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代理申请服务协议 甲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号)乙方:(乙方名称)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代为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及目标发挥乙方的专业优势,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等专业服务,帮助甲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1、按申报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所需要的真实材料、信息等;开展申报工作时,甲方在乙方指导下完成申报材料的初稿,最后定稿由双方共同完成。 2、在材料申报过程
2、中,涉及财务审计、专利或著作权申请等所有与申请相关的必需的第三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配合乙方做好与相关第三方的沟通事宜,协助乙方办理申报工作中其他必要的事宜。乙方:1、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就上述服务事项提出的业务咨询。 2、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申报材料的收集工作,协助甲方将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 3、除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外,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及其资料等。具体参照保密协议。 4、根据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三、支付费用条款 总费用:咨询顾问费:共计人民币0万元,大写零万元整。四、违约责任: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五、 其它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