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基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纪委*二次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参照XX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XX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全会精神,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规
2、范基础管理为重点,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并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工作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社保待遇,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同时也对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纪教育,增强基金安全意识,巩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涉及对象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员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
3、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和少儿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涉及对象是。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的所有部门。 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是: (一)征缴方面 1、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 2、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不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征缴政策,擅自协议缴费,扰乱征缴秩序。 3、对欠缴社保费的参保单位未按规定计收滞纳金。 4、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补缴,未经规定的权限办理参保信息变更和社保费补交。 5、收入不按规定及时入账,隐瞒、转移、挪用、贪污社会保险费收入。 6、收入不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二)支出
4、方面 1、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2、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参保人不能及时享受待遇。 3、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及工伤医疗费的偿付标准不符合有关法规制度规定。 4、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5、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6、虚列支出,违规核销基金支出,在社保基金中抵扣银行手续费。 7、未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办理社保待遇偿付。 (三)基金管理方面 1、不按规定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不按规定记录个人账户,基金不按规定归
5、集。 2、不及时拨转支出户周转金,导致社保待遇偿付不及时。 3、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 4、内部控制制度、基金调剂办法、个人账户信息安全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之间及分别与存放银行之间不按规定进行对账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6、基金留足两个月的周转金后转存定期、购买国债、并定期盘点、收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历史遗留问题 1、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 2、近三年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等部门审计发现的应当整改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等事项。 三、
6、工作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从20*年*月开始,至2009年9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月*月) 成立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月2009年5月) 各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并关注以下三点: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整改工作是否依法依规,未完全整改完毕的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正在抓紧进行,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有无按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7、。在检查中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三是通过本次检查,建立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健全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监督制度等,并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各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应对各自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连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09年5月底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月8月) 市领导小组将对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8、有关部门是否认真按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纠正或制定了整改计划,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做好迎接国家和省领导小组抽查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9月) 市领导小组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我市社保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并报送市政府、市纪委和省领导小组
9、。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XX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成立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协调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向市政府、市纪委和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三)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市劳动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做好本系统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指导
10、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参加检查验收。 市财政局。做好社保基金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各区财政局、光明XX县区社会事务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参加检查验收。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参与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对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市卫生局、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自职责范围,在市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下,具体督促并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下设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主任:* 副
11、主任:*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检查小组,由市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派出2人(非政府机构成员),市劳动保障局派出3人参加,市纠风办派出1人,市财政局派出2人,市审计局派出2人等共10人组成,负责对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纪委*二次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督办事
12、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抓好自查自纠这一关键环节,防止走过场。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使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行动起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关键部位和环节,要重点敦促检查,防止摆样子,走过场,不能有盲区、留死角,真正抓出成效来。 二是要认真填报统计表,报告真实情况。由部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统计表是对专项治理内容和要求的细化,既作为自查自纠的工作记录表,也是检查验收和总结报告阶段的统计汇总表。进行自查自纠的相关经办管理单位要如实填写,认真记录和提供基础数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
13、真汇总,做到数据翔实准确,内容真实全面,为下一步检查和总结报告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分工负责,扎实推进 市领导小组要按照各阶段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责任分工督促指导本系统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密切配合,要按时通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每个阶段后,由市领导小组形成阶段工作报告上报省领导小组。社保基金专项治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既复杂又敏感,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把握口径,维护社会稳定
14、。有关信息的发布要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进行。 (四)严密排查,堵塞漏洞 各成员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梳理案件线索,严密排查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要严肃纠正和查处在基金征缴、偿付、管理和运营中玩忽职守、违规操作,造成基金重大损失的行为;纠正和查处滥用职权、循私舞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特别是对基金监管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对基金案件的高发部位和环节进行认真查找,剖析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五)规范流程,完善制度 结合此次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基金运行程序,依照基金法规政策细化经办流程,形成征缴、偿付、管理各环节、各岗位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认真查找社保基金制度上、管理上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政策,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基金监管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基金拨付、使用、管理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基金安全责任制度,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检查和考核。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基金经办管理人员交流制度,在同一关键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的干部,原则上应定期轮岗交流,对不适合从事基金经办和管理工作的要坚决调离。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