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修改版) XX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根据上级基层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精神,改革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服务模式、运行与补偿机制,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文件及省、市医改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医改的近期工作目标是:从2011年7月1日起,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从2011年7月1日起,上述各项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在乡镇卫生 1院全面实施。通过乡镇卫生院配套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施公共卫生
3、服务均等化项目 1.实施十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卫生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7号)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县全面实施十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等十一个项目。 2.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
4、、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 3.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7.5元。其中中央财政解决10.5元,省财政解决5.1元,其余1.9元 2由市县共同负担,相应的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配套。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 4.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制定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按照规
5、定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 5.划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将任务层层落实到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6.建立实用共享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逐步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为基础的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整合现有妇幼保健、疾病控制、规划免疫、合作医疗等信息系统,建立全县一体化的医疗卫生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县医疗资源、患者医疗信息、居民健康信息和政府管理信息共享。 (二)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严格界定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乡镇卫生院为公益性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
6、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通过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 2.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XX省医疗卫生事业 3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湘编办200920号)的要求,根据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范围、医疗设施、床位等情况综合平衡,按照1.2人/千人口的标准,分别核定各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编制数。编制核定后,要加强统一归口管理,凡涉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要统一由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并在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乡镇卫生院人、编、岗一一对应的管理目标,同时,积极探索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结构管理、统筹使用,动态调整的有效管理形式。 3.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设置,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薪酬,在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基础上,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岗位工作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考核实行县对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对在岗人员的双层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拨付的依据和在岗职工薪酬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4.完善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机制。政府各级财政负责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在编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
8、运行。人员经费按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核定工资水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 4水平相衔接。业务经费综合考虑前三年乡镇卫生院支出水平和有关特殊因素,分别核定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预算额度。 5.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乡镇卫生院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乡镇卫生院财政足额补贴的保障机制。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收入任务和支出基数,完善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收支项目、标准、收入和支出行为。 (三)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1.根据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
9、本药物制度,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将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98种药物,共计505种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和新农合报销目录,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 3.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由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开招标采购,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制,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监管等行为。 4.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政策与绩效考核、收支两条线管理相衔接。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XX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卫生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
10、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人事局、县编办、县审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确定人员,具体负责医改相关工作。 (二)做好调查摸底,加快推进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协调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对人员编制、药品使用、财政投入、收支基数、分配机制等方面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绩效考核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系列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分项进行。 (三)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县政府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
11、构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经费预算;保障医改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加强对医改经费的分配、使用、服务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医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6县发改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县物价局:强化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配合县卫生局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库存药品数量和进购价的核定,确定各基层医疗机构库存药品的销售价格,并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 县人事局。完善乡镇卫生院用人机制,落实卫生人才引进、人员晋升、聘用考核相关配套制度。 县编办。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性质和人员编制,研究制订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方案。 县审计局。加大对医改专项经费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医改经费审计,规范医改经费使用行为,提高医改经费的使用效率。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做好乡镇卫生院劳动用工制度的监管和协调,支持乡镇卫生院成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联合县卫生局共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县卫生局。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改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医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监督和考核管理工作。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