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加强对工程运输企业、驾驶人、工程车辆的监督管理作为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重要内容。通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最大程度地避免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打造“平安*
2、”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区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副主任、副区长王翀任组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夏振华,区政府办副主任张理元,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平平为副组长;区交警大队、区建设局、区运管处、区安监局、区城管办、区行政执法局、区经贸旅游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夏振华任办公室主任,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平平任副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从5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为期4个月。 四、整治重点 辖区内各安全
3、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运输、工程运输企事业单位。 (一)超限、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和违章行为; (二)无证或持伪造、假冒、失效的营运证、通行证或工程渣土准运证营运和上路行驶等行为; (三)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仍上路行驶的行为; (四)机动车载物时遗洒、飘落载运物的行为。 五、整治对象 从事危险化学品、各项建筑施工的混凝土、散装水泥、黄沙、土方等建材、矿料工程运输的大型、重型专业作业车及自卸货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工程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超速,闯红灯,走禁行线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车辆年检、车况和外地车辆、驾驶人报备情况。 六、整治方法 该项整治活动要结合*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4、年活动方案下政办发【20*】14号和*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下政办发【20*】34号文件要求,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源头管理为主;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对重点企事业运输单位的检查,加大对违规营运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的力度。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交警大队 1.严格按照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高发企业的通报制度,及时将违法企业的情况通报给区安委办(安监局),加大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高发企业的公开曝光力度。 2.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工程运输车辆的出行和交通事故特点,确定整治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内容,持续、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5、。 3.建立交通限行措施。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的工程车运输企业采取限制通行措施。 4.严格执行外地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对区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招用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备案登记管理;交警大队要利用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工程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非现场查处力度,对违范规定的,依法予以严处。 5.实行工程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告诫与问责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对工程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告诫与问责制度。 (二)区运管处 1.完善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目标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将交通违法和
6、交通事故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限制安全生产状况不符合要求运输企业的发展。通过停止新增运力等措施,着力解决运输企业存在的盲目扩大经营规模,以及挂靠、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三)区建设局 1.加大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源头管理力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将交通安全情况纳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考核内容。 2.完善与交警、城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强信息互通。 3.加强商品混凝土协会的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责任主体。一是建立健全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制度,开展专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文明行车意识;二是规范驾驶人招录制度,对
7、新聘驾驶人必须在驾驶技能和安全规章培训合格后可准予上岗;三是合理安排驾驶人工作时间、车辆线路、发车数量等,有效降低驾驶人工作强度,并将工资收入与安全里程挂钩;四是商品混凝土企业对运输车辆应加强gps定位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规范车辆交通行为;五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成立协会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五统一”工作模式(统一管理、统一教育、统一用人、统一检查、统一协调)。 (四)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1.加大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建设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未密闭运输和泄露、遗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大对产生建筑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余泥、泥浆,下同)、未向市容环卫主管
8、部门办理处置手续的单位,以及从事渣土处置、未将工程渣土消纳到经合法登记场地的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大对无准运证、伪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的或者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合以及出借、转让、涂改准运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区城管办 协助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载物时泄露、遗漏载物的查处整治工作。 (六)区经贸旅游局 指导散装水泥办公室建立健全全区水泥企业,散装水泥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水泥企业的散装水泥交通安全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负责做好水泥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区安监局 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交通安全生产隐患突
9、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企业,要严格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以人为本,深化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遏制因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加强联动,落实长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区安委办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开展的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主管单位、各监管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各单位开展的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书面报区安委办。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