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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优秀范文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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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优秀范文五篇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

2、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

3、,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

4、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

5、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

6、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

7、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篇二 真正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审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逐步重建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逐步树起法治的标杆 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点燃了全社会对建设法治社会的极大热情,更唤起了民众对公平公正的巨大期待。而新华社近日报道的司法系统2014年反腐成绩单,却让人们感受到了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公平公正的艰巨性与紧迫性。 尽管我们常说腐败案例是某些特殊群体的“极少数”,但细数司法领域2014年反腐成绩单,我们依然感到震惊。XX市

8、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XX省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XX市公安局局长柳遂记,XX省XX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一大批人因违法违纪先后接受组织调查;XX市连续三任公安局长出问题;个别地方政法系统腐败呈现“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他们对社会公正的戕害,远远超出一般贪腐案件。 人们对贪腐感到愤恨,对政法系统的贪腐尤为痛恨。如果说一般官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通常主要是财产问题,会增加人们的办事成本和社会运行成本,那么,政法系统干部的腐败则直接影响到背后一个又一个案件的公正审判,直接损害人们心中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

9、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如同污染了水源。为此,推进依法治国,惩治司法腐败、根治司法不公是极其重要的方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少专家学者在前瞻四中全会时认为,依法治国的主要问题不在立法而在司法,司法改革将会是其中的重头戏。 长期以来,社会上盛行“信访不信法”的风气。当一些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或是遇上麻烦、惹上官司,往往不是去积极寻找法律依据,寻求法治办法解决,而是想方设法找人、托关系。有人将这种现象归咎于公众的法律意识不强、法治素养不高,这种分析固然有一定道理,但也并不完全对。必须看到,这种现象跟一些地方的司法生态、司法干部的作为有很大关系。试想,如果徇私枉法、恃权

10、凌法的丑恶不时得逞,法律公平、司法正义屡被践踏,还如何让人民群众去相信法律的威严和法治的公正。 这些年来,王亚辉“喝水死”、薛宏福“洗脸死”、穆大民“冲凉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让社会公众不寒而栗,对公民非正常死亡的解释也伤害着人们对政法系统的信任。而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以及山东张辉、张高平叔侄杀人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尽管终归得到纠正,但它对社会公正建设的不良影响,又岂是一份迟来的正义可以及时稀释得了的。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表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可以说,这绝不只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一种政治宣示,而应是对司法系统一种非常高的标准和严格的要求,更是全社会的普遍期待。 努力增强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以法治方式办事,应是政法系统重要的努力方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到心中的最高位置,认真解决好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每一次报警求助,审慎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杜绝屈打成招,强力预防冤假错案,真正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审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逐步重建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逐步树起法治的标杆,从而为法治社会建设培育起深厚的土壤。)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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