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法官干警的作风建设,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院党组准确把脉、切中要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一段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粗浅的谈一下自己在活动中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法院的需要。基于这种认识,根据院党组的活动意见,作为办公室主任,我总揽全局,每周 二、周五合理安排全院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2、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活动的内容要求,认真查摆作风纪律不严、责任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己也以身作则,带领办公室所有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分析原因、理清思路,制订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下大力气抓好整改。 二、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建设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尤其是通过学习毛泽东著作,我的思想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也得到了加强。通过学习,纪律作风明显得到加强,办公楼通过简单的维修整改,面貌焕然一新;自己的责任意识也得到了加强,“法院是我家”的主人翁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办公室是为全体干警审判执行提供后勤
3、保障的,只要有益于提高办案质量的事情,只要有益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只要有益于xx县平安稳定的事情,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到。 三、结合工作重点,总结学习成果。 活动开展以来,我不是单纯的为学习而学习,而是结合实际工作学习,在“学中干、干中学”,自己和同事们收获不小。如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处分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深刻理解了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意义、处分范围、处分范围等知识;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对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权力的象征,而是义务,是神圣的使命的象征,通过准则的学习,了解了党员领
4、导干部为与不为的真正含义,要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自己的任何行为都受到法徽上金色天平的监督,发扬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作风,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真正践行“公平、公正、为民”的院训。通过对毛泽东著作反对本本主义的学习,对本本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刻的意识,本本主义不仅代表工作想法刻板,也代表做事情、作决定未经过调查、讨论和调研就下结论,盲目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干工作,并引导甚至命令其他同志按照自己的私人意图去实践。面对当前社会经济的严峻形势、面对当前国际社会形势的急剧变化,法院工作面临挑战和考验,作为法院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认真学习管理学知识,弥补自己管理方向知识的欠缺;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创新工作思维,为xx县社会又好又快平稳和谐发展加砖添瓦。 总之,通过近期的学习讨论,我的思想意识得到了升华,纪律观念得到了强化,工作作风得到了加强,知识上得到了丰富,精神面貌得到了提升,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