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名称:恩施州文化中心电子显示屏采购
项目编号:ESZFCG2013(G)--H004
恩 施 自 治 州
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招 标 文 件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8
一、说明……………………………………………………………………………… … 38
二、招标文件………………………………………………………………………………3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2
五、开标与评标……………………………………………………………………………42
六、授予合同………………………………………………………………………………44
七、公告、质疑……………………………………………………………………………44
八、付款方式………………………………………………………………………………44
九、适用法律………………………………………………………………………………45
十、解释……………………………………………………………………………………45
十一其它……………………………………………………………………………………45
第三章 采购项目规格、参数及要求 …………………………………………………………46
一、项目规格、参数………………………………………………………………………46
二、交货期及地点…………………………………………………………………………46
三、售后服务………………………………………………………………………………46
四、质保期:………………………………………………………………………………46
五、验收……………………………………………………………………………………46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48
一、评标方法………………………………………………………………………………48
二、评标步骤………………………………………………………………………………48
三、评标标准………………………………………………………………………………48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48
第五章 合同书…………………………………………………………………………….……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依据恩施州财政局下达的州财采计[2013]A-006号计划函要求,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受恩施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指挥部的委托,对剧院用电子显示屏和广场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ESZFCG2013(G)—H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采购
三、采购内容:剧院剧场舞台背景用电子显示屏1块(室内P6表贴三合一全彩LED显示屏单块屏体面积88.48平方米;室内钢体结构:电动移动式支架(单面));室外P10插针全彩LED显示屏2块(单块屏体面积70.96平方米;钢体建筑结构:双立柱结构(单面))
四、采购预算:397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是电子显示屏生产商的,其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供应商是电子显示屏的销售代理商的,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其代理的电子显示屏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供应商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投标货物、技术及服务,具有较强软件研发协调能力,对采购人的业务需求能及时予以满足,并在其提供的选型产品领域具有稳定的专业开发人才队伍;具备与采购人长期合作的能力,持续经营不少于四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发出公告发出之日(含)为止)。
5、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丰富的备品库存,在恩施地区有固定售后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材料; 同时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提供热线支持电话,有专职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快速的响应维护能力及技术支持。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
6、电子显示屏的生产商须通过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要求,并提供所投LED显示屏型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8、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技术成熟产品,具有成功案例。供应商所投产品近年来须至少拥有3个(含)以上的面积大于100平方室内外全彩显示屏成功案例,其中一个是剧院剧场舞台背景屏。
六、供应商可在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公司介绍信、电子显示屏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非生产商的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营业执照、加盖电子显示屏生产厂家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非生产商的提供)一套到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恩施州邮政局四楼,下同)报名登记,填写《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未经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9:00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九、开标时间:2013年3月29日9:00
十、开标地点: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传真:0718-825945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谭鑫焱
电话/传真:0718-8243376、8243806
联系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 邮编: 445000
网址:
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项目需求表
一、室外P10插针全彩显示屏
(一)室外P10全彩显示屏体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项目
规格、技术参数
1、单元箱★
1)单元板:RGB灯体管芯均采用纯台湾光磊、日本日亚或者美国科锐管芯封装。每点采用一红一蓝一绿,示意图:
2)标准单元箱:采用全密封防水航空箱体,采用一箱一卡制,单个尺寸:宽96厘米X 高96厘米(允许误差±3%);像素点:96*96,数量:70个,重量:密封航空箱≤45kg/m2。
3)异型单元箱:采用全密封防水航空箱体,采用一箱一卡制,单个尺寸:宽96厘米X高 48厘米(允许误差±3%);像素点:48*96,数量:14个,重量:密封航空箱≤45kg/m2。
2、显示屏
整屏★
1)单元箱数量:84个(1箱1卡),其中标准箱70个,异型箱14个
2)最佳视距:16~300m
3)最佳视角:水平≥120度,垂直60度
4)屏体厚度:≤20cm+维护厚度150CM
5)屏体尺寸:宽1344厘米X高528厘米,70.96m2
6)像素点:1344*528
3、主要技术参数★
1)驱动器件:采用台湾聚积(MBI5024)
2)扫描方式:1/4扫描 灯板与驱动芯片分离
3)灰度 /颜色:红绿蓝各256级,可显示16.7M颜色
4)白平衡亮度:≥8000cd/m2
5)播出系统采用:有线电视+实况转播+视频处理器+光纤传输
6)寿 命:≥10万小时
7)平 整 度:任意相邻像素间≤0.5mm,模块拼接间隙<1mm
8)电源开关:自动开关
9)通讯距离:≥1200米
4、保护技术
防潮、防尘、防腐、防静电、防雷击,具有短路、断路、过压保护功能。
5、拼装结构
显示屏采用航空箱体组合拼装结构,组装维护方便。
(二)室外P10全彩屏配套设备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相关要求
箱体
标准960mm*960mm
70
台
P10插针全密封防水航空箱体
异型480mm*960mm
14
同步控制系统
灵星雨
1
套
1张发送卡
84
84张接收卡
专用DVI显卡
(2G显存)同级别的,不限品牌。
1
张
DVI数字信号输出,与发送卡配套兼容。
电视卡
(千兆技术)同级别的,不限品牌。
1
张
有线电视接入,可播放实时电视信号。
信号源
单模光缆线
1200
米
配套与铁管套预埋
单模光纤收发器
2
套
配套
电路(电缆电线、5V功率电源)
380V屏体外进线90m2 以上铜缆每条1200米,共5条线路3+1+1)
1200
米
外进线满足屏体平均功率80KVA;
采用三相五线;
具有国家3C指标的国标线;
5V电源采用正品台湾明纬。
220V以上屏体内分线3*2.5m2 以上十二芯铜线)
300
米
5V40A电源
450
台
视频处理器
凯视达 KS/H-260
1
台
3路复合信号支持摄像机、DVD、硬盘录像机、视频矩阵、AV等视频信号源,输出支持兼容灵星雨发送卡;
支持3840*1080分辨率。
功放机
国内知名品牌
1
台
定压功放机功率2500W以上;
防水音箱
国内知名品牌
12
套
显示屏两边框架上各安装4套,功率180W每个。
显示屏顶端处安装高位音响4套
降温设备
格力空调或者同型号名牌产品
4
套
2P
36V工业排气扇
12
套
含220V转12V电源
远程智能配电系统
80KW智能配电柜
1
套
含所有配套的电路保护装置
时间控制装置(德力西或者同级别的890TB微电脑时控开关、300A交流接触器)
7
套
1)、4套控制空调;
2)、1套控制显示屏的开关时间;
3)、2套控制风扇;
温控装置
2
套
含支持长距离的温度传感、匹配的微电脑应急保护装置、智能控制空调、风扇工作,不同季节设置合理的温度区间自动工作。
防雷器
OBO信号防雷器γ28帕阻以上级别
1
套
按照要求避免感应、直击雷。
(三)钢结构及基础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相关要求
承重钢
T型钢管
1100mm(直径)*12mm(标厚)
26
米
优质国标卷钢,
基础螺钢对接处与地面距离1米,地面以上外露处8米,总高13米。
槽钢280mm(直径)*26mm(厚度)
115.52
米
显示屏整体骨架的承重梁使用
钢板25mm
6
m2
基础与钢管对接及支架承重梁与基础钢管的链接
钢杆直径50mm(对接专用高强度丝杆)
60
米
基础与钢管对接及钢板链接件;
槽钢160mm(直径)*12mm(厚度)
192
米
为协力型钢材,矩形对角斜拉使用
镀锌方管80mm(X边)*80mm(Y边)*3mm(厚度)
645
米
位于承重梁之上显示屏整体骨架的使用及用于显示屏箱体承接力。
镀锌角钢
60mm(A角)*40mm(B角)*4mm(厚度)
813.6
米
位于显示屏整体骨架的外侧使用,屏面进深30厘米,按显示屏设计的(箱体尺寸)纵向每隔960mm米施工。用于链接显示屏防水箱体及部分铝塑板固定。
铝塑板
1.22(宽)*2.44(高)*4mm厚度
164.52
m2
显示屏屏体包边宽度45cm,屏 体 厚度:≤20cm+维护厚度150cm。
结构胶及辅件
900毫升每支
86
支
每平方0.5支、含辅件。
螺纹钢
Φ30㎜
468
米
混凝土基础圈
地基开挖
深度5米、宽度4米。
160
M3
含人工费运输等费用
混凝土
混凝土及沙石总量
160
M3
含人工浇筑的费用
幕墙胶条
长度120mm厚度12mm双面强效长效胶条
1500
条
防锈
4 y1 ?& L9 V8 O$ cBF-7005快干型环氧铁红防锈底漆BF-10005氟碳防腐面漆;
400
升
1)具有良好的耐介质性及耐候性以及抗冲击性能。
2)底、面漆钢架结构200升,钢面结构 200升含两道涂装。
3)报价含涂装费用
电路管套
1)直径500mm壁厚2mm(壁内塑胶)圆钢管套或者宽度450mm厚度1.5mm护线钢板槽。
1200
米
1) 地下220V电源电气线路使用防水电气钢套管;
2) 含铺设费用
(四)支架图纸
1、 立柱效果:双立柱设计
2、支架图纸:双立柱设计
二、室内P6表贴三合一全彩显示屏
(一)室内P6全彩显示屏屏体单元板及箱体主要要求
项目
规格、技术参数
单元箱★
1)单元板:RGB灯体管芯均采用纯台湾光磊、日本日亚或者美国科锐管芯封装。每点采用一红一蓝一绿,示意图:
2)标准单元箱:采用全密封防水航空箱体,采用一箱一卡制,单个尺寸:宽76.8厘米X高76.8厘米(允许误差±3%);像素点:128*128,数量:140个,重量:密封航空箱≤45kg/m2。
3)异型单元箱:采用全密封防水航空箱体,采用一箱一卡制,单个尺寸:宽76.8厘米X高38.4厘米(允许误差±3%);像素点:128*64,数量:20个,重量:密封航空箱≤25kg/m2。
支架组合单元★
1)单元数量:4组,每组包含35个标准单元箱、5个异型单元箱
2)组合单元尺寸(不含底座):384厘米(宽)*576厘米(高),约22.12m2
3)像素点:640*960
显示屏
整屏★
1)单元箱数量:160个(1箱1卡),其中标准箱140个,异型箱20个
2)最 佳 视距:6~150m
3)最 佳 视角:水平≥145度,垂直65度
4)屏 体 厚度:≤14cm的航空体+固定支架厚度50CM,底座宽度≥150CM;5)屏体尺寸:宽1536厘米X高576厘米,88.48m2
6)像素点:2560*960
主要技术参数★
1)封装灯型:3528黑灯
2)驱 动 器件:采用台湾聚积(MBI5020)
3)扫描 方式:1/8扫描
4)白平衡亮度:≥1800cd/m2
5)播出系统采用:有线电视+实况转播+视频处理器+光纤传输
6)寿 命:≥10万小时
7)平 整 度:任意相邻像素间≤0.5mm,模块拼接间隙<1mm
8)通讯距离:≥ 500米
保护技术
防潮、防尘、防腐、防静电、防雷击,具有短路、断路、过压保护功能。
拼装结构
显示屏采用航空箱体组合拼装结构,组装维护方便。
(二)室内P6全彩屏配套设备
设备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用途及相关要求
航空箱体
标准768mm*768mm
140
台
3528黑灯、航空插头(含风扇设备)
异型768mm*384mm
20
同步控制系统
灵星雨
1
套
1张发送卡
160
160张接收卡
专用DVI显卡
2G显存
1
张
DVI数字信号输出,与发送卡配套兼容。
信号源
多模光缆线
500
米
配套与铁管套预埋
多模光纤收发器
2
套
配套
管套附件
500
米
配套
树脂地插
16
套
配套
电路(电缆电线、5V功率电源)
90m2屏体外380V(4+1)进线
800
米
外进线满足屏体平均功率39KVA;
采用三相五线;
具有国家3C指标的国标线;
5V电源采用正品台湾明纬。
220V以上屏体内分线(3*2.5m2)
400
米
屏后强电绝缘电气管套
200
米
屏后弱电屏蔽管套
150
米
5V40A电源
400
台
5V电源采用正品台湾明纬。
视频处理器
凯视达 KS/H-260
1
台
支持3840*1080分辨率。
音视频切换器
VGA音视频切换矩阵
(1进4出)
1
台
具备使音频、视频同步、图像切换、云台控制、报警联动等功能
PCL远程智能配电系统
40KW智能PCL配电柜
1
套
含所有配套的电路保护装置
步进电机
联动装置
三相步进电机驱动器
16
套
5A 50N/m联动传感器,将每个组合屏两个后驱的异步电机联动成同步感应。
闭环套件
8
套
异步感应电动机DSP调速控制
驱动器
4
套
M2060 AC220-80V低速高扭矩
伺服化控制
4
个
配套遥控装置
后驱动轴承式定向滑轮
半径25cm
8
个
有驱动反向力缓冲装置
前驱动万象滑轮
半径25cm
8
个
刹车功能
(三)钢结构及基础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用途及相关要求
角铁
40mm国标
配套
吨
镀锌
方管
40mm(X边)*40mm(Y边)*2mm(厚度)
291.84
米
镀锌
铝塑板
1.22(宽)*2.44(高)*6mm厚度
38.8
平方米
底座密封
结构胶及辅件
配套
支
含幕墙胶条
连接套件
配套
4
套
用于承重钢结构与局部箱体连接部分的加强作用。
防锈
4 y1 ?& L9 V8 O$ cBF-7005快干型环氧铁红防锈底漆BF-10005氟碳防腐面漆
50
升
(四)室内全彩屏航空箱体单元屏体架构要求
1、电动移动式支架可以实现360度移动;万向屏体可以组合成不同角度及位置
的屏体
2、“万向电动移动式”航空箱体(构成示意图如下)
3、四个独立的屏体移动支架的信号连接说明图:信号线使用隐蔽地插的安装(地插尺寸小于80mm)
4、 万向电动移动式支架现场构成图
注:以上需求中涉及品牌的,除LED芯片外,其他均为参考品牌,投标人投标的品牌均应是不低于该品牌技术参数的国内知名品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工程、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恩施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指挥部。
2.2“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2.4合格的投标人
2.4.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3供应商是电子显示屏生产商的,其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供应商是电子显示屏的销售代理商的,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其代理的电子显示屏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4.4供应商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投标货物、技术及服务,具有较强软件研发能力,对采购人的业务需求能及时予以满足,并在其提供的选型产品领域具有稳定的专业开发人才队伍;具备与采购人长期合作的能力,持续经营不少于四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发出公告发出之日(含)为止)。
2.4.5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丰富的备品库存,在恩施地区有固定售后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材料; 同时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提供热线支持电话,有专职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快速的响应维护能力及技术支持。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
2.4.6电子显示屏的生产商须通过ISO9001体系管理认证和ISO14001体系管理认证。
2.4.7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要求,并提供所投LED显示屏型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2.4.8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技术成熟产品,具有成功案例。供应商所投产品近年来须至少拥有3个(含)以上的面积大于100平方室内外全彩显示屏成功案例,其中一个是剧院剧场舞台背景屏。
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13年3月12日11:00以前通知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内在“恩施招标采购网()”予以答复。若有需要,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在“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公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在2013年3月12日11:00前传真至采购中心,同时发送至以下信箱:eszbcg@; 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或邮寄送达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恩施州邮政大楼4楼,联系电话:0718-8243800,封袋上注明“致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xxx公司对恩施州文化中心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的质疑函”,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6.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6.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以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到现场踏勘。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15天在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中心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中心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7.3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中心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短信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9.1.1 价格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投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三);
9.1.2 商务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七);
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八);
6)芯片制造商对显示屏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九);
7)显示屏制造商的资格声明(附件十);
8)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见本须知第14条);
9.1.3 技术文件
9)投标货物规格、参数、性能指标(格式见附件四)
10)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格式见附件五、六);
11)项目技术方案(含图纸)、组织架构、安装调试流程
12)验收方案
13)售后服务方案
14)显示屏生产商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式装订(如胶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4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另有规定除外。
★10.5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技术要求,逐项做技术应答,不得简单的填写满足、不满足,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指标以证明实质性的满足了标书的需求,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0.6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10.7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11.4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6报价超出投标邀请函中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11.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1.8投标报价不含广场室外显示屏到控制机房的管道施工费。
12.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联合体投标和分包
1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3.3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13.4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将钢结构基础分包给采购人认可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供应商。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201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7)有关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的社保基金的情况证明,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格式自拟)
8)芯片制造商对显示屏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显示屏制造商对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提供)
9)显示屏制造商ISO9001体系管理认证和ISO14001体系管理认证证书。
14.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投标章、财务章等其他印章代替),
14.3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注明“仅供恩施州文化中心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投标使用”。
★14.4 14.1条所列明的资格证明文件中,第1、2、3、4、8的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15.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所需货物的品牌、型号、原产地、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的详细描述(不得照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
2)技术方案。
3)检验、调试与验收建议书。
4) 售后服务计划。
5)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拟提供货物、安装和服务己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5.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5.2(1)条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附件列出的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投标人以转帐的方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凭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到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
开户名称: 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恩施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59304800018888
中心只对投标保证金已实际到达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开具保证金收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无法开具保证金收据的情况。
16.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 2013年3月29日9:00前。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60天期限内有效。
16.3凡未按16.1、16.2条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公布七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投标人领取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交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并按照中心退还保证金的相关制度执行。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至90个日历日.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 份,副本 份”字样。
19.2所有信封均应在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恩施州文化中心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ESZFCG2013(G)—H004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9:00之前不得启封
19.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恩施州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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