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县长在全县农村房屋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县将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今天召集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召开工作启动会议,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件事关社会稳定、惠及千万农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首先,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建立全方位的保险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
2、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历来重视社会保险的保障作用,强调政策性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民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保险体系在社会发展中起着社会稳定减震器作用;农村居民房屋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减少农民因灾损失,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市政府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保险的通知(玉政办发200769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目前,全市已有XX县区、易门、澄江、华宁、
3、峨山、江川6县区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市仅有我县和元江、通海没有启动此项工作。因此,无论从讲政治的高度还是从勤政为民的角度讲,启动实施此项工作实有必要。其次,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的农村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到目前为止,我县在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同时,也加大了面向农村和农民的保障制度建设力度,相继建立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孤寡老人和五保户集中供养等保障制度,为缩小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扎实有
4、效的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的农村保障工作,从体系建设上讲还不够健全,从保障水平上讲比较低下。统筹城乡发展,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就是加快完善农村的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障水平。因此,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有利于公共财政进一步向三农倾斜,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发展这一始终不渝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再次,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方面,尽管我县广大农民群众近年来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收入的不断提高,住房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住房的牢固程度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而
5、且大多农民的经济收入仍旧较低,遇到住房倒塌等严重财产损失时普遍缺乏自救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我县属典型的山区县,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8%,加之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多变,导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近年来先后发生了2001年的6bull;2洪灾,2002年的8bull;14泥石流,2004年的6bull;25戛洒平田滑坡,2005年的8bull;7平掌滑坡、2007年漠沙8bull;04泥石流灾害以及其它系列民房因灾倒损等灾害,给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目前,全县尚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0个(含乡镇监测点66个),涉及12个乡镇140个村民小组,全县地质灾害隐患较大,在目前情况下,单纯依靠政府拨付救济款项实行灾后救助,不仅难以完全满足农户重建家园的资金需要,也给各级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因此,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保险,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完善农村风险防范与灾害事故的补偿机制,有利于稳定农村居民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既是对政府救灾救济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也是为了提升农民灾后重建能力。因此,在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引导农民在灾后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新路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