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小雅中学摩托车专项整治方案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按照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正府办发2013147号)(正教科通【2013】 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立足师生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从促进校园和谐发展,关心下一代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因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师生交通
2、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摩托车,尤其是黑摩的,严防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减少或避免摩托车等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组 长:简东旭 副组长:唐伟 包礼才成 员:罗松 罗茂海 何雄 郑平江 李涛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伟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统筹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事宜,罗松主任负责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措施落地工作,张涛负责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资料报送。 四、整治时间 XX县区小雅中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8日,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推广阶段,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广大师生
3、交通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 结合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教育学生不乘坐摩托车,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作总结,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摩托车长效管理机制,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教科局校安办。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召开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要采取“升旗仪式”、“集会”、“主题班会”等方式向中小学生、幼儿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坐摩托车、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4、,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帐。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认真统计学校教职工私家车(含摩托车)情况,掌握日常本校学生上放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重点统计学生有无驾驶摩托车上学情况。 (三)狠抓责任落实,有效实施监管。对统计出来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对策,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摩托车。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摩托车交通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我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学校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
5、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争取重视。要积极争取当地的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学生出行安全。 (三)严格督查,奖惩分明。学校摩托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中学辖区内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进行上报处理。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推广经验。学校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
6、情况、有关报表和好的经验做法。2013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学校私家车(摩托车)统计表,统计后报县教科局校安办。 七、纪律监督 唐伟 罗松 XX县区小雅中学 2013年11月4 日 第二篇: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XX县区综治委关于印发*县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摩托车事故高发势头,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综治委研究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7、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监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机关单位、集镇和村社主干道为重点,常抓不懈,逐步深入,以抓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培训为突破口,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搭载、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飚车等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摩托车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镇摩托车上户率达到7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培训持证率达到8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车主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重点违法行为和人员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全镇摩托
8、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1-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综治委成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任组长,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川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镇范围内无牌无证摩托车和驾驶员,重点整治集镇道路和村社主干道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假(套)牌、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和非法拼装摩托车。 五、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9、(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镇属各单位、村委会和机关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村、各单位要配合派出所干警和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入户发放宣传单和整治通告,逐户进行宣传发动,为严抓严管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执法环境。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6日至10月1日)。-2- 1、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路面管理,配合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依法查处: (l)对手续合法完整符合挂牌办证规定的,依法处罚后责令挂牌、办证; (2)经查有锉改发动机、车架号码等
10、“盗抢”嫌疑的移送刑侦部门处理; (3)属私自拼装、组装及报废车辆的,依法处罚并予销毁。 2、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交警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车、无牌车上路行驶、盗抢车辆等专项治理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严格按照“有违必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集中整治期间,县交警部门将在平川派出所设立临时服务点,开展摩托车驾驶人培训和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工作,方便群众上牌办证。 (三)检
11、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单位要将整治成果汇总上报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给予表 -3- 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以推动全镇交通秩序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责任联系制度,迅速形成由党组织牵头,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人员带头守法、做好表率的综合治理局面。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交通安全整
12、治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做好摩托车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将致摩托车驾驶员一封信,分发到每一位摩托车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在辖区村、学校和群众聚集地以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传图板巡回展出活动,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三)围绕重点、突破难点开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后,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四)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
13、高摩托车的纳管率。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县公安局制定的便民措施和优-4- 惠政策,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了解便民措施和优惠政策实质,有效提高摩托车的纳管率。 1、对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因合格证、发票遗失或不符合当前规定,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属于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现有车型或曾有车型,且购买时间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撤消此车型之前;合格证、发票遗失的,但能够提供合法购买证明(购车人书面说明情况,行政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派出所签署意见);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无盗抢、拼装、走私嫌疑的。 2、在办理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登记注册业务时,对三轮汽车,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
14、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臵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的规定,免征车辆购臵税;对摩托车核发牌证后开具“缴纳车购税告知单”,告知所有人缴纳车辆购臵税。 3、整治期间参加摩托车驾驶证培训的,免收资料工本费。 4、整治期间,县车管分所在派出所建立流动车辆登记服务代办点,办理“五种”车辆注册登记和培训考试业务,方便群众上牌办证。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整治活动。在执法过程中,相关单位、派出所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强化措施,严肃纪律。镇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此次 -5- 摩托车专项整
15、治活动扎实开展下去。镇整治办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监督。对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半月进行一次排名,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当中。 (七)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动的成果,将摩托车路面管理由集镇、村社主干道延伸并形成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根据摩托车无牌率、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率及完成量化管事等情况评定名次并进行通报。同时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探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努
16、力构建摩托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6- 第三篇: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实现“零事故、保安全”的交通管理目标,根据广汽部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穗汽零安办201706号)精神,现就我司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摩托车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广州帕卡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张意春副组长:梁伟忠 成员:何永强、江虹、李逸生、李燕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负责专项整
17、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梁伟忠兼任。 二、整治时间 2017年3月至5月。 三、整治重点 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酒后驾车、超载、无证驾驶、无车牌证、乱停乱放、灯光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无牌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工作部署 (一)摸查、调查阶段(3月24日27日) 摸清摩托车人员驾驶情况、掌握规律,研究对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要落实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努力营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氛围。
18、(二)专项治理阶段(4月4日30日) 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情况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进行集中清理,杜绝无证驾驶、车辆无牌等违法行为。要在员工上班、落班期间,严格治理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规违章行为。具体治理工作目标如下: 1.上下班期间,检查有无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违规违章行为。 2.无证车辆督促限期办理摩托车牌照、各类证书; 3.杜绝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 4.严禁摩托车超员载人; 5.驾乘两轮摩托车必须配戴安全头盔; 6.严禁酒后驾驶;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30日) 验收阶段如果发现部门员工存在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全保卫科将把摩托车交通违法违章情况
19、纳入部门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存在下列情况: 1.乱停放、灯光不全、驾驶报废或拼装摩托车的; 2.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或不正确乘坐的; 3.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和车辆无牌的。 安全保卫科将对管理工作措施不力的部门进行扣分考核;部门员工发生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安全考核分数将归零。 六、工作要求 希望各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提高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保卫科2017年3月24日 第四篇: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2010年11月26日市委第117次常委会
20、议和薄熙来书记、黄奇帆市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以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强化摩托车源头管理,
21、建立健全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平安重庆、安全保障型城市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及原则 (一)整治目标。 1.总体目标。 (1)全市无牌无证摩托车得到彻底根除,报废摩托车得到有效清理,摩托车安全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2)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社会治安环境及摩托车交易经营秩序明显改善。 (4)摩托车下乡政策得到深入实施,农民群众出行难、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5)积极稳妥开
22、展整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 2.具体目标。 (1)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无牌无证摩托车排查登记率达到100%; (2)摩托车上牌率、驾驶人持证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3)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4)2011年1月1日后全市摩托车销售点带牌销售率达到100%; (5)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不属国家公告目录的摩托车,销毁率达到100%; (6)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摩托车合法率达到100%; (7)进入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站、场维修的摩托车合法率达到100%; (8)摩托车年审率达到100%; (9)收
23、费停车场(库)停放的摩托车牌证齐全率达到100%; (10)主XX县区、远XX县区县XX县区主干道、重要支路及其主要路口无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 (二)工作原则。 1.“先清理、后整治”原则。先行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市无牌无证摩托车底数并建立相应台账,后组织综合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涉嫌盗抢摩托车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2.“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对已具备摩托车带牌销售的区县(自治县
24、),全面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3.“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2011年3月31日前,对主动申报登记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以教育、训诫为主,并参照XX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摩托车下乡带牌销售操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家电领发200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4.“文明整治、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XX市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
25、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爱祖、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市政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综治办、市物价局、重庆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晓东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具体职责是: 市公安局。负责开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摩托车纳入户籍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摩托车排查清理、带牌销售工
26、作,做好牌照的发放和登记;做好摩托车下乡办证工作,延伸服务窗口,方便农民群众快捷办理牌证;加大对道路的管控力度,大力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载、非法载人、不戴头盔、不投保交强险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费保障。 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向国家公告内摩托车生产企业提出摩托车喷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安全警示电子提示语的建议。 市交委。负责督促、指导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客运运力调研,积极发展农村专线班车,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对摩托车非法营运进行依法查处。 市商委。负责推行摩托车销售商代办注册登记,推动带牌销售政策顺利实
27、施;加快建设XX市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共享管理系统;督促摩托车经销商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市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 市市政委。负责排查清理收费停车场(库)以及人行道上停放的无牌摩托车。实行物业管理的停车场(库)由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发现无牌无证摩托车停放的,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 市卫生局。负责督促、指导区县(自治县)卫生部门组织参加集中上门服务活动。 市工商局。负责理清全市摩托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依法对摩托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查处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助力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摩托车产品的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区县(自治县)
28、车检机构参加集中上门服务活动。加强对摩托车产品的质量监管,从严查处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助力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摩托车产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出台摩托车“线外检测”的相关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安检机构逐步投入摩托车移动式检测设备。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法律保障,指导区县(自治县)依法受理因专项整治行动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通报。 市综治办。负责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平安重庆”暨社会治安综合治
29、理考核内容,指导区县(自治县)将摩托车管理纳入“七位一体”管理内容。 市物价局。负责监管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各摩托车销售网点收费的公示工作。 重庆保监局。负责指导督促保险公司依法受理交强险业务,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拒绝摩托车所有人购买交强险,严禁捆绑销售商业保险。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受理摩托车交强险投诉。对违反规定的保险公司,要依法处罚,责令整改。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治措施,切
30、实履行属地责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稳定工作,坚决防止规模集访、不稳定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整治对象及步骤 (一)整治对象。全市违法摩托车,重点整治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摩托车超速、超载、不戴头盔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步骤。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申报登记、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31日)。 (1)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2)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
31、策划制作摩托车安全宣传专题片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办牌办证的必要性以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动员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主动办牌办证,在摩托车油箱右侧显著位置免费张贴“限座2人、佩戴头盔、无牌无证不驾车”等安全警示标志,达到摩托车台台张贴、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2.集中申报登记阶段(2011年2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在交巡警支(大)队或中队(乡镇无交巡警中队的可在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或代办点,公示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和摩托车
32、注册登记流程、办理须知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2)车主凭车辆合法证明或村(居)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盗抢、拼装摩托车证明,到辖区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或代办点申报登记。 (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医疗卫生、车辆检测、保险、机动车回收等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组成综合便民服务队,定期到偏远乡镇、街道、社区、工矿企业等摩托车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上门服务,简化工作流程,建立驾驶人体检、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交强险投保、车辆报废绿色通道,方便车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驾证考试、车辆年检审、车辆报废等车管业务。 对符合摩托车登记条件或申请报考摩托车准驾资格的,当场受理,手续完备的,在1个工作日
33、内一次办结有关业务。 3.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阶段(2011年4月1日至6月15日)。 (1)按照“政府领导、区县(自治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社、村社包农户”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织综治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摩托车牌证手续。 (2)公安、交通、市政、工商、质监、物价、保监、商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摩托车生产、销售、保险、登记、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管。 (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摩托车专项执法活动
34、。采取部门、乡镇(街道)、区域联动等组织形式,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 (4)对排查整治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一律实施扣留,并依法从重处罚。对摩托车生产、销售、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对符合摩托车登记条件的,在车主接受处罚并按规定缴清相关税费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应当收缴、没收、报废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没收、报废。 4.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6月1630日)。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区县(自治县)
35、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区县(自治县),市领导小组要约见区县(自治县)领导小组负责人谈话,限期整改。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推进的同时,可跨阶段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要充分认识当前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摩托车安全管 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紧紧把握当前汽车、摩托车
36、下乡惠农政策的有利时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全市即将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督促村民依法驾乘摩托车、办理摩托车牌证和定期检验纳入农村基层安全联动联管机制内容。要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摩托
37、车车主办牌办证、定期检验和依法驾车。 (四)强化教育,严格执法。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公安民警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借机乱收费、乱罚款。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考核排名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全市摩托车安全管理考核排名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月、季度、半年和年度进行考核、排名和通报。二是要建立惠民机制。公安、交通、工商、商贸、保险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加强全市摩托车安全管理和便民利民惠民的办
38、法措施。三是要建立基层摩托车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建立和完善摩托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一车一档”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四是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公安、交通、市政、工商、质监、保监、商贸等部门要互通摩托车生产、销售、登记、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信息,共同研究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采取针对性措施。五是要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摩托车安全管理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的,由市公安局提交市政府督查室实施跟踪督办,市监察局实施行政问责。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
39、组织专门班子,收集资料,掌握动态,定期不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在2011年7月20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第五篇:xx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有关精神,切实解决摩托车交强险参保率低、投保难等问题,遏制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构建和谐交通、打造“平安xx”的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摩托车集中办理保险、上户、年检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
40、照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把整治摩托车参保率低、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作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负总责,副县长xx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xx、县交通局副局长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xx朱定水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财产保险公司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 项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
41、 三、工作目标 1、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0%以上; 2、杜绝摩托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无牌行驶、超速行驶、未购交强险车上路行驶以及三轮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3、购买交强险、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率均达到80%以上; 4、三轮摩托车非法安装的车篷、座板切割率达到100%; 5、广大群众(包括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能够自觉拒乘三轮摩托车; 四、工作步骤 此次摩托车专项整治从2011年8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为期5个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1、县政府召开摩托车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对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
42、动进行全面部署。 2、各乡镇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迅速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将整治方案于8月5日前交县整治办。 3、加强宣传。县交警、交通、财产保险部门要在XX县区和各主要路口各悬挂横幅6条以上,各乡镇要在辖区交通要 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5五条以上、张贴标语100张以上,广电部门要在电视台、大屏幕上循环播放整治通告,形成查处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氛围。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抓住农村赶集日人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的特点,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现场咨询、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使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
43、阶段:排查摸底阶段(8月6日至8月31日) 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镇以社区为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各村组(居委会)入户访查,逐一摸清摩托车及其驾驶人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对调查数据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于8月30日前将摸底汇总情况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专项整治办抄送给辖区交警中队,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提供第一手资料。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从8月1日至11月30日,每月5日、15日为全县集中统一行动日,公安交警部门除值班备勤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上路,通过定点守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查处摩托车交通违
44、法行为;各乡镇以赶集日为统一行动日,以乡镇组织为主,辖区交警中队进行配合,集中精干力量上路检查,及时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要制订具 体整改措施,并会同安监、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加强平日的路面巡逻,采取设点查控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活动,及时查处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县财产保险公司要与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合署办公,在交警大队办证大厅设置办理保险窗口,缩短群众办事时间。同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财产保险公司要将办牌、办证、办理保险业务窗口前移至乡镇,公示办牌办证及办保险流程、收费标准及业务办理须知等内容,并在全县30个镇巡回开展业务办理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各乡镇要
45、积极配合县交警、保险部门开展工作,确保车辆保险办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的整治情况,对照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情况与有关考评工作挂钩并予以全县通报。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把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依法办事。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对清查出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落实三轮摩托车切割车篷和车厢后座措施。对8月1日前自行切割的,一律免于处罚;对8月1日以后未自行切割的,一律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