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渔业船舶不按规定进行法定检验及渔业船舶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存在航行安全隐患(重点是老旧渔船); (二)渔业船舶不按规定配备救生、信号、消防等安全设备;渔业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及船员末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 (三)利用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运输及其他非渔作业; 二、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采取渔业企业、船主自查与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是: (一)有船渔业企业、渔业船舶船主进行自查; (二)县区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有船渔业企业、渔业船舶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开展时间为:2009年3月9日3月31日 四、工作
2、措施及要求 (一)、严格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县区要集中执法车船和人员,集中力量在一定时间内开展集中大检查。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务必做好每艘受检渔船的现场检查登记。要注意做好两个结合:一是抓好集中检查与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将安全检查有机地融入到船检等日常监管中去;二是开展安全检查与抓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相结合。在开展安全大检查过程中,抓紧与船主或渔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好渔船安全生产责任。 (二)、狠抓隐患治理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予以治理消除,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建档,当场向受检单位或船主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明
3、确整改期限,督促渔业企业或渔业船主进行整改,能即时整改的即时整改,不能即时整改的,要切实抓好跟踪督查,直至彻底消除隐患。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渔业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特别要严格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行为,要把“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执法效率,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全国“两会”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要落实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五)加强督查、确保检查行动取得实效。上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适时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下级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市局将于3月下旬对各县区开展督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