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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5992755 上传时间:2024-11-2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4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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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XX市XX县区“3.6”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县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安排,从2019年3月20日至6月25日,在石溪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组织领导,突出检查实效,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排查

2、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及排查重点 一是社会单位场所。重点查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统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

3、等。 二是居住类综合楼(有人员常住,且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的民用建筑)。重点查看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手续,是否擅自改变建筑、场所的生产、经营、使用性质,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室内消火栓等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设置是否堵塞、锁闭,消防车道是否通畅,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障碍物;是否分别明确专人、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是否制定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是否违规使用、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内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非居住区域是否违规住人、设置库房;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墙是否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

4、专用窗口,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灭火救援器材。 四、整治措施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消防大队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6、,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 (六)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

7、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由石溪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政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

8、理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领导,实行部门联动。各村(社区)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各村(社区)要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发动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 (三)加强宣传

9、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广泛调动新闻媒体,发动党政领导、单位法人、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等代表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公众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组织各级媒体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暗访曝光。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消防大队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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