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县区教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县区教育局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区教育局,考核内容和标准见2012年度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表。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室,具体负责考核的事务性工作。2012年度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实行市级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
2、排 县级自查工作于2012年12月15日前结束,市级考核工作于2012年12月底结束。 (一)县级自查 县区教育局对照考核量化表认真组织自查,填写自查得分,撰写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及考核量化表于2012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市级考核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市级考核组实地进行年终考核。 1、对县区教育局的考核 听取县区教育局201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情况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查阅核实相关资料,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并随机访谈。 2、对县区所辖乡镇学校的教育考核 在每县随机抽取23个乡镇、学校实地考核,包括查阅资料、
3、考察学校、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不召开汇报会,被查单位提供201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材料)。 市级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对照考核量化表赋分并形成考核报告。 (三)市级平时考核 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对各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对照考核量化表考核赋分。 四、考核结果 的评定 (一)考核赋分方法 考核量化表中的总分值为1000分,按“年终考核得分70平时考核得分30”的公式计算各县区教育局最后得分。 (二)考核奖项设定 年度考核设综合奖和单项奖各2个。为突出年度考核的综合性,除特殊情况外,本年度不再对其它单项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表彰。 1、综合奖 综合奖设
4、2个,分别授予“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单项奖 单项奖设2个,对在教育民生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教育局给予表彰,分别授予“2012年度教育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本辖区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的评选: 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因工作过失发生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3、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并造成很大社会影响。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获奖的单位,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单位奖牌。 (二)年度考核获得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的,分别奖给单位领导班子现金人民币1万元和0.5万元,原则上奖金的30%奖励给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三)向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委、政府通报考核情况。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