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管控方案 按时完成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工作,依照区特种设备平安检查领导小组布置。全年无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给予惩处;对完成任务较差,且出现平安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 防止平安事故的发生,为切实加强我区特种设备的平安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维护局、质监局、工商分局、公安局、监察局以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参与的XX县区特种设备平安监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室和办公室,督查室设在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主任由杨泽同志兼任。各镇、
2、街道办事处设立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室,各社区、村委会设立专职平安监察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区特种设备平安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的组织领导。负责对重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情况数据整理、信息反馈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特种设备的普查登记、日常巡查、监管。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组织实施对隐患设备的撤除。 (四)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平安监察计划的落实和调整。下达隐患设备撤除指令。 (五)区质监局。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的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
3、)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六)区环境维护局。负责全区燃煤锅炉的撤除。 (七)工商分局。严把登记年审关。 (八)区公安局。负责对特种设备平安监察过程中出现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予以打击;对违法使用特种设备醇成事故的责任人。 (九)区监察局。负责对全区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工作进行监督。 三、时间布置 (一)第一季度(1月至3月)集中开展锅炉平安专项整治。 (二)第二季度(4月至6月)集中开展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平安专项整治。 (三)第三季度(7月至9月)集中开展电梯、游乐设施平安专项整治。 (四)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站、锅炉专项整治。 (五)重大节假日前10日
4、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实施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依照以上工作布置。 四、监察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是否建立平安管理机构、否明确专(兼)职监管人员。 (二)特种设备是否有使用登记证。 (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 (四)特种设备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 (五)否建立健全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并悬挂张贴。 (六)否制定了平安应急预案。 (七)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平安检验标志是否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 (八)锅炉使用单位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情况。 五、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地的各镇、街道办事处特种设备平安监管部门要立即向上级如实演讲情况,发生事故时。并到达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领导小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