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镇人民调解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会议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促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知道,人民调解制度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民间调解“排难纠纷”、“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历史时期,并在建国以后得以确立和不断发展。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都做出了规定,赋予人民调解工作以较高的法律地位。近十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改革
2、、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我镇人民调解组织和全国一样,在实际工作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我镇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我认为,今天这个会议开得很及时,也很重要,借这个机会,我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提两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讲,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镇
3、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统计,2005年,我镇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65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为80%,防民转刑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58人次,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能否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基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实践看,我们通过对大量民间纠纷的调解,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安定团
4、结,维护社会稳定。各级调解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要规范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整体工作水平。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任务,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整体水平。一是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季度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敏感时期的不定期
5、排查制度,深入排摸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为处理矛盾、防范激化提供信息,努力做到对各种民间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二是要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调解活动程序,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坚持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原则的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调解,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调解民间性、自愿性。三是要规范调解庭(室)建设,按照规范、整合、活跃的工作思路,根据本村居实际,建设“庭式”调解室,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