能(20分)
好:16-20分,较好:12-15分,一般:10-12分
23.5.3书规范程度(2分)
23.5.4售后服务(8分)
售后服务计划完整且可行5-8分,基本可行1-4分。
23.5.5投标报价60分
报价得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60
24.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4.1谈判小组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人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答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情节严重的,按废标处理。
24.3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谈判小组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4.4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F 授予合同
25. 定标原则
25.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25.2最低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5.3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价最优、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的投标者。
26. 中标通知
26.1评标结束后,由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中标人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适当增减以及拆包授予合同的权利(其幅度不得超出±10%)。投标人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28. 签定合同
28.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内按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8.2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28.3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对违约方收取中标金额2%的违约金,其中的1%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1%用于对招标人的补偿。
28.4如中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可在备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29.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招标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方便期间,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
第五部分 合 同(样本)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投标文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及交货期: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合 计
大写: ¥: 元
二、 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保期限:
1、供方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且保证不是库存或积压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年 月 日前,供方负责将货物按需方规定的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四、货物标志、包装、运输:
按招标文件办理。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规定的地点,运费自理。
五、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供方在交货时应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规定,向需方交付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培训。
六、货物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需方有权对供方所交货物抽样做试运行实验、实验室检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达标时由需方承担,不达标时由供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八、结算方式:
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 %,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付 %,剩余 %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九、法律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费用。因更换而造成的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应向需方每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满15日仍未全部交货,按不能交货处理。仅支付已验收货物的货款,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供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不能交货,应向需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向供方支付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金额5%的违约金。
5、因供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需方不承担责任。
十、质量鉴定:
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一份、招标方三份。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第六部分 附 件
附件1:
投 标 书
致: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采购编号为XZCG-T2007 号的招标采购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报价表
(3) 技术参数一览表
(4) 技术偏差表
(5) 售后服务承诺
(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资格证明文件
(9) 业绩简介
(10)金额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即(大写) 。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XZCG-T2007 号 单位: 元
标段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期
1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XZCG-T2007 号 单位: 元
标段号及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品备件价
易损件价
专用工具价
技术服务费(含培训费等)
安装调试费
税费
运输至最终目的运费及保险费等
其它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投标人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注:1.所有价格以人民币表示。
2.若总价与单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3.选配/购项目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表说明。
4.本表按投标项目分别填写。
附件4:
技术参数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原产地及制造商
技术参数
投标人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附件5:
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差描述
结论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偏差描述”栏中详细注明所投设备参数与采购文件中要求有何不同,并说
明其符合性。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附件6:
售后服务承诺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2、维修技术人员情况。
3、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4、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
5、该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6、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主要零配件价格。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7: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编号为XZCG-T2007 号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工商局签发的我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备查)。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答疑时出示原件)。
4、其它证明文件或证件(原件备查)。
5、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签字: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XZCG-T2007 号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签章):
地址:
日期:
附件9:
近两年投标货物销售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购买单位
设备名称
金 额
销售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
日期:
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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