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清理方案 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是民办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更是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体系的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42号)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通知(渝教办83号)要求以及“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要求,决定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清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一)成立某区年度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分工: 1.区教委牵头对文化
2、教育类培训机构进行清理; 2.区民政局负责对非赢利性培训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3.区工商分局负责对赢利性培训机构核发工商执照,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对培训机构广告进行监督,规范教育类企业(公司)经营行为和范围,督促其完善教育前置审批和税务登记; 4.区监察局负责查处没有法定依据违规审批培训机构或介入培训活动的行政机关; 5.镇街按照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安全检查工作; 6.校保支队具体负责维护办学安全,协助清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职成民办教育科,主要负责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联系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工作联
3、动 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与校园安全检查中针对培训机构的部分整合进行。 三、对象分类及检查重点 (一)正规的培训机构 检查重点。年检、完善登记手续和安全工作情况。(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见附表) (二)未备案外来培训机构 一些规模较大的连锁培训机构是经市教委或其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但未在我区进行登记注册备案的,如大帝培训学校等。 检查重点。是否在某区进行登记备案,完善相关手续等,办学场地是否符合治安、消防等安全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办整顿,视其情况给予停办或整改的处理。 (三)超范围经营的工商注册的机构 一些工商企业没有教育审批前置,没有经过
4、治安消防检查,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招收学生组织培训。如琴行,有工商执照,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但同时也打出艺术培训中心的招牌,招收学生进行培训,就属于超范围经营。 检查重点。是否审批前置,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工商分局对超范围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其规范经营,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培训。 (四)无证办学机构 检查重点。是否进行违规私自办学。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清理,责令其停止办学。 (五)部门违规审批的办学机构 检查重点。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况、情节予以问责,触范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清理检查时间 (一)摸底排查:11月2630日; (二)汇总梳理:12月1日; (三)查处整改。12月29日。 五、工作步骤 (一)由镇街、社区进行摸排,提供本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名单,分类交区教委汇总。各镇街将摸排情况通过党政网发区教委办公室或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联系电话: (二)由区教委牵头汇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着装、佩带行政执法证现场检查。 六、保障工作 文化教育类培训检查用车、摄录像等由区教委予以保障。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