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监测实例
作者姓名:鲁 晟 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1、实例描述
实例中监测目标某KTV场所位于浙江东阳市,该KTV建筑为1~3层,4层为办公楼层,第5层~18层为商住楼(共有3个单元,KTV在2、3单元正下方),南、北两侧为交通道路,东、西两侧均有居民小区。
为了解KTV噪声对周边影响之现状,受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对该KTV场所边界噪声、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
2、声源及敏感点分析
KTV噪声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营业期间音响、人声导致的,音响、人声(歌声)及音箱配备的低音喇叭既通过空气传播,低频声又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到楼上住户,且音响声音起伏较大(一般大于3分贝),属于非稳态噪声,噪声污染呈非连续性,在夜间对人休息、睡眠的影响尤其严重。
根据现场调查,KTV由于临近交通干道(兴平西路),交通噪声对其北侧边界及东、西两侧居民小区影响较大,而来自KTV的贡献较小;同一建筑5层以上居民卧室朝南且装有双层隔声窗,交通噪声影响不明显,5至7层居民受KTV噪声影响较大。
3、测点布设与监测
3.1测点布设
根据现场调查,本次监测在KTV边界东、西、南侧1米处各设置一个边界噪声测点;在该KTV所在建筑的5~7层(分别为3单元502、2单元601、3单元701)居民家卧室中各设置一个室内噪声测点。
布点情况详见图1及表1。
N
香格里拉酒店
兴 平 西 路
望 江 北 路
KTV
民居
4、5、6#
3#
民居
1#
7、8、9#
45m
42m
2#
图1 噪声测点布设图
表1 噪声测点布设说明
测点
编号
测点位置
主要影响噪声源
1#
KTV东侧边界外1米处
KTV营业噪声、交通噪声
2#
KTV南侧边界外1米处
KTV营业噪声、交通噪声
3#
KTV西侧边界外1米处
KTV营业噪声、交通噪声
4#
KTV所在楼盘3单元502卧室
KTV营业噪声
5#
KTV所在楼盘2单元601卧室
KTV营业噪声
6#
KTV所在楼盘3单元701卧室
KTV营业噪声
3.2监测仪器与监测条件
所用仪器为AWA6228(1型)声级计,监测前后均经校准且差值小于0.5分贝,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监测期间无雨雪,风力小于5m/s,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边界噪声测点设于KTV边界外1米处;室内测点设于卧室,距任一反射面大于0.5米,距外窗大于1 米,高于地面1.2 米,在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均关闭。
3.3监测工况与监测时段
KTV正常营业时间是夜间7点后,白天不营业,故只在夜间进行噪声监测。 由于KTV北侧、西侧、东侧均临近交通道路,且北侧兴平西路为主干道,交通流量较大,交通噪声干扰难以避开,为准确评价KTV噪声影响,分别于2010年3月31日夜间22:30~24:30(KTV正常营业期间)以及凌晨2:00~3:30(KTV歇业后)对上述各点进行了监测。
根据现场调查,该KTV一楼、三楼为贵宾包厢(共12个),二楼为普通大厅(1个)。营业期间,大厅顾客达到平时正常营业人数,12个贵宾包厢均有顾客。监测期间,由KTV工作人员陪同监测人员对KTV工况进行了确认。
3.4监测结果
1~3#测点监测结果见表2;4~6#测点监测结果见表3。
表2 1~4#边界噪声测点监测结果
监测
时间
测点
编号
监测条件
主要声源
测量结果
背景值修正后
等效A声级 dB
3月31
日夜间
1#
KTV正常营业
KTV噪声
52
50
2#
52
50
3#
52
50
1#
KTV歇业
交通噪声
47
/
2#
47
3#
48
表3 4~6#室内噪声测点监测结果
监测
时间
测点
编号
监测
条件
主要
声源
测量结果dB(A)
等效A
声级dB
倍频带声压级dB(下行为中心频率Hz)
31.5
63
125
250
500
3月31
日夜间
4#
KTV
正常营业
KTV噪声
42
44
51
52
49
40
5#
39
48
50
48
42
35
6#
43
42
51
46
45
38
4#
KTV歇业
/
30
40
38
34
29
28
5#
28
46
40
37
30
28
6#
32
38
37
41
33
25
4、分析与评价
4.1评价标准
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环评资料,确定该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居住、商业混合区),各测点执行标准值见表4。
表4 噪声标准限值
测点
编号
执行标准
声功能区
时段
限值
等效A声级
倍频带声压级dB
(下行为中心频率Hz)
31.5
63
125
250
500
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
夜间
50
/
2#
3#
4#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
A类房间
35
72
55
43
35
29
5#
6#
4.2监测结果评价
由表2可见,以KTV歇业后测得的背景值对实际监测值进行修正,1~3#边界噪声测点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由表3可见,4~6#测点在KTV正常营业和歇业时的监测结果差异明显,且等效A声级差值大于10dB,KTV噪声对楼上居民影响显著。4~6#测点室内等效A声级及倍频带声压级监测结果均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等效A声级监测结果超标4~8dB;中心频率在125~500Hz的倍频带声压级监测结果均有超标。
5、结论
(1)营业性娱乐场所噪声污染具有空间和时间性特征,夜间的影响较昼间更为突出。该类噪声既通过空气传播,同时又能通过建筑体结构、家具等传播。对于类似的噪声类型,应同时进行等效A声级和倍频带声压级的监测,倍频带声压级的监测结果可为声源噪声治理提供数据基础;
(2)对于营业性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及周边敏感点噪声的监测,我们应先对计划监测的测点及周边情况进行了解,包括周边道路、敏感建筑物等,甄别对监测产生干扰的因素,正确评价受声点的受声情况;干扰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通过优化监测方法、背景值测量等来获取较为准确的监测结果;
(3)营业性娱乐场所正常营业的工况应有专人进行监督,了解正常营业期间的客流量,以便监测过程中体现其真实运行状况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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