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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感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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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发布,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的同时,也体现了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指导性和时代感不言而喻,明确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明确了工作标准,更指出了为党支部的“主角”身份。我们以为基层工作中,“党支部唱好主角”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
认识自身定位。“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层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需要党支部清楚自身定位,是要做什么、能做什么,为党组织的繁荣发展奠定基础。要清楚的认识到,党支部是所有党组织中最基层的单位,也处在最关键的位置,党支部与基层党员群众直接打交道,支部代表着党的形象,要在群众中树立起威信,更要有“一切为了群众”的理念。
明白肩上职责。《条例》指出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面向的是党员和群众,一方面是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是对群众的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因而,对党支部而言,任重而道远,仅凭支部委员会几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将这些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这就要求党支部明白肩上职责,在新时代用新方式,把工作做好。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作为,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力扛起肩上重任。
挑起历史使命。当前,我们处于一个新时代,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启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一切以群众利益为主的工作目的,党支部面临着更多的新使命和新任务。《条例》的出台为党支部的工作开启新局面,针对村、社区、非公、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的党支部提出了不同的任务,但党支部有共同之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党支部的主角身份已定,但如何唱好“党支部”这台大戏,却需要付出无数努力,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使命要有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作为党支部,要能用行动诠释一切,要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运用自身的智慧,将支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架起党员群众连接的桥梁。
【篇二】
党的基层支部是党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根基和基础,也是党员之家,加强支部管理和建设的意义十分重大,过去主要采取基层支部各项制度进行管理。近期,经过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并开始实施,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细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影响。
贯彻和实施《条例》,能够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支部怎么建、怎么管,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途径和抓手,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结构和风俗习惯不同、社会治理和创新程度不同,党组织的建设也要适应经济发展、体制环境、社会结构、人群分布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的建设,不断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党组织的管理形式,使党组织能够随时应对社会边境的变化和党员思想的变化,使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提升组织力。
同时,贯彻和实施《条例》,必须着力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党的各级组织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基层支部也同样以政治为先。中国共产党的基层支部,必须充分发挥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到实处,努力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条例在支部自身建设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中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增强组织生活的仪式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势在必行,同时,好的制度和条例也必须落到实处,抓实抓好,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有例可依,有例必依,执纪必严,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作为考核评价党建工作的重要尺度。考核要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努力提高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使党支部真正强起来。
【篇三】
11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一重磅文件,支部工作有了抓手、有了指引、有了标准。
众所周知,一段时间里某些地方、单位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对群众、集体、国家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但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实现了党的治理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深刻转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内容“14个坚持”的第一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第十四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贯穿着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内在逻辑。《条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党和人民呼声下应运而生的。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管党治党起着极其重要的奠基作用。一个党支部就是一面旗帜、一盏明灯、一只冲锋号,每名党员都要紧紧团结在党支部周围,积极工作、不断努力,带领闽西红土地人民群众取得“三大战役”伟大胜利。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坦白地说,在我们生活中接触到、了解到党支部当中就或多或少有党支部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打折扣的情况存在。这次《条例》的印发,是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基础上,对党支部工作作出了更加具体、更加全面、更加系统规定。
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作为一名红土地上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完完整整地继承党内组织生活的优良传统,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新形式,不断提升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期抓好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基层党支部是党的“神经末梢”,是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毛细血管”。当前,一些地方党支部出现了“神经末梢”功能钝化、失灵失效,“毛细血管”堵塞硬化、不通不畅的问题。如,有的党支部班子如“豆腐”,外表方方正正,内部却松松垮垮,遇到外力一碰就散;有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停在表面,只注重刻意留“痕”,甚至还人为制造“痕迹”;有的党群关系疏远、紧张,说话办事得不到拥护支持。要激活“神经末梢”、畅通“毛细血管”,就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功能,强化督查检查,把支部建设的更加坚强有力。
党支部是政治组织,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若偏离根本属性,弱化政治功能,那么抓支部建设就变成了无根之木,无水之源,也就无法彻底解决支部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要抓牢支部政治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支部工作、武装党员头脑,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步调一致、同向同行,一以贯之做到“党中央高举什么旗,党支部就坚决拥护,党中央下达什么指令,党支部就坚决执行”。始终保证党支部建设不走样、不变味。
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只有支部坚强有力,党员发挥作用,党的根基才能固若磐石,党的每个细胞才能充满力量。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要结合不同行业领域实际,从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打开局面入手,打破传统束缚,拓宽选人视野,广开进贤途径,选优配强支部书记。要树牢“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生活规范化、议事决策科学化,使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督查考核是推进工作的“助推器”,也是检验成效的“试金石”。要推动条例执行到位,支部建设规范有效,就要狠抓督查考核。要明确考核内容,制定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各级党委书记把抓党支部建设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准工作要求,将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有效结合起来,一竿子插到底,沉到支部查实情,走进群众听口碑,看支部建设硬件是否过硬,软件是否规范,基础是否牢固,成效是否显著。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严格纠错,对工作不力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切实做到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过硬、全面进步。
【篇五】
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共六届六次全会上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提出了党管干部的重要思想。1962年,邓小平同志强调:“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2017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大会上强调:“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打开选人视野,选拔政治强、敢担当的优秀干部。”
党管干部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党管干部的核心是保证党的领导,是解决“为谁选人”和“选什么人”的问题。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期,处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处在乡村振兴重要期,选好人用对人,显得更加急迫,更加重要。选好人用对人,是组织部门不可旁贷的责任,组织部门更要担起、担好“选好人用对人”的重任,要用心选人,做好一级党委的选人用人的“参谋长”;要用心育人,做好一地干部培养的“引路人”;要用心爱人,做好一处干部贴心的“爱护人”。用好“三心”,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用心选人,做好一级党委的选人用人的“参谋长”。参谋长的首要职责是整理战斗信息,为军事首长提供资料并提出一定的建议。而作为选人用人的“参谋长”,就要整理干部的信息,要全面地了解干部,在看到干部缺点的时候,也要看到优点。正所谓“骏马能耕田,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舍长以就短,智者难为谋;生才贵适用,慎勿多苛求。”
“一个人的长处里同时也包括某些缺点,短处里同时也含着某些优点。”用人,就是要“能够把各种人的长处结合起来”,“应当鼓励把所有的积极因素联合起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什么干部,干部适合做什么样的工作,只有“全面了解”,才能够择人而任势,才能够“人人尽展其才”,才能够为一级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提出更加中肯的意见。
用心育人,做好一地干部培养的“引路人”。在词典里,引路人,指走在前边指引道路的人,用来比喻能给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指明正确道路或前进方向的人。作为干部的“引路人”,就要给干部指引正确的道路。如何指引正确的道路,就要要充分依托支部,进行培养。根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出的“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首先要加大对干部教育、管理的力度,通过学习,从而使得干部丰富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严明规矩纪律,提升工作能力,增强执政本领。其次要多多引导,鼓励干部敢讲话、敢发表自己的意见,保持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再次要多多警醒。当发现干部出现一些不好的苗头时,要及时、时时提醒。
用心爱人,做好一处干部贴心的“爱护人”。“爱护”,“爱”+“护”,爱惜并保护。党管干部,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对待干部,要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提意见”,帮助干部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工作上的问题、作风上的问题,不能只“栽花”,不“栽刺”,只讲好话,却掩盖缺点,最终不利于干部的成长,事业的进步。对待犯过错误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全面看待,帮助改正错误,可以任用的,要大胆任用,正如陈云同志提到的“一个人犯了一次错误,同时也就是得到一个教训,不断地取得教训,方能不断改进自己。”对待被诬告的干部,要及时正名,保护干部干事的热情。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要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支部有没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关键是支部书记这一“领头羊”要用心。
用心抓好自身建设,做合格党员模范干部的排头兵。支部书记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修养优秀的政治品质,锤炼公道正派、忠诚可靠的党性。自觉遵守党内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等方面的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搞好各项工作。
用心抓好政治学习,做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助推器。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使一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支委会,一季度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和党课真正落实起来,让“三会一课”成为增强党性修养、统一干部思想的有效载体。
用心搞好文体活动,做干部职工精诚团结的润滑剂。党支部的核心任务是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党支部工作只有与组织工作有机统一、相辅相成,才能保障组织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坚定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注重维护干部的团结和谐,认真倾听党员呼声,多开展一些放松身心的活动,努力使党支部成为党员的“家”。
【篇七】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这是党中央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定位、新举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基层党支部贯彻精神、开展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指引了明确方向。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落实《条例》,必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到基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讲政治、强功能,攻弱项、补短板,重创新、求实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重制约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的充分发挥。党的十九大着眼于新时代我们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对党的建设作出战略谋划和系统部署,把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党面前。党支部必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使党的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二、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要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工作,通过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基层组织用党的创新理论高度统一起来、巩固起来,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各领域社会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一要扩大有效覆盖,做到应建尽建。二要创新设置方式,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三要激发支部活力。牢固树立加强支部建设鲜明导向,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真正使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三、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要以提升群众凝聚力为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就要使基层党组织深深植根于社会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动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偏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一要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站稳群众立场,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把群众当亲人当家人,与群众一块过一块干。二要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纪律,以铁的纪律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
四、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就是把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基层党支部落实《条例》精神,要不断自我革新,就是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解决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一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二要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要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总结推广行之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工作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使党组织活动更好地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党员需求、融入群众关切。四要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有制度理事。五是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培育一批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的明白人,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基层、实到支部。
【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遵照执行。一时间,全国各地各条线掀起了学习《条例》,争当优秀党员的热潮。正所谓“学习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一生的功课。”
以《条例》为镜,可以为党员“正衣冠”。青年党员理应起到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青年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主力军之一,是党在新时期永葆先进的重要基石。新颁布的《条例》从全方位的规范了党的基层组织,明确了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厘清了支部成立、调整、撤销的基本程序;规定了不同类型党支部的重点任务,是一部搞好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百科全书”、工作手册。《条例》的颁布为广大青年党员开展和参与基层党组织工作提供了必要路径,唯有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方可将其准确地运用于指导日常工作之中。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这是至理名言,但当前重要的是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应用,更重要的是担当,就是要重担当。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本质要求。理论联系实践是我们党历经百年风雨所总结出的宝贵经验。《条例》的颁布体现出党中央对于基层工作实践的高度重视。青年党员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务必牢记要将之运用于现实工作中,如《条例》第五章所规定的“三会一课”等要求,实际上都需要青年党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途径进行。
青年党员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应该跳出形式,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在文本学习的同时,更要通过实践学习。《条例》作为指南和向导给青年党员指明了方向,广大青年应当以《条例》为纲,主动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汲取智慧,将文本上的规范内化到思想中,显性到工作中,努力争当践行《支部工作条例》的先锋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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