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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一. 建设工程名称:现代美居物流园项目C地块临时道路工程
二. 建设工程地点:海口市。
三.项目概况:现代美居物流园项目C地块临时道路工程开口位置位于学院路与东侧中学用地与村民住宅用地之间,自西往东沿中学用地、小学用地、喜盈门用地红线外引至海口中海锦城地块,整条道路根据地质情况,分为三段,全长约613.5米。
拟定地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613.546.本项目道路路面宽度为8.0m,采用混凝土路面。由于海口中海锦城地块的建设工作,为减少建设中对临近市政道理的损坏,减少过往车流、沿线居民生活和沿线经济发展的影响,需从学院南路东侧修建一条临时通道,连接至建设区域内。根据现场调查收集的沿线地质、水文、地形等资料,按道路实际情况选定路基横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确定路面路基及防护形式,包装路基的稳定性。
四.建设工程工期: 180 天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 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
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
海南泓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海南祺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 监理工作范围
1.阶段范围: 现代美居物流园项目C地块临时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2.工程范围:路基、路面排水系统、防护工程。
二. 监理工作内容
(一)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4.协助做好优化设计和设计变更工作;
5.参加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交底;
6.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构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7.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复测资料;
8.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二)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内容
1.1 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字手续,对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要派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1.2 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并复测,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监理记录;
1.3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苗木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苗木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或种植;
1.4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1.5 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检查;
1.6 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1.7 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1.8 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业主;
1.9 对施工单位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要求,或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而无相应措施时,监理人员可下达整改指令;
1.10 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中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予以否决;
1.11 现场监理人员应逐日记载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1.12 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质量协调会,每次会议后都要印发会议纪要;
1.13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内容
2.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2.2 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内容,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
2.3 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2.4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量验收;
2.5 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并采取调整措施;
2.6 组织现场协调会。
3.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内容
3.1 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要求,特别是熟悉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条款,分析合同价构成要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被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以确定费用控制重点;
3.2 预测工程风险,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减少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可能性;
3.3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量,力争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3.4 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3.5 制定内部工作制度,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
3.6 严格签证,对涉及费用的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用工变化、材料设备更换替代,工期延期等签证应慎重,事前应经过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采用相应的防范对策,并及时完成有关签字手续;
3.7 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分析结果;
3.8 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三) 安全监理内容
1.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并进行确认;
2. 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与实施;
3.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
5.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
6.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并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7.参与工程事故调查,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除了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之外还应注意环境保护工作,尽量避免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不利于安全,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后果。
9.加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施工现场和其它生产加工场所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设备车辆停置齐整,交通畅通。
(四) 合同管理内容和方法
1. 合同管理的内容
1.1 工期管理
1.1.1 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包括分月分段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批准;
1.1.2 根据总进度计划检查月、段计划的落实情况;
1.1.3 进度计划修订。
1.2 工程暂停及复工
1.2.1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并经征得业主同意后签发,并确定暂停范围;
1.2.2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1.2.3 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相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1.3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4 工程合同争议解决。
2. 合同管理的方法
2.1 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各方关系;
2.2 了解掌握合同内容,以便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检查合同各方面执行情况,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反映合同信息;
2.3 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和核定承包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
2.4 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提供合同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
2.5 本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建设监理月报中反映。
(五) 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
1. 信息管理的内容
1.1 建立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
1.2 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1.3 建立项目工程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
1.4 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1.5其他。
2. 信息管理的措施
2.1 本项目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个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2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3 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提供业主有关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信息服务,定期提供监理报表;
2.4 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2.5 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和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
(六)监理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1.项目系统内部关系的协调
工程项目系统的工作效率取决于关系的协调程度,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
1.1 要量才录用;
1.2 要职责分明;
1.3 在绩效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1.4矛盾调解要细心,公平。
2.工程项目系统与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监理与远外层关系的协调内容,主要是配合,顺利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1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关系的协调
监理应处于公平的第三方,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协调处理各种矛盾。
2.2 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2.2.1 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2.2.2 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以便督促他们按合同规定或提前出图。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主动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损失。
2.3 协调远外层的关系
协调远外层关系的方法主要是运用请示、报告、汇报、送审、取证、宣传、说明等协调方法和信息沟通手段。
(七) 竣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 现场工程实体完成后,监理机构组织由各参建单位参加的预验收,根据承包合同和施工图纸,对施工现场及工程资料作彻底清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3.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监理工程师应把各种施工阶段监理文件整理成完整的工程监理档案,随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一起移交建设单位;
5.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移交工作,公正、妥善地处理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保修手续。
(八)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工程监理机构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
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工程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
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第三章 监理工作目标
一. 投资控制目标:以合同价为监理控制目标;
二. 工期控制目标:工期目标 180 天;
三.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合格。
四. 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 监理工作依据
一.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1. 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二.政府批准的建设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证等。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
四.施工合同
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及协议。
第五章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一.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现场代表
给排水
组
合
同
资料
组
电气照明
组
道路
监
理
组
二.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结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1.3 根据工程进度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1.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1.5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6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7 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1.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9 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决算;
1.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1.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2.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3.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3.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3.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3.6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3.7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3.8 进行工程计量;
3.9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3.10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4. 监理员职责
4.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4.2 进行见证取样;
4.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4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4.5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 资料员职责
5.1 负责监理项目部的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借阅、传递、立卷、编目和归档工作;
5.2 检查收发文件和质量资料的标识、签章的齐全性;
5.3 参加监理方召集的会议,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给参加会议的各方及有关监理人员。
三.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根据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期限以及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监理招标文件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能体现项目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为把本项目建成合格工程,公司将根据项目特点、工程实际情况、以及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要求,选派经验丰富和专业配套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监理机构,并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目标。
派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计划表
序号
姓 名
岗 位 职 务
专 业
执业资格
或职称
证书编号
1
武铜柱
总 监
土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00369241
建[造]10460000586
2
李松桥
道路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
工程师
Z0320
3
余 耀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
工程师
Z0316
4
王洪涛
电气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
电 气
工程师
Z0312、
(安)460020040185
5
马战友
道路工程师
道 桥
工程师
001686
6
闫乐平
道路工程师
道 桥
工程师
01268
7
莫程蓬
监理员兼资料员、见证员
工程监理
助理工程师
J0944(资)460020120769
(见)460020100025
(资)460020120769
(见)460020100273
8
谭政平
监理员、测量员
道 桥
助理工程师
J4966,9918105320060
9
吴俊颖
监理员
工程造价
技术员
第六章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一. 质量控制的措施
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质量控制责任;
2.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监督。其具体措施如下:
2.1认真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对图纸施工质量各专业之间相互的配合认真审查,了解设计意图,尽量把设计中的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2.2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对施工单位不符合设计规范的一切活动有权提出制止或返工;
2.3 对工程复杂、关键的部位,施工单位先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
2.4 对原材料、设备把好订货关,材料、设备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无证无复试的原材料不得进场。对重要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定货进行严格审查,由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后方可定货;
2.5 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图纸、规范和验评标准认真对每一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序和隐蔽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6 按进度情况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提出专业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
2.7 每月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反映工程质量的动态情况;
2.8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填报各种工程用表。
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
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业主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
二. 进度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1 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1.2 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信息沟通网络;
1.3 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1.4 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参加人员等;
1.5 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技术措施
2.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2.2 编制进度进度控制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2.3 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并结合电脑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3.经济措施
3.1 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3.2 对应急赶工建议给予赶工费用;
3.3 加强索赔管理,公平地处理索赔。
4.合同措施
4.1 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4.2 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纳入竣工结算之中;
4.3 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三. 投资控制的措施
1. 组织措施
在项目监理机构中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2. 技术措施
2.1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2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2.3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3.经济措施
3.1 确定投资控制目标;
3.2 进行工程计量;
3.3 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3.4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3.5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4.合同措施
4.1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杜绝过早、过量支付;
4.2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4.3 合理控制施工单位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事宜等。
第七章 监理工作制度
一. 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并根据各方会审的有关事项形成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二.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建设单位。
三.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查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不合格材料退场。
四.工程变更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共层变更处理,不应超越所授权限,并应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完善工程变更手续。
五.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监理组,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组应立即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七.监理日志制度
1. 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每天的监理工作进行记录,监理日志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 监理日志按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和规定填写,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审阅并签字。
八.监理月报制度
1. 监理月报按监理规范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有关项目监理部在施工现场实施“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情况。
2. 监理月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现场监理部、监理公司各一份。
九.监理会议制度:
1、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以保证监督管理承包单位认真按监理程序办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1)施工图会审;
(2)监理周例会、施工监理交底和专题会议等;
(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会;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协调会;
(5)阶段性工作总结会.
2、项目监理部应按时参加设计交底会和第一次工地会议。
3、各类监理工作会议记录,应清楚地列出会议地点、出席者姓名、以及他们代表的单位,会议议题和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由何人执行等内容。会议记录应全面准确,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整理出会议纪要,分送有关单位执行。
4、监理部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参加。监理例会是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例行工作会议。
十.监理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1、各项目监理部是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职能组织,常驻工地。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负责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并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因此,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监理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2、项目监理部应向公司报告,而公司不再批复的文件:
(1)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做口头汇报一次,汇报本项目监理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项目监理部互相交流经验,公司负责人对各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下一步监理工作进行部署;
(2)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3)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4)监理月报,每月五日前报公司;
(5)监理实施细则;单位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3、项目监理部应向公司报告,并需公司审批的文件;
(1)项目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监理委托合同签定后的一个月内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各项目监理部的组成人员,由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监理工程师如需更换,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公司相关领导提出意见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重要的大型的工程项目审图意见,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阅后再向建设单位提出。
(5)项目监理部在具体履行监理合同时,如认为该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应事先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经营部研究处理。
(6)由于监理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或其他经济损失,或监理工程师有违法违纪行为,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研究处理。
(7)在监理工作中如遇重大技术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先做调查研究和详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工程部研究解决。
4、各项请示报告文件,必须进行编号登记,并办理正式的签收手续,以便日后进行查询。
5、凡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文件、报告或报表、均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公司审查,以公司名义发出。
十一.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部的安全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后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领导。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监理工作中高度重视施工安全问题,督促总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承包单位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和规程。
3、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中,应注意审核有无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对承包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予以制止。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应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在每周监理例会上,要把施工安全问题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5、监理工程师(包括公司到工地巡检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
6、认真执行防火规定,进入工地严禁吸烟,并严禁酒后进入工地。
7、施工现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现场保护,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分析。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公司汇报。同时监督承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监理工程师应监督与检查其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十二.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和信息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由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2、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应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规定和公司程序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项目建立档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有序,及时整理,登记归档。
4、按照公司规定建立各类监理台账,包括:工程进度款、工程支付、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监理抽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台账,施工试验审核台账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台账等。
5、在监理过程中,对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控制,应实施动态控制,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分阶段不定期的或按月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对计划目标值和实际值进行比较,并在当月监理月报中做出反映,以便建设单位和公司全面了解施工动态控制和监理工作状态。
6、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认真填写项目监理部监理日志,全面真实地记录当日施工动态和监理工作状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逐日填写监理日记,对工序巡检、旁站、见证取样、抽样检查、工程隐检、预检等监理工作做好原始记录,收集有关信息。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监理日志和日记,掌握各种相关的信息。
7、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种报审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施工单位报审表必须按时填写,内容详实,自检和互检合格,签字齐全。监理工程师经过审查,要有明确的意见,用语要规范化,如需施工单位补充,修改重报的,有关监理工程师必须复查验收。
8、项目监理部所有的质量记录格式,应符合海南省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公司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格式标识必须统一。应经哪一级审核签字的,应按要求审核签认。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的文件,需要项目监理部整改的,公司有关部门应及时发还项目监理部,并在整改后进行验证。
9、公司负责监理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取得该工程项目质检站签发的工程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登记归档。同时,总监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的监理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并负责审核签字。在项目竣工验收三个月后移交公司办公室管理,并正式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章 拟配备给本工程使用的监理设施
序号
仪器名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检测仪器
1
水准仪
BZ1
1
2
全站仪
SET2110
1
3
小钢尺
3
4
皮尺
50-1
1
办公及交通设备
1
电脑
LEGEND
1
2
打印机
Canon-i550
1
3
数码照相机
SONY
1
4
电话、手机
若干
5
汽车
1
6
电动车
2
第九章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重点
1.路线放样监理工作重点
道路路线放样是按设计图纸,在施工承包合同正式生效后进行的。路线放样前施工承包人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受业主或设计单位交给的导线桩,水准点设计的逐桩坐标资料以及其它标志,并按要求进行复核和放样。
1.1路线放样应放出路基中线桩、路基坡脚或路堑上边线桩;
1.2路线中线桩的间距一般取为20m,地形平坦时,不应大于50mm。曲线上的中桩间距一般为20m,高程桩每400~500m设一个;
1.3 承包人在接受控制桩和资料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复核和放样(一般要求在14d内),并将所有测量资料,包括计算书和图纸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复测控制桩后决定批准与否;承包人通过复核、放样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份资料,证明原设计的原地面和原工程量是正确的。如有异议时应正式递交一份表格列出原设计错误的位置、标高以及工程数量,供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后转报业主;
1.4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因施工需要所增加的水准点、附合导线和保护措施应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批准其为测量资料的一部分,直到竣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复核测量期间,承包人应提供全部司测人员和测量仪器;
1.5路线放样质量标准及检测。
2.路基监理工作重点
路基是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是保证路面稳定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其施工工艺简单,且不直接在上面行车而经常在材料选择和碾压施工等方面被人们忽视。因此,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选择路基填料并在最佳含水量状态下压实到设计规定要求。同样监理工程师应仔细进行监督和检验,使之达到设计要求。
2.1 监理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路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质情况,掌握取土坑位置等;
2.2 复核承包人的放样资料及复测中线桩位置和高程,复核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增加的水准点和控制点;
2.3 会同承包人对取土场进行勘察和取土样做土工验证试验,确定土料性质。工程施工前对土样做最大干密度试验(重型击实)和最佳含水量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批,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
2.4检查承包人开工前工程准备情况,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机械、材料、试验设备进场及调试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有开工前准备工作均已就绪,满足开工条件,可批准工程开工;
2.5 承包人为取得施工数据,在被批准开工后,首先应做50~100mm的试验段。确定松铺厚度,机具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取得经验指导生产。监理工程师可以将其合格的试验段作为工程的一部分验收,并进行计量支付;
2.6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督与检测:
2.6.1 检查承包人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情况,是否已按规范要求清除了垃圾、杂物、树木和不适宜材料;洞穴、坑塘是否已回填夯实;
2.6.2 检查承包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原地面压实。如设计图纸对原地面未提出要求,施工时至少要碾压到表面无弹簧现象及无明显轮迹。对于过湿路面应另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复查后签字认可并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6.3 路基填料不应混有杂质和不适宜材料。填料的湿度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范围,松铺厚度误差不宜超过规定2cm以上。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要求时,承包人可以进行大致平整和碾压。承包人应逐段逐层对碾压后的路基填土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单,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复验,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4h内安排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允许承包人进行上层铺筑;
2.7 路基达到顶面标高后,应按规范要求对路线中心线、高程、纵坡、横坡、平整度、弯沉、宽度及边坡、进行一次验收(或会同路面施工单位联合验收效果更好)。检验合格后,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检验不合格,则应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修整直到合格为止。
3. 路面基层监理工作重点
路面基层在路面工程中的作用主要是承受由面层传递而来的车辆荷载的垂直力,并把它扩散到底基层和土基中,故基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1 审阅承包人申报的施工工艺流程,各种混合料配合比,并做对比试验。检查承包人进场的人员、机具设备和试验设备的完好情况。各种计量工具是否进行标定。是否已达到开工要求;
3.2 配合承包人对路槽或其他下承层复验,检查验收放样资料和桩志、检查标高、平面位置、横坡度、平整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目测检验路槽表面是否有坑槽、“弹簧”、薄层粘贴等缺陷。对有缺陷部位应令承包人修整到合格后才能开工;
3.3 会同承包人对各层材料取样送检,把好材料第一关。对检查材料不合格时,可要求承包人改变料源;
3.4 开好工地各项专题会议,召开工地会议时要对承包人所建议的施工工艺作出评价,提出修改意见或批准施工工艺。会议上还须及时向承包人交待关于基层施工中的检测项目。质量标准及检测频率、方法及应遵循的规范等;
3.5 施工工艺被批准后,应要求承包人做50~100m试验路段,以验收其工艺及配合比是否正确。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混合料的压实度、厚度、高程、强度及几何尺寸等。若某一部分出现偏差应找出原因加以改正,并重新做试验路段;
3.6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监督巡视。掌握各层次施工实际质量情况,每次在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序报验单,经工程师按规定频率抽查合格后签字认可。单项工程完工后,可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4. 路面面层监理工作重点
路面面层直接受车辆荷载的作用力及雨水和气温变化等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因此与路基、基层相比,应具有更高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及耐磨和不透水性。为保证行车安全还应具有良好的平整度和粗糙度。
4.1 任何沥青面层施工,必须在承包人对下层整修好,并且已做好精确放样而全部工作都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的下承层上进行;
4.2 审阅承包人申报的施工工艺流程、各种混合料配合比,并做对比试验。检查承包人进场人员、机具设备的安装校验情况,沥青混凝土拌合机械的试拌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 检查复核承包人放样资料和桩志是否符合要求;
4.4 检查施工机械,如喷布机、摊铺机、压路机及压边机等有关机具性能、规格及试运转情况;
4.5 检查面层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已全部具备和落实;
4.6 试验路段的施工,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监督,摊铺现场及拌合场施工要进行旁站监理;
4.7 做好沥青粘层、透层的监理工作;
5.排水(污水、雨水)工程监理工作重点
5.1认真检查承包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检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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