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组织施救一旦在我镇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做到紧张有序,争取最佳处置效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别重大事故类别 (一)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镇境内造成告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告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非煤矿山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 、铁路,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100
2、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 、其他发行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放在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急性中毒事故。其他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重大事故应急救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安委会、党政办公室、派出所、经贸委、卫生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
3、人组成。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门设五个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长,各有关贫乏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保卫指挥部,由派出所负责。 2、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以下部门。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事故由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所负责;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及锅炉、压力容器和特别设备事故由经贸委负责工种事故由建委负责;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 3、物资供应指挥部,由党政办负责。 4、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指挥安监办、民政办有关部门协助政府部门负责办理。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迅速
4、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区域内紧急调用种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
5、一)通讯联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5220336 镇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54120045412001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电话54120245412013 党杰镇长5412063 经贸委总支书记、安监办主任顾克著13963781479 成员朱本周13563785633 田化冰13953721448 (二)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一、发生事故和情况时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安委会,并由其分别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6、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步立即向镇长或安监办主任报告,由镇长迅速向市政府、市安监督局及主管部门报告;安监办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协助调查处理等事宜;同时,就通知派出所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四)上述单位、个人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任何人不得瞒报,误报或拖延。 (五)、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